Section § 102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使用特定资金来创建灵活的儿童保育支付项目,从而为父母提供更多选择,以安排其子女的照护。法律规定,父母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获得报销,并且这些安排必须遵守既定的资格和费用标准。

为了最大化父母的选择权,这些项目可以提供:即使家庭在项目内更换儿童保育提供者,补贴仍随家庭转移;在不同时间段(如课后或周末)的照护选择;以及在不同类型儿童保育服务之间进行选择的能力,但不包括州学前教育项目。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5(a) 经部门批准,为本章目的拨付的资金可用于替代支付项目,以实现父母的最大选择权。可采用多种方式报销父母的儿童保育费用。所有支付安排应符合根据Sections 10271和10280制定的资格标准和父母费用表。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5(b) 为提供最大程度的父母选择权,替代支付项目可包括以下内容: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5(b)(1) 在特定替代支付项目内,随家庭从一个服务提供者转移到另一个服务提供者的补贴。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5(b)(2) 在可能的情况下,服务时间的选择,包括课前和课后、晚上、周末和轮班。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5(b)(3) 根据父母选择的儿童保育和发展服务,包括使用家庭托儿所、普通中心式项目和其他州资助项目,只要这些项目存在于一般服务区域内,并符合其设立目的和适用法律,但不包括州学前教育项目。

Section § 1022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强调了通过提供儿童保育和发展项目来支持工薪家庭的重要性。这些项目应侧重于帮助儿童取得更好的教育成果,并在各个方面支持他们的成长。法律还强调,家庭应有权选择最适合其需求的照护类型。

法律要求部门与地方机构签订合同,以促进全州范围内的儿童保育服务替代支付项目。这些项目必须获得适当的资金,并证明他们拥有足够的合格照护人员,或者制定计划以培养更多人员。法律确保这些项目能够达到绩效标准,并允许现有项目适当地扩展。

此外,除与儿童保育管理相关的某些合同外,任何分配的资金都必须在 12 到 24 个月的规定时间内支出。这项规定有助于确保资金有效利用,以满足工薪家庭的需求。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5.5(a) 州立法机构的意图是: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5.5(a)(1) 支持工薪家庭最大限度地获得以稳定家庭和帮助儿童实现更高教育成果为重点的儿童保育和发展项目。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5.5(a)(2) 工薪家庭能够获得必要的支持服务,以确保儿童身心、认知、社交和情感的健康成长与发展。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5.5(a)(3) 部门在向儿童保育和发展机构提供资金时,应推行一种服务合同条款,允许家长有机会选择最适合其需求的照护类型。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5.5(a)(4) 工薪家庭通过就业和育儿发展获得经济稳定,同时最大限度地促进其子女的成长和发展,并通过参与儿童保育和发展项目提升其育儿技能,从而实现并保持其个人、社会、经济和情感的稳定。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5.5(b) 部门应与地方签约机构签订替代支付项目合同,以便在全州范围内提供服务。在立法机构提供资金的范围内,部门应扩大现有替代支付项目并资助新的替代支付项目。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5.5(c) 根据本节规定,新项目的资金应分配给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的项目: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5.5(c)(1) 申请人应符合本章的要求。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5.5(c)(2) 申请人应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证明替代支付儿童发展项目是在县或服务区域内提供申请所要求水平的儿童保育服务的适当方法: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5.5(c)(2)(A) 证明有足够的持证或豁免的儿童保育提供者。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5.5(c)(2)(B) 提供与地方资源和转介机构合作,发展足够持证儿童保育提供者的计划。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5.5(c)(3) 申请人应证明替代支付机构的行政可行性及其满足绩效要求的能力。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5.5(c)(4) 现有替代支付儿童发展项目获得资金以扩展到新服务区域的,应按该社区适当的记录费率获得资助,并可酌情单独签订合同。
(d)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5.5(d)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5.5(d)(1) 除第 (3) 款另有规定外,替代支付项目应在任何财政年度内有不低于 12 个月且不高于 24 个月的时间来支出分配给该项目的资金。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5.5(d)(2) 部门应制定一个流程,为替代支付项目提供不低于 12 个月且不高于 24 个月的时间,以支出在任何财政年度内分配给该项目的资金。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5.5(d)(3) 第 (1) 款和第 (2) 款不适用于与第 10372 节和第 10372.5 节所述儿童保育服务管理相关的合同。

Section § 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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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的替代支付项目旨在服务特定地理区域,这些区域必须经部门批准,并且可以包括由市或县界、自然障碍或邮政编码定义的区域。在分配扩充资金时,首要任务是在目前没有这些项目的区域建立它们。其次是扩充现有项目,至少一半的分配资金将专门用于此目的。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6(a) 替代支付项目应服务于经部门批准的可识别地理区域。服务区域可由管辖市或县界、自然地理障碍、街道、道路或邮政编码划定。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6(b) 在本节和立法机关1985-86年度常会第55号议会法案中分配的扩充资金拨款中,应优先考虑在州内未提供服务的区域发展替代支付项目。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6(c) 应次优先考虑扩充现有替代支付项目。部门应预留资金,以确保立法机关1985-86年度常会第55号议会法案和本节中为替代支付项目分配的资金中至少50%应用于资助此第二优先事项。

Section § 10226.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确保替代支付计划能够获得资源和转介服务及其资金,以帮助家长和托儿服务提供者。这些计划应能按私人收费标准支付托儿费用,并提供额外的本地支持服务。如果社区中没有资源和转介机构,这些计划必须提供信息以帮助家长做出明智的托儿选择,为提供者提供技术和专业支持,并提供育儿信息。

为向家长和提供者提供最大程度的支持,替代支付计划应可获得资源和转介服务。资金应足以按照向私人客户收取相同服务的费用购买照护,并为家长和提供者提供本地设计的支持服务。在没有资源和转介机构的社区,替代支付计划应提供以下支持服务: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6.5(a) 协助家长做出明智选择的信息。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6.5(b) 为提供者提供的专业和技术援助及信息。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6.5(c) 育儿信息。

Section § 1022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对儿童看护服务进行替代支付,这些服务可以包括在获得许可的中心、家庭儿童看护所或儿童自己家中提供的看护,前提是它们符合法律要求。
替代支付可用于支付在获得许可的中心和家庭儿童看护所提供的服务、在儿童家中提供的看护,以及其他符合适用法律的看护类型。

Section § 10227.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参与替代支付计划的托儿服务提供者的要求。他们必须为每个孩子提交一份月度出勤记录,记录每日的入园和离园时间。父母或监护人以及提供者需要每月签署这份记录,并承担伪证罪的法律责任,除非在特定情况下,即连续七天无法联系到父母。这些记录可以是纸质或电子形式。对托儿服务提供者的报销是根据记录的照护小时数进行的,这与经认证的需求相符,并根据托儿服务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从 2025 年 7 月 1 日到 2028 年 7 月 1 日,报销将基于最高授权小时数,无论实际出勤情况如何。重要的是,运营这些计划的承包商无需追踪缺勤情况,并且与现有协议的任何冲突必须通过遵守协议来解决,除非需要立法机关批准资金。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5(a) 经授权根据本章提供服务的托儿服务提供者应向替代支付计划提交每月出勤记录或发票,针对每位接受服务的儿童,该记录或发票应至少记录每天提供照护的日期和实际时间,包括儿童每天进入和离开照护的时间。该信息应每日记录。
(b)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5(b)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5(b)(1) 每月出勤记录或发票应至少每月由接受服务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以及托儿服务提供者签署一次,以证明儿童的出勤情况准确无误。出勤验证应在每月照护结束时通过签字进行,并由接受服务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以及托儿服务提供者双方在伪证罪的处罚下进行。
(2)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5(b)(2)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5(b)(2)(A) 尽管有第 (1) 款的规定,并根据第 10277 条 (d) 款的规定,当父母连续至少七天未与提供者沟通,提供者已根据《加州法规》第 5 篇第 18066.5 条的规定,将父母缺乏沟通的情况通知了承包商,且承包商已记录了提供者未能成功获取签字的尝试时,托儿服务提供者可以提交没有父母签字的每月出勤记录或发票。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5(b)(2)(A)(B) 如果本款的规定与根据第 10426 条达成的谅解备忘录的规定相冲突,则该谅解备忘录应具有约束力,无需进一步立法行动,但如果谅解备忘录的此类规定需要资金支出,则该规定除非经立法机关批准,否则不生效。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5(c) 每月出勤记录或发票应由托儿服务提供者以其创建时的未更改原始格式保存,该格式可以是纸质形式或电子形式。
(d)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5(d)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5(d)(1) 如果出勤记录或发票包含每日记录的充分信息,包括至少每天提供照护的日期和实际时间,包括儿童每天进入和离开照护的时间,则替代支付计划应接受每月出勤记录或发票作为提供照护小时数的证明。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5(d)(2) 除第 (3) 款所述情况外,替代支付计划应根据以下标准向托儿服务提供者报销: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5(d)(2)(A) 提供的服务小时数与经认证的需求小时数大致一致。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5(d)(2)(B) 对于时间表可变的家庭,实际出勤天数和小时数,不超过最高认证小时数。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5(d)(2)(C) 对于提供兼职服务的免执照提供者,实际出勤天数和小时数,不超过最高认证小时数。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5(d)(3) 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8 年 7 月 1 日(含),国家补贴的托儿和发展服务提供者,包括《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596.76 条所定义的持照日托中心、《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596.78 条所定义的持照家庭日托所,以及免执照提供者,凡通过替代支付计划(包括根据第 3 章(自第 10225 条起)的移民替代支付计划、根据第 8 章(自第 10250 条起)的家庭托儿所教育网络,或根据第 21 章(自第 10370 条起)的 CalWORKs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或第三阶段计划,或根据第 11461.6 条的寄养儿童紧急托儿过渡计划)为儿童提供服务的,其报销应根据家庭的认证需求进行,具体如下: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5(d)(3)(A) 提供者应根据最高授权照护小时数获得报销,无论实际出勤情况如何。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5(d)(3)(B) 对于经认证为可变时间表的家庭,提供者应根据最高授权照护小时数获得报销。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5(d)(3)(C) 对于提供兼职服务的免执照提供者,提供者应根据最高授权照护小时数获得报销。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5(e) 为了通过替代支付计划向提供者报销的目的,承包商无需追踪缺勤情况。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5(f) 就本节而言,月度出勤记录或发票定义为至少包含以下内容的证明文件:接受服务的儿童姓名、每天提供照护的日期和实际时间(包括儿童每天进入和离开照护的时间),并由父母或监护人以及托儿服务提供者双方在伪证罪处罚下签署,证明所提供信息准确无误。
(g)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5(g) 对于2025-26财政年度,特此从普通基金中拨款八千八百五十五万美元($88,550,000)给州社会服务部,用于根据分节 (d) 第 (3) 款所述的家庭经核证的需求进行报销。这些资金应可用于承付,直至2026年6月30日。
(h)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5(h) 如果分节 (d) 与根据第10426节达成的谅解备忘录相冲突,则该谅解备忘录应具有约束力,无需进一步立法行动;但如果谅解备忘录的条款要求支出资金,则这些条款除非经立法机关批准,否则不得生效。

Section § 10227.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旨在建立一种新的方式来确定州政府如何报销补贴性托儿服务,即采用替代方法而非区域市场费率调查。从2023年7月1日起,本部门将收集和分析数据以开发这种新方法,并与州教育局及相关委员会协商。到2024年7月,他们必须将此计划提交给联邦当局批准。

一旦获得批准,基于此方法的报销费率将于2025年7月1日前生效。这些费率将适用于所有相关的州资助托儿项目,并将考虑地理位置、托儿环境类型和儿童年龄等因素。如果该方法未获联邦批准,将使用现有的市场费率调查。此外,从2026年7月1日起,费率将每年进行生活成本调整。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6(a)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使用第10213.5条(ak)款所定义的替代方法,为补贴性托儿服务的报销费率设定提供依据。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6(b) 报销费率须经立法机关同意并编纂成法。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6(c) 本部门将与州教育局合作,开发并实施一种替代方法。本部门应于2023年7月1日前开始根据开发替代方法的要求进行数据收集和分析,并就学前教育项目的数据收集、分析和方法与州教育局进行协商。该替代方法应以根据第10280.2条设立的工作组的建议为基础,并应与根据第10280.2条(a)款设立的劳资联合委员会的建议保持一致。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6(d) 不迟于2024年2月15日,本部门应与州教育局以及根据第10280.2条(a)款设立的劳资联合委员会合作,利用成本估算模型的信息,界定基本费率和任何提高费率的要素,以作为州拟议的单一费率结构和费率的依据。这些要素须遵守强制性的公众参与州计划流程和立法审查。本部门应向参议院健康与人类服务预算小组委员会、众议院和参议院教育预算小组委员会以及立法分析师办公室报告在实施替代方法和成本估算模型方面取得的进展。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6(e) 不迟于2024年5月15日,本部门应向参议院健康与人类服务预算小组委员会、众议院和参议院教育预算小组委员会以及立法分析师办公室报告托儿和发展基金州计划草案的现状,该草案涉及将提交给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儿童和家庭管理局的州拟议单一费率结构。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6(f) 不迟于2024年7月1日,本部门应在托儿和发展基金州计划或州计划修正案中,向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儿童和家庭管理局提交必要信息,以支持使用替代方法的单一费率结构。本部门应不迟于2024年7月10日,向参议院健康与人类服务预算小组委员会、众议院和参议院教育预算小组委员会以及立法分析师办公室提供提交给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儿童和家庭管理局的托儿和发展基金州计划或州计划修正案的副本。
(g)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6(g)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6(g)(1) 在州计划中利用替代方法的单一费率结构获得联邦批准后的60天内,本部门应与州教育局合作,向众议院预算委员会、参议院预算和财政审查委员会以及立法分析师办公室提交一份报告,概述已批准的单一费率结构的实施组成部分。立法机关应有30天的时间审查并就政策实施指导草案提供反馈。该报告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6(g)(1)(A) 本部门不迟于2025年7月1日根据替代方法设定新报销费率的计划。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6(g)(1)(B) 与已批准的单一费率结构实施组成部分相关的估计成本和估计时间表,包括但不限于州运营资源、技术和基础设施变更,以及实施已批准的单一费率结构所需的任何监管或法定变更。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6(g)(2) 从2024年10月1日至2027年7月1日(含),本部门应向众议院预算委员会、参议院预算和财政审查委员会以及立法分析师办公室提供关于根据替代方法设定的新报销费率实施情况的季度更新。季度更新应包括对第(1)款所述报告中提供的信息的任何变更。
(h)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6(h) 自2025年10月1日起至2027年7月1日(含)止,本部门应在承包商向本部门提供或报告信息时,频率不超过每季度一次地向立法机关更新关于实施预付款和按入学人数付费的进展情况,以符合根据2025年预算案第5180-101-0001项第19款拨付资金所设定的目标,并符合《联邦法规法典》第45卷A分卷A分章第98部分E分部第98.45节(m)款(2)项(i)分项的规定。
(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6(i) 州长和立法机关应不迟于2025年7月1日,根据替代方法确定报销费率。提供者报销费率不得低于根据本法典第10280节和第10374.5节以及《教育法典》第8242节于2024年6月30日生效的报销费率,包括根据第10277.1节(b)款和第10277.2节(b)款确定的护理成本加费率。
(j)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6(j)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6(j)(1) 如果根据(i)款确定的新报销费率未于2025年7月1日生效,本部门应向立法机关提供一个从2025年7月1日生效的费率过渡到根据(i)款确定的新费率的时间表。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6(j)(2) 根据(1)项要求作为过渡时间表一部分而确定的任何临时报销费率,应至少等同于根据本法典第10280节和第10374.5节以及《教育法典》第8242节确定的报销费率,包括根据第10277.1节(b)款和第10277.2节(b)款确定的护理成本加费率。
(k)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6(k) 单一费率结构应适用于由州社会服务部根据第2部分第3章(自第10225节起)、第6章(自第10235节起)、第7章(自第10240节起)、第8章(自第10250节起)、第9章(自第10260节起)、第21章(自第10370节起)和第2章(自第11461.6节起)资助的所有项目,以及由州教育部根据《教育法典》第1卷第1编第6部分第2章(自第8200节起)资助的所有项目。
(l)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6(l)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6(l)(1) 除(n)款要求外,立法机关的意图是,自2025年7月1日起,停止使用根据第10436节进行的区域市场费率调查,转而使用根据第10213.5节(ak)款定义的替代方法,以指导未来托儿费率的制定。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6(l)(2)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6(l)(2)(A) 报销费率应根据法规设定,并以第10213.5节(ak)款定义的替代方法为依据。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6(l)(2)(B) 在单一费率结构下,(k)款所述的所有项目应在一个统一的结构下获得报销,该结构应考虑一组共同的费率要素。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6(l)(2)(C) 费率水平应以满足健康和安全要求以及项目要求所产生的成本为依据。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6(l)(2)(D) 基本费率应按每名儿童的金额进行管理,并且项目应能够根据(如有)提高的费率,就其提供的服务申请报销。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6(l)(2)(E) 费率应根据以下所有因素而异:
(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6(l)(2)(E)(i) 地理位置。
(i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6(l)(2)(E)(ii) 护理环境类型。
(ii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6(l)(2)(E)(iii) 适用于每种护理环境的监管要求。
(iv)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6(l)(2)(E)(iv) 时间类别。
(v)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6(l)(2)(E)(v) 儿童年龄。
(m)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6(m) 自2026年7月1日起,(k)款所述的所有项目的费率应每年获得立法机关根据《教育法典》第42238.15节授予的生活成本调整,作为所有受补贴托儿服务提供者的最低年度费率增长。
(n)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6(n) 如果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儿童与家庭管理局不批准根据本节制定的替代方法,本部门应制定并进行一项托儿服务市场费率调查。
(o)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7.6(o) 如果本节的规定与根据第10426节达成的谅解备忘录的规定相冲突,该谅解备忘录应具有约束力,无需进一步立法行动,但如果谅解备忘录的此类规定需要资金支出,则除非立法机关在年度预算案中批准,否则这些规定不生效。

Section § 10228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当使用市场费率调查来设定费率时,替代支付计划应如何报销托儿服务提供者。支付金额不能超过市场费率上限,并且必须与非补贴家庭支付的费率相符。提供者必须提交费率表,并确认向受补贴儿童收取的费用不高于非补贴儿童。支付计划必须保留这些记录,并每年随机抽样核实费率。托儿服务提供者可以更新其费率,但变更需在提交后60天内生效。提供者还需要公开张贴其费率,并将其分享给当地资源机构。如果每周费率或每月费率之间存在任何混淆,提供者将获得较高的报销金额。该部门将处理在核实过程中发现的任何费率差异。

如果使用市场费率调查来设定报销费率,则适用以下规定: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8(a) 替代支付计划支付的款项不得超过适用的市场费率上限。替代支付计划可以为特定儿童支付超出标准报销费率的金额。但是,机构在合同年度内购买服务的总支付额不得超过合同当年规定的指定可报销金额。任何机构均不得支付超出向全额付费家庭收取的费率的款项。本节不排除替代支付计划使用第10281.5节规定的针对有特殊需求的儿童的平均每日入学调整系数。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8(b) 替代支付计划应根据第10436节的两年一次市场费率调查,向持证托儿服务提供者报销,费率不得超过根据第10374.5节设定的上限。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8(c) 替代支付计划应根据提供者向非补贴家庭(如有)就相同服务收取的费率,或提供者为未来非补贴家庭设定的费率,报销持证提供者为受补贴儿童提供的托儿服务。持证托儿服务提供者应向替代支付计划提交一份提供者的费率表副本,列出所收取的费率,以及提供者的折扣或奖学金政策(如有),并附上一份由提供者签署的声明,确认向受补贴儿童收取的费率等于或低于向非补贴儿童收取的费率。免执照托儿服务提供者无需提交费率表。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8(d) 替代支付计划应留存一份费率表和确认声明的副本。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8(e) 持证托儿服务提供者应向当地资源和转介机构提交一份提供者的费率表副本,列出所收取的费率,以及提供者的折扣或奖学金政策(如有),并应自我证明信息正确。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8(f) 每个持证托儿服务提供者可根据需要更改受补贴儿童的费率水平,并应根据 (c) 和 (e) 款向替代支付计划和资源和转介机构提供更新信息,以反映任何变更。更新后的费率应在根据 (c) 和 (e) 款提交更新信息后60天内生效。
(g)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8(g) 持证托儿服务提供者应在托儿设施内紧邻提供者执照的显著位置张贴提供者的费率以及折扣或奖学金政策(如有)。
(h)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8(h) 替代支付计划应每年至少一次通过随机选择10%为受补贴家庭提供服务的持证托儿服务提供者来核实提供者费率。此核实过程的目的是确认向替代支付计划报告的费率与向资源和转介机构报告的费率以及实际向非补贴家庭收取的同等服务费率合理对应。立法机关的意图是在实施本款时保护非补贴家庭的隐私。
(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8(i) 该部门应制定法规,以处理通过 (h) 款中的费率核实过程发现的提供者费率水平差异。
(j)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8(j) 如果托儿服务提供者的报销费率类别根据《加州法规》第5篇第18075节可解释为全职每周或全职每月,则替代支付计划、县或承包商应根据以下任一规定向提供者报销: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8(j)(1) 最接近持证托儿服务提供者费率表上列出的费率类别的适用费率类别。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28(j)(2) 如果替代支付计划、县或承包商无法从持证托儿服务提供者的费率表中确定单一适用的费率类别,或者如果免执照托儿服务提供者未备案费率表,则采用导致更高报销金额的适用费率类别。

Section § 10228.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州社会服务部如何将资金重新分配给替代支付计划,以支付额外服务费用。这些计划可以申请报销最高达合同金额3%的费用,如果资金允许,也可能更多。申请必须在每年的9月30日前提交。如果获得批准,在5月1日至7月20日期间提交的申请,资金将在90天内发放。逾期申请则不保证在90天内发放资金。如果报销请求超出可用资金,申请将按提交顺序优先处理。如果收到的资金未通过审计核实,该计划必须将其退还给部门。

根据第10214条(b)款第(2)项为替代支付计划拨付的资金中,部门应根据需要重新分配资金,以补偿替代支付计划(不包括根据第21章(自第10370条起)运作的计划)因额外服务产生的实际和可允许的费用。替代支付计划可申请报销最高达合同金额3%的费用,或根据资金可用性由部门酌情决定更高金额。部门应批准或拒绝根据本条提交的申请,但不应考虑在当前日历年9月30日之后收到的申请。如果申请是在当前日历年5月1日至7月20日(含)之间提交的,部门应在收到每份获批申请后90天内分发报销资金。7月20日之后收到的申请不受90天资金分发要求的限制。如果根据本条提出的报销请求超出可用资金,部门应根据收到申请的顺序分配报销优先权。替代支付计划根据本条收到的、但未通过该计划年度审计证实的资金,应退还给部门。

Section § 10229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托儿服务的替代支付计划中资金应如何使用。它规定报销涵盖托儿费用和相关的行政开支。然而,这些行政开支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7.5%,并且必须遵守联邦规定。此外,行政费用可以包括与分享儿童发育筛查信息相关的开支,包括家庭和托儿服务提供者如何利用资源进行这些筛查。

替代支付计划的报销应包括支付给托儿服务提供者的托儿费用,以及替代支付计划的行政和支持服务费用。行政和支持服务的总费用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7.5%。行政费用不得超过联邦要求下允许的行政费用,并且应包括但不限于与传播发育筛查信息相关的费用,包括现有资源的信息以及如何利用这些资源进行发育筛查的说明,如《美国法典》第42篇第9858c节所述。

Section § 10229.4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如果移民替代支付计划使用市场费率调查来确定报销费率,款项将如何计算。它规定支付的款项不能超过市场费率的最高限额。此外,报销必须包括托儿费用以及该计划的行政和支持服务费用。但是,行政和支持服务的总费用不能超过该计划合同总金额的21%,并且行政开支应符合联邦指导方针。

Section § 10229.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要求对某些机构的审计必须检查几项内容。审计应抽查向非受资助儿童家庭收取的费用记录并确认支付情况。审计还必须查看受资助儿童的入学人数和服务天数。此外,审计应根据合同条款,评估家长费用的收取情况以及向受资助儿童及其家庭提供的支持服务。

此类机构的审计应包括但不限于对非受资助儿童家庭所收取和支付费用的证据进行抽样检查、受资助儿童的每日入学人数、向受资助儿童提供的服务天数、家长费用的评估和收取,以及根据合同条款,按需向受资助儿童及其家庭提供的支持服务的可用性。

Section § 1023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同时提供直接服务和替代支付的机构,在家庭需要儿童保育时,提供至少四种转介选择。其中一项转介必须是该机构没有财务或运营控制权的提供者。此外,机构必须告知家庭,他们可以选择不需要执照的儿童保育提供者。

Section § 1023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确保提供托儿转介服务的项目告知家长他们有权查看儿童日托机构的许可信息。家长可以查阅机构现场的报告,也可以在社区照护许可司查阅更完整的记录。如果机构的执照被撤销、暂停或处于缓刑期,转介项目必须迅速采取行动。收到通知后两天内,执照被撤销或暂停的机构将从转介名单中移除,并停止向这些机构付款。家长和机构将收到关于付款终止的书面通知。如果机构处于缓刑期,家长将收到书面通知,告知他们可以选择不同的服务提供者,或继续使用该机构而不会失去补贴。在可能的情况下,通知应以家长的主要语言提供。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30.5(a) 在进行转介时,根据本章运作的每个项目应向任何要求托儿转介的人提供信息,告知他们有权查看根据《健康与安全法》第1596.859条要求在持牌儿童日托机构内保存的许可信息,并有权查阅由部门社区照护许可司保存的与该机构相关的任何公开文件。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30.5(b) 大致以下列形式的书面或口头告知将符合 (a) 款的要求:
“州法律要求持牌儿童日托机构向公众提供任何记录机构访问或经证实投诉调查的许可报告副本。此外,关于托儿服务持牌人的更完整档案可能可在州社会服务部社区照护许可司的办公室查阅。您有权查阅这些档案中的任何公开信息。”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30.5(c) 根据本章运作的每个项目应在收到通知后两天内,从项目的转介名单中删除任何收到撤销令或临时暂停令,或处于缓刑期的持牌儿童日托机构的名称。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30.5(d) 根据本章运作的项目应在收到关于持牌儿童日托机构撤销令或临时暂停令通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执行以下两项操作: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30.5(d)(1) 终止向该机构付款。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30.5(d)(2) 书面通知每位家长和机构付款已终止以及终止的原因。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30.5(e) 根据本章运作的项目应在收到持牌儿童日托机构已处于缓刑期的通知后,向使用该机构的每位家长提供书面通知,告知该机构已处于缓刑期,并且家长可以选择不同的儿童日托服务提供者,或继续使用该机构,而不会有提供者补贴付款被终止的风险。立法机关敦促根据本节运作的每个机构,在可行的情况下,以家长的主要语言提供本款要求的书面通知。

Section § 1023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加州各县获得必要资金,就必须建立并管理一个供寻求儿童保育服务的家庭使用的集中资格名单。每个拥有多个机构的县必须指定一个机构来监督该名单,或者遵循部门的遴选程序。已存在的名单可以直接获得资金。集中名单将收集详细的家庭、儿童和服务信息。提供补贴性儿童保育服务的承包商必须使用此名单,并将其当地的等候名单与该名单共享。承包商仍可使用当地等候名单来填补特定项目的空缺,但家庭必须按照指导方针进行招收。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31(a) 在年度预算案为此目的提供资金的范围内,每个县的替代支付机构应设计、维护和管理一个系统,以整合当地的儿童保育等候名单,从而建立一个全县范围的集中资格名单。在拥有多个替代支付机构的县,同时管理资源和转介项目的机构应负责开发、维护和管理全县范围的集中资格名单。在拥有多个替代支付机构和多个资源和转介项目的县,部门应建立一个程序来选择负责开发、维护和管理全县范围的集中资格名单的机构。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31(b) 尽管有 (a) 款的规定,在已存在全县范围集中资格名单的县,管理该名单的实体可以获得资金,而不是 (a) 款规定的实体。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31(c) 每个集中资格名单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31(c)(1) 家庭特征,包括居住邮政编码、就业邮政编码、月收入和家庭规模。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31(c)(2) 儿童特征,包括出生日期以及儿童是否有特殊需求。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31(c)(3) 服务特征,包括需求原因、是否要求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服务,以及是否要求下班后或周末照护。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31(d) 为集中资格名单收集的信息应每年按照部门确定的日期和方式向部门报告。
(e)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31(e)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31(e)(1) 承包商若要与部门签订协议提供补贴性儿童保育服务,必须参与并使用集中资格名单。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31(e)(2) 根据《教育法典》第 66060 条运营的校园儿童保育和发展项目、根据第 10235 条季节性运营的流动儿童保育和发展项目,或根据第 10260 条 (d) 款为重度残疾儿童提供服务的项目,且拥有当地站点等候名单的承包商,应向集中资格名单管理员提交资格名单信息,以供这些项目无法提供儿童保育和发展服务的寻求补贴性儿童保育的家长使用。本款所述的儿童保育和发展承包商或项目可以利用其当地站点制定的任何等候名单来填补其特定人群的空缺。从当地站点等候名单招收的家庭应根据第 10271 条进行招收。

Section § 10231.5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截至2019年7月1日,任何替代支付计划都必须建立电子银行系统,例如直接存款,用于向与其签订合同的儿童看护服务提供者付款。儿童看护服务提供者可以选择以这种方式接收款项,但并非必须如此。

如果支付计划在本规定生效前已设立电子银行系统,即使在本法生效后,他们仍可要求提供者使用直接存款或其他电子支付方式。此外,支付计划必须提供每笔付款的详细信息,包括所服务的具体儿童以及服务发生的月份。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31.5(a)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31.5(a)(1) 在2019年7月1日或之前,替代支付计划应建立电子银行支付计划,用于向与该替代支付计划签订合同的持证或免证儿童看护服务提供者支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存款。儿童看护服务提供者可自行选择通过电子银行接收款项。儿童看护服务提供者可以选择(但非必须)授权通过电子资金转账将款项直接存入其在自选金融机构的账户。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31.5(a)(2) 本款规定不应阻止在本款生效日期之前已设立电子银行支付计划的替代支付计划,在本款生效日期之后继续要求儿童看护服务提供者(包括儿童看护中心和家庭儿童看护机构)接受直接存款或其他形式的电子支付。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31.5(b) 替代支付计划应向儿童看护服务提供者提供支付款项的说明,说明应按所服务的儿童和支付款项所涵盖的服务月份列明。

Section § 1023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替代支付计划和提供商以电子形式保存记录,但前提是它们必须符合特定的州和联邦标准。这些记录必须按照电子文件保存的具体指导方针进行维护。记录需要至少保存五年,如果正在进行审计,则需保存更长时间,直到审计解决。然而,这项法律并不强制提供商或计划必须转换为电子记录。

Section § 1023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项目和服务提供者使用数字签名代替手写签名,前提是它们必须符合特定的州和联邦标准。如果数字签名遵循其他政府法规中规定的具体规则和技术要求,那么它的效力将与手写签名相同。

根据本章运营或提供服务的替代支付项目和提供者,可以使用符合由部门确定的州和联邦标准的数字签名。该数字签名可以是计算机生成或通过电子方式产生的标记,并且签署人意图使其具有与手写签名相同的效力。如果数字签名及其可接受技术的要求,按照《政府法典》第 (16.5) 节以及《加州法规》第 (2) 编第 (7) 部第 (10) 章(从第 (22000) 节开始)的规定得到满足,则数字签名的使用应与手动签名的使用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Section § 1023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替代支付项目和服务提供者使用数字表格供家庭申请服务。但是,这些数字表格必须符合州和联邦两级标准。

根据本章运营或提供服务的替代支付项目和提供者,可以使用数字表格允许家庭申请服务,前提是这些表格符合州和联邦标准。

Section § 1023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替代支付机构,包括负责移民儿童保育和发展项目的机构,每月向部门报告数据。数据必须包括各县的案件量、支出、单位成本、家庭费用以及任何其他重要信息。这有助于部门决定是否需要额外的州政府资金,并协助应急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