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492.1(a) 加州社会服务部应与加州教育部协商,并听取幼儿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制定全面儿童公平框架(以下简称“框架”)和全面儿童社区公平筛选工具(以下简称“公平工具”)。该框架应概述通过全面儿童方法支持0至13岁(含)儿童的关键类别,包括但不限于获得托儿服务、身心健康服务、教育、童年逆境和社区安全、经济福祉以及建成环境。“建成环境”是指家庭生活和工作的所有物理部分,例如住宅、建筑物、街道、开放空间和基础设施。该框架应指导公平工具的开发,该工具将包含与框架每个类别相符的指标。公平工具将审查这些指标的社区层面数据,并根据这些指标的较高或较低值对社区进行分类。这种方法将识别全州范围内在支持全面儿童的关键指标上存在显著差异的需求最高的社区。它将提供所需数据,以支持资源的公平分配并监测解决种族和经济不平等问题的进展。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492.1(b) 加州社会服务部应听取幼儿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并与加州教育部协商,在现有指数或现有指数中的一套指标(例如儿童机会指数、加州健康场所指数、人类发展指数、加州强劲起步指数、COVID-19全州脆弱性和恢复指数,以及联邦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和有毒物质与疾病登记局社会脆弱性指数)的基础上开发公平工具。可根据需要利用Brilliant Beginnings、加州从摇篮到职业数据系统以及其他相关数据。加州社会服务部还应考虑解决影响幼儿的与州优先事项相关的差异的指标,例如因COVID-19疫情导致的学习损失和学习恢复中反映出的种族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