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025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加州社会服务部必须利用拨款,与组织签订合同,以运营家庭托儿所教育网络。这些网络旨在支持在获得许可的家庭托儿所中为符合补贴托儿资格的家庭提供服务的儿童的教育目标。

这些网络中的项目应包括适合年龄和发展阶段的活动、儿童照护和监督、育儿教育,以及将家庭与必要的社会或健康服务联系起来。他们还应确保良好的营养,为工作人员提供培训和支持,评估照护和教育的质量,建立儿童发展档案,并鼓励家长参与。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50(a) 部门应利用为此目的拨款,与依法成立的实体签订合同,以运营家庭托儿所教育网络,旨在支持在获得许可的家庭托儿所中为符合补贴托儿资格的家庭提供服务的儿童的教育目标。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50(b) 家庭托儿所教育网络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内容: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50(b)(1) 适合儿童年龄和发展阶段的活动。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50(b)(2) 儿童照护和监督。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50(b)(3) 育儿教育。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50(b)(4) 识别儿童和家庭的社会或健康需求,并将儿童或家庭转介至适当的社会或健康服务机构。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50(b)(5) 营养。
(6)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50(b)(6) 为家庭托儿所教育网络的家庭托儿服务提供者和工作人员提供培训和支持。
(7)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50(b)(7) 对每个家庭托儿服务提供者进行评估,以确保服务质量高,且在教育和发展方面是适当的。
(8)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50(b)(8) 针对参加该项目的儿童的发展档案。
(9)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50(b)(9) 家长参与。

Section § 10251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家庭托儿所教育网络承包商的职责。他们必须招募、登记和认证符合条件的家庭,同时也要招募、培训、支持和报销持牌托儿服务提供者。承包商负责收取费用,并确保其网络内项目的教育质量。这包括评估项目质量、为每个儿童完成发展档案,并进行定期评估。此外,还必须满足健康和营养要求,并根据合同提供必要的数据报告。

除了第10250节(b)款规定的要求外,每个家庭托儿所教育网络承包商还应履行以下所有职责: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51(a) 招募、登记和认证符合条件的家庭。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51(b) 招募、培训、支持和报销持牌家庭托儿服务提供者。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51(c) 根据合同要求收取家庭费用。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51(d) 根据部门设定的标准,评估网络中每个家庭托儿所提供的项目的教育质量。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51(e) 确保在与提供者协商后,根据网络工作人员的观察,为每个儿童完成发展档案。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51(f) 监督要求,包括质量标准,并对与网络相关的每个家庭托儿所的项目质量进行定期评估。
(g)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51(g) 确保符合基本的健康和营养要求。
(h)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251(h) 根据合同要求提供数据和报告。

Section § 10252

Explanation

本节明确指出,家庭托儿所教育网络的现有规定没有改变。它声明没有增加任何新要求,且报销费率没有提高。此外,部门无需更改其在2005年之前使用的合同方法。

本章不对家庭托儿所教育网络施加任何新要求,也不要求提高报销费率。本章不要求部门修改其在2005年1月1日之前对家庭托儿所教育网络生效的合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