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法庭法少年司法社区回归挑战赠款项目
Section § 749.6
Section § 749.7
少年司法社区再融入挑战补助金计划由少年司法司负责管理。其目标是提高少年假释犯重返社会监督的效率和经济性,同时降低再犯率,并试行强调康复的新型再融入项目。
补助金以竞争方式授予那些采用协作方法并提供全面全方位服务的申请者。这些服务可包括住房、就业安置、心理健康支持、药物滥用治疗、教育、生活技能咨询、赔偿、社区服务、案件管理以及对轻微假释违规行为的制裁。
申请者必须提交一份详细的项目计划,其中包含目标人群、服务内容、案件管理以及他们计划如何与地方执法部门和社区伙伴合作的信息。
Section § 749.8
这项法律规定,少年司法司与惩教标准管理局合作,以竞争方式向县和非营利组织提供为期三年的拨款。重点是创建创新项目,帮助少年假释人员重新融入社会。
至少75%的拨款应资助为这些假释人员提供的服务,其余部分可用于支持从州或县安置机构返回社区的少年犯。这些拨款的授予应促进地方开发有效的少年重返社会项目。
该司还与少年法庭和缓刑部门合作,明确各方职责并制定计划,以确保这些重返社会项目的成功管理和运作。这包括规定监督个人重返社会计划和评估项目成效的责任。
Section § 749.9
本节概述了少年司法司如何与其他机构和专家一起,负责制定与少年司法项目相关的拨款标准和程序。他们在授予这些拨款时必须考虑几个因素:符合条件的个人数量、管理项目的能力、与社区伙伴合作以提高假释犯成功率的努力、住房和培训等综合支持服务、对罪犯的有效监督以及对各种资金来源的有效利用。
Section § 749.95
这项法律要求获得特定补助金的组织追踪并报告具体的成果。他们必须监测参与者的再犯率、成功完成假释的情况、就业或教育入学率、药物滥用或心理健康问题的治疗情况以及获得稳定住房的情况等因素。
少年司法司与其他机构和专家一起,必须制定一个计划来评估这些项目的有效性。他们负责在指定日期前向立法机构提交关于项目成功和成果的中期和最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