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20(a) 特此设立幼儿政策委员会,就全州早期学习和照护政策,包括州早期学习和照护总体规划以及2019年加州议会幼儿教育蓝丝带委员会最终报告的规划、实施和评估,向州长、立法机关和部门提供建议。
(b)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20(b)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20(b)(1) 委员会应设立并维持至少两个常设咨询委员会:一个根据 (e) 款任命的家长咨询委员会和一个根据 (f) 款任命的劳动力咨询委员会。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20(b)(2) 委员会应由27名成员组成,这些成员由其任命机构酌情任免,具体如下: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20(b)(2)(A) 由州长任命的14名成员,包括根据《美国法典》第42篇第9837b节要求任命的成员。州长任命的成员中应有一人担任委员会主席。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20(b)(2)(B) 由议会发言人任命的4名成员。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20(b)(2)(C) 由参议院规则委员会任命的4名成员。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20(b)(2)(D) 由公共教育总监任命的1名成员。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20(b)(2)(E) 家长咨询委员会的2名成员,由该委员会任命。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20(b)(2)(F) 劳动力咨询委员会的2名成员,由该委员会任命。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20(b)(3) 委员会成员应包括反映全面的儿童照护系统的利益相关方代表;代表本州的族裔、种族和语言多样性;并代表地域多样性以及因贫困、种族偏见、语言、地理隔离、残疾及其他因素而与机会隔绝的社区。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20(b)(4) 委员会成员任期不得超过六年。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20(b)(5) 如果年度预算案为委员会提供资金,则应在委员会及其各委员会的会议上提供语言口译服务,以确保语言可及性和有意义的参与。
(6)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20(b)(6) 如果年度预算案为委员会提供资金,则委员会或其各委员会中作为服务提供者参与者或家长代表的成员,应按需要报销其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用于支付儿童照护费用的津贴、误工费以及参加委员会会议的替代人员费用。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20(c) 委员会应履行以下所有职责: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20(c)(1)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公开会议。这些会议应为全州参与者提供参与机会。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20(c)(2) 向州长提供建议,并履行根据《美国法典》第42篇第9837b节要求开展的活动。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20(c)(3) 准备一份关于委员会工作的正式公开年度报告。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20(c)(4) 直接向州长、立法机关和部门提供关于州早期儿童教育系统所有方面的具体建议,包括以下主题: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20(c)(4)(A) 公平,考虑到人口、地理和经济多样性,并侧重于以家庭为中心的代际方法。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20(c)(4)(B) 将支持型问责模式(而非合规型问责模式)纳入州早期儿童教育系统的机会。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20(c)(4)(C) 州早期学习和照护总体规划以及2019年加州议会幼儿教育蓝丝带委员会最终报告可以更新和改进的方式。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20(d) 委员会及其各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应由加州健康与公众服务局提供。从为本节目的拨款中,加州健康与公众服务局可使用高达三十万美元($300,000)用于支付为委员会及其各委员会提供工作人员的费用。
(e)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20(e)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20(e)(1) 家长咨询委员会应是委员会的常设委员会。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20(e)(2) 家长咨询委员会应由9名成员组成,这些成员由其任命机构酌情任免,具体如下: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20(e)(2)(A) 由州长任命的3名成员,包括一名从儿童照护中心提供者处获得服务的消费者、一名在任命时处于补贴等候名单上的消费者,以及一名根据第10213.5节定义,其子女有特殊需求并从儿童照护提供者处获得服务的家长消费者。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20(e)(2)(B) 由州议会议长任命的三名成员,包括一名接受家庭托儿所服务提供者或家庭、朋友或邻居提供者服务的消费者,一名当前或曾经是CalWORKs托儿服务受助人的消费者,以及一名与儿童福利系统相关的消费者。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20(e)(2)(C) 由参议院规则委员会任命的三名成员,包括一名接受过渡幼儿园服务提供者服务的消费者,一名代表部落组织并接受托儿服务提供者服务的消费者,以及一名私费托儿服务的消费者。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20(e)(3) 州长应指定家长咨询委员会的主席。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20(e)(4) 如果无法找到符合第 (2) 款要求的人员,任命机构可以指定一名候补委员会成员。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20(e)(5) 家长咨询委员会应就幼儿教育的所有方面向委员会和其他实体提供建议,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20(e)(5)(A) 公平、可及性以及吸引家庭参与的最佳实践。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20(e)(5)(B) 创建温馨友好的照护环境。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20(e)(5)(C) 如何发展地方和州级伙伴关系,以支持与州幼儿教育系统互动的家庭获得最佳成果。
(f)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20(f)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20(f)(1) 劳动力咨询委员会应是委员会的常设委员会。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20(f)(2) 劳动力咨询委员会应包括九名成员,他们应由其任命机构酌情任免,具体如下: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20(f)(2)(A) 由州长任命的三名成员,包括一名持牌家庭托儿所服务提供者,一名来自补贴托儿计划的中心式托儿所主任,以及一名代表托儿服务提供者的全州性组织的代表。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20(f)(2)(B) 由州议会议长任命的三名成员,包括一名家庭、朋友或邻居托儿服务提供者,一名启蒙计划服务提供者的代表,以及一名运营提供幼儿照护教育课程和实验学校经验的项目的社区学院的代表。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20(f)(2)(C) 由参议院规则委员会任命的三名成员,包括一名在全纳环境中为第10213.5节所定义的有特殊需求的儿童提供服务经验的托儿服务提供者的代表,一名来自补贴托儿计划的中心式托儿所教师,以及一名为部落组织儿童提供服务的提供者。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20(f)(3) 州长应指定劳动力咨询委员会的主席。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20(f)(4) 如果无法找到符合第 (2) 款要求的人员,任命机构可以指定一名候补委员会成员。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320(f)(5) 劳动力咨询委员会应持续就幼儿教育的所有方面向委员会和其他实体提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