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a) 本节适用于第14132条(aa)款中确定的家庭计划、获取、护理和治疗计划以及本计划。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b) 只有具备计划生育技能、知识和能力的持有执照的医疗人员,方可提供本计划涵盖的全部计划生育医疗服务。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c) 经部门确定的Medi-Cal注册提供者,在其服务属于其执业范围和执照许可范围内时,应有资格在本计划下提供计划生育服务。选择参与本计划并经部门批准的临床提供者,应直接或通过转介提供本计划规定的全部计划生育教育、咨询和医疗服务,并符合部门发布的护理标准。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d) 部门应要求提供者与部门签订临床协议,以确保遵守标准和要求,维护计划的财政完整性。提供者申请人、提供者以及根据联邦医疗补助法规定义的拥有所有权或控制权的人员,应在联邦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向部门提交其社会安全号码。所有与Medi-Cal提供者审计或检查相关的州和联邦法规均适用于本计划。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e) 临床提供者协议应由提供者在伪证罪处罚下签署。部门可在初次申请和任何重新申请时,根据部门制定的要求筛选申请人,以确定提供者是否适合本计划。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f) 部门可对临床提供者申请人进行背景调查,以核实向部门提供的用于注册本计划的信息的准确性,并防止欺诈和滥用。背景调查可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前的突击现场检查、业务记录审查和数据搜索。如果在注册前期间发现存在差异,部门可在注册前进行额外检查。未能按照主任规定纠正重大差异,可能导致注册申请被拒绝。未能按照护理标准提供服务或不遵守部门关于计划财政完整性规则的提供者,可由部门全权决定取消其计划提供者资格。
(g)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g) 部门不得注册在过去10年内有以下情况的任何申请人: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g)(1) 曾被判犯有任何重罪或轻罪,涉及任何政府计划中的欺诈或滥用,与提供医疗保健项目或服务相关的对患者的忽视或虐待,或与干扰或阻碍任何医疗保健相关欺诈或滥用调查有关。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g)(2) 在任何民事诉讼中被认定对欺诈或滥用负有责任,或已就任何政府计划中的欺诈或滥用达成和解以代替定罪。
(h)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h) 此外,部门可拒绝任何在申请时正受到部门或任何地方、州或联邦政府执法机构因欺诈或滥用而调查的申请人的注册。部门不得仅凭先前的重罪或轻罪指控(未导致定罪)而拒绝其他合格申请人的注册。如果发现提供者正受到部门或任何地方、州或联邦政府执法机构因欺诈或滥用而调查,该提供者应立即被取消计划资格。
(i)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h)(i)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h)(i)(1) (A) 除(B)项另有规定外,本计划应取消任何个人或实体的计划提供者资格,该个人或实体其提供医疗保健的执照、证书或其他批准被联邦、加利福尼亚州或其他州的许可、认证或其他批准机构撤销或暂停,已以其他方式失去该执照、证书或批准,或在关于该执照、证书或批准的纪律听证会待决期间已交出该执照、证书或批准。取消资格应自执照、证书或批准被撤销、失去或交出之日起生效。
(B)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h)(B)
(i)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h)(B)(i) 部门可选择不根据分段 (A) 将个人或实体从计划提供者中除名,如果该个人或实体在另一州的执照、证书或其他批准被撤销、暂停或丧失,或者该个人或实体在另一州正在进行的纪律听证期间交出了执照、证书或其他批准,且其唯一依据是根据加州法律不被视为不专业行为的行为。
(i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h)(B)(i)(ii) 部门应寻求其认为实施本分段所必需的任何联邦批准。本分段仅在部门获得任何必要的联邦批准且Medi-Cal计划下的联邦财政参与可用且未受其他损害的情况下实施。
(2)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h)(2)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h)(2)(A) 除分段 (B) 另有规定外,如果提供者提交了由已被暂停、排除或以其他方式丧失资格直接或间接从计划或Medi-Cal计划获得报销的个人或实体直接或间接向计划受益人提供的服务、商品、用品或商品的付款申请,且该个人此前已被列入由部门发布的“暂停和不合格提供者名单”以识别被暂停和不合格的提供者,或联邦监察长办公室发布的任何关于将个人或实体从联邦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计划中暂停或排除的名单以识别被暂停、排除或以其他方式不合格的提供者,则该提供者应被除名。
(B)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h)(2)(A)(B)
(i)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h)(2)(A)(B)(i) 如果个人被列入“暂停和不合格提供者名单”或联邦监察长办公室发布的任何关于将个人或实体从联邦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计划中暂停或排除的名单(以识别被暂停、排除或以其他方式不合格的提供者)的唯一依据是根据加州法律不被视为不专业行为的行为,则分段 (A) 不适用。
(i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h)(2)(A)(B)(i)(ii) 部门应请求豁免或其认为实施本分段所必需的任何其他联邦批准。本分段仅在部门获得任何必要的联邦批准且Medi-Cal计划下的联邦财政参与可用且未受其他损害的情况下实施。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h)(3) 当邮寄至提供者的邮寄地址、收款地址或服务地址(如有)的付款凭证或文件被美国邮政服务退回,理由是无法投递,或者当提供者一年内未向计划提交报销申请时,部门应立即且不经事先通知停用提供者用于从计划获得报销的提供者编号。在采取此行动之前,部门应尽职尽责地尝试通过其最后已知的电话号码联系提供者,以确定美国邮政服务的退回是否是错误,并应尽职尽责地尝试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联系提供者,以确定提供者是否希望继续参与Medi-Cal计划。如果根据本节发生停用,提供者应符合法规中规定的重新申请要求。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h)(4) 就本分项而言: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h)(4)(A) “邮寄地址”是指提供者在其注册申请中向部门指明的、希望接收一般计划信函的地址。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h)(4)(B) “收款地址”是指提供者在其注册申请中向部门指明的、希望接收付款凭证的地址。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h)(4)(C) “服务地址”是指提供者在其注册申请中向部门指明的、提供者将向计划受益人提供服务的地址。
(j)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j) 根据《政府法典》第2篇第5部第2章第5节第4条(自第19130节起)的规定,部门可签订合同以获取咨询服务或信息技术,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数据或分析技术或方法,用于欺诈或滥用行为的检测和预防。根据本节签订的合同应免受《公共合同法典》的约束。
(k)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k) 已注册的提供者应当参加部门批准的综合性计划生育服务专门培训。植入宫内节育器(IUD)或避孕植入物的已注册提供者,应当已接受过针对这些操作的事先临床培训。
(l)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l) 在收到根据《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章第五章(自第11500条起)的行政裁决规定可采纳的可靠证据,证明项目下的提供者存在欺诈或故意虚假陈述,或根据第14123条开始暂停资格后,部门可以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措施: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l)(1) 收回通过审计或检查发现的任何“仅限州级计划生育项目”或“计划生育、获取、护理和治疗项目”的超额付款,或从任何提供者处收回其中任何一部分。尽管有《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00171条的规定,提供者可以根据第九部第三章第七章第5.3条(自第14170条起)规定的程序,对本条规定的超额付款收回提出上诉。根据本条收回的超额付款在上诉待决期间不得退还给提供者,并且如果审计或上诉结果不利于提供者,可以抵销以满足审计或上诉结果。如果审计或上诉结果有利于提供者,超额付款应连同利息一并退还给提供者。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l)(2) 暂停支付任何“仅限州级计划生育项目”或“计划生育、获取、护理和治疗项目”提供者的任何商品或服务,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的款项。部门应在本条规定的任何暂停付款发生后五天内通知提供者。该通知应包含以下所有内容: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l)(2)(A) 说明款项正根据本款规定被暂停支付,并且暂停是暂时的,在确定欺诈或故意虚假陈述的证据不足后,或在与所指控的欺诈或故意虚假陈述相关的法律程序完成后,将不再继续。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l)(2)(B) 列明终止暂停付款的情况。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l)(2)(C) 在适当时,具体说明被暂停支付的申报款项的类型。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l)(2)(D) 告知提供者有权提交书面证据,该证据应是根据《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章第五章(自第11500条起)的行政裁决规定可采纳的证据,供部门审议。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l)(3) 尽管有《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00171条的规定,提供者可以根据第14043.65条对本条规定的暂停付款提出上诉。根据本条暂停支付的款项在上诉待决期间不得退还给提供者,并且可以抵销以满足审计或上诉结果。
(m)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m) 在本条中: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m)(1) “滥用”指以下任一情况: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m)(1)(A) 与健全的财政或商业惯例不符的做法,并导致医疗补助计划、医疗保险计划、Medi-Cal计划(包括第14132条(aa)款中提及的“计划生育、获取、护理和治疗项目”)、其他州的医疗补助计划或“仅限州级计划生育项目”,或由联邦政府或本州或任何其他州的任何州或地方机构全部或部分运营或资助的其他医疗保健项目产生不必要的费用。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m)(1)(B) 与健全的医疗惯例不符的做法,并导致由(A)项中提及的任何项目或由联邦政府或本州或任何其他州的任何州或地方机构全部或部分运营或资助的其他医疗保健项目,对不必要的服务或对不符合专业公认医疗保健标准的劣质物品或服务进行报销。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m)(2) “欺诈”指某人故意进行的欺骗或虚假陈述,该人明知此欺骗可能给自己或他人带来未经授权的利益。它包括根据适用的联邦或州法律构成欺诈的任何行为。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m)(3) “提供者”指任何个人、合伙企业、团体、协会、公司、机构或其他实体,以及任何合伙企业、团体、协会、公司、机构或其他实体的管理人员、董事、所有者、管理雇员或代理人,其直接或间接向受益人提供服务、商品、用品或货物,并且已注册参加该项目。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m)(4) “被定罪”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m)(4)(A) 联邦、州或地方法院已对个人或实体作出定罪判决,无论是否存在审后动议或待决上诉,或定罪判决或其他与犯罪行为相关的记录已被撤销或以其他方式移除。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m)(4)(B) 联邦、州或地方法院已对个人或实体作出有罪认定。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m)(4)(C) 联邦、州或地方法院已接受个人或实体的认罪或不抗辩答辩。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m)(4)(D) 个人或实体已参与初犯、延期裁决或其他暂缓定罪判决的计划或安排。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m)(5) “医疗保健专业公认标准”是指全州或全国范围的护理标准,无论是否书面,且被提供护理存在争议的个人或实体的专业同行认可为适用于在该州内执业或提供护理的同行。当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宣布某种治疗方式不安全和无效时,采用该治疗方式的执业者应被视为不符合医疗保健专业公认标准。本定义不应被解释为所有其他治疗均符合专业公认的护理标准。
(6)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m)(6) “不必要或不合格的物品或服务”是指以下任一情况: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m)(6)(A) 大幅超出提供者对该物品或服务的通常收费或成本。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m)(6)(B) 提供或导致提供给患者的物品或服务,无论是否由医疗保险、医疗补助或任何适用申请人和提供者定义的州医疗保健计划覆盖,且大幅超出患者需求,或质量未能达到医疗保健专业公认标准。部门对所提供物品或服务过度或质量不可接受的认定,应根据以下来源的信息(包括制裁报告)作出:
(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m)(6)(B)(i) 个人或实体所服务区域的专业审查机构。
(i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m)(6)(B)(ii) 州或地方许可或认证机构。
(ii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m)(6)(B)(iii) 财务代理或承包商,或私人保险公司。
(iv)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m)(6)(B)(iv) 州或地方专业协会。
(v)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m)(6)(B)(v) 部门认为适当的任何其他来源。
(7)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m)(7) “注册或加入该计划”是指经由部门或其代理人或承包商的任何及所有程序授权,直接或间接获得向计划受益人提供服务、商品、用品或货物的报销。
(n)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n) 除施加任何其他可用制裁(包括根据第14123.2条或第14171.6条施加民事罚款)之外,或作为其补充,该计划可根据第14123.25条的规定,对提供者施加该条中的任何或所有罚款。此外,计划提供者应受第14107条所载罚款的约束。
(o)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o)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o)(1)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每一药品、医疗设备或用品的主要供应商均应保存会计记录,以证明其向提供者制造、组装、购买或获取以及随后的销售任何药品、医疗设备或用品。会计记录应包括但不限于存货记录、总账、财务报表、采购和销售日记账、发票、处方记录、提货单和送货记录。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o)(2) 就本款而言,“主要供应商”一词是指任何制造商、主要贴标商、组装商、批发商或零售商。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o)(3) 根据第 (1) 款保存的会计记录须接受部门或其代理人的审计或检查。审计或检查可包括但不限于核实提供者所申报的内容。这些会计记录应自销售日期或服务日期起保存三年。
(p)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24005(p) 向任何计划受益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每一提供者,应保存并维护每项所提供服务、接受服务的受益人、日期以及部门可能通过法规要求的任何额外信息的记录。根据本款要求保存和维护的记录,应由提供者自服务提供之日起保留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