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78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到2018年1月1日,必须开发一种船只操作员卡。该卡将发给成功通过部门批准的船只操作员考试或课程的人。一旦签发,船只操作员卡对持卡人终身有效。

(a)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a) 2018年1月1日或之前,该部门应制定一张船只操作员卡,根据本条规定签发。
(b)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b) 该部门应向提供证明其已通过部门批准的船只操作员考试,或已通过包含考试并经部门根据第668.1条或第668.3条批准的船只操作员课程的人,签发或促使签发船只操作员卡。
(c)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c) 船只操作员卡对其签发对象终身有效。

Section § 678.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加州船舶操作员卡的收费结构。负责该计划的部门设定的费用旨在覆盖管理该计划的成本。它规定了首次办卡最高收费 $30,补办卡最高收费 $10。一个技术咨询小组,其中包括航海界代表,协助确定这些费用。收取的费用存入一个专门账户用于资助该计划,资金的使用需经立法机关批准。

(a)Copy 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3(a)
(1)Copy 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3(a)(1) 该部门应确定本节规定的费用金额,以足以覆盖该计划的开发、设立和运营的合理成本。费用不得超过这些成本。
(2)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3(a)(2) 对于根据第678节 (b) 款签发的首次船舶操作员卡,该部门应收取不超过三十美元 ($30) 的费用。
(3)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3(a)(3) 对于根据第678节 (b) 款签发的补办船舶操作员卡,该部门应收取不超过十美元 ($10) 的费用。
(b)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3(b) 在确定根据本节征收的费用金额时,该部门应设立并咨询一个由相关人员组成的技术咨询小组,包括但不限于航海界的代表。副主任应任命咨询小组成员。
(c)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3(c) 根据本节收取的费用应存入船舶操作员认证账户,该账户特此在港口和水上交通周转基金内设立。
(d)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3(d) 经立法机关拨款后,该部门可动用船舶操作员认证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执行本条的各项目的。

Section § 678.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允许在州政府网站上创建和提供船只操作员考试。它确保有链接指向其他经批准的、遵循全国划船教育标准的考试。

如果将考试服务外包,州政府必须采用竞争性招标程序并与多个供应商合作。这些考试必须符合关于基本操作、航行规则和划船安全的国家标准。

(a)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5(a) 该部门可以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开发并提供船舶操作员考试。该部门应从其互联网网站提供链接,指向其他经该部门批准的船舶操作员考试,这些考试可通过其课程已获得全国州划船法管理者协会批准的提供商获得。
(b)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5(b) 如果该部门与考试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提供船舶操作员考试服务,该部门应进行正式的竞争性招标程序,并应与不止一个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提供这些服务。
(c)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5(c) 由该部门开发或批准的船舶操作员考试应符合全国州划船法管理者协会的全国划船教育标准,仅适用于基本的船舶操作、航行规则和划船安全。

Section § 678.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将主要用于港口和水上交通的一个基金中最多 $400 万美元暂时转移到一个船舶操作员认证计划。这本质上是一笔贷款,必须在八年内使用收取的费用偿还。如果未能按时偿还,该部门必须通知一个立法委员会。重要的是,这笔贷款不应影响港口和水上交通基金的原始用途。

(a)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7(a) 不超过四百万美元 ($4,000,000) 的金额,应在年度预算法案拨款后,从港口和水上交通周转基金转入船舶操作员认证账户,以贷款形式供该部门用于根据本条开发和设立该计划。
(b)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7(b) 该部门应在本条生效之日起八年内,使用根据第 678.3 条收取的费用,偿还 (a) 款所述的贷款。
(c)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7(c) 如果该部门未能在 (b) 款规定的期限内偿还贷款,该部门应通知联合立法预算委员会。
(d)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7(d) 该贷款不应损害港口和水上交通周转基金的预期支出目的。

Section § 678.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某个部门每年在4月1日之前提交一份报告,涵盖加州船舶操作员的各个方面。报告必须详细说明签发了多少船舶操作员卡、相关的费用和成本、这些卡与船舶相关事故、伤害和死亡之间的任何关联,以及违反这些规定的数量。这份报告必须在线发布。到2023年4月1日和2028年,报告还应根据技术咨询小组的建议,包含改善船员安全的建议或不继续该计划的理由。

(a)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9(a) 2019年4月1日或之前,以及此后每年4月1日或之前,该部门应准备一份报告,其中包含以下所有关于前一历年的信息:
(1)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9(a)(1) 根据本条规定签发的船舶操作员卡的累计数量。
(2)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9(a)(2) 该部门根据本条规定收取的费用和产生的成本。
(3)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9(a)(3) 签发的船舶操作员卡数量与根据第656条报告的州内船舶操作相关事故、伤害和死亡人数之间的关联。
(4)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9(a)(4) 向该部门报告的违反本条规定的数量。
(b)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9(b) 该报告应发布在该部门的互联网网站上。
(c)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9(c) 2023年4月1日或之前,以及2028年4月1日,该部门准备并发布在其互联网网站上的报告应包括由该部门与根据第678.3条(b)款设立的技术咨询小组协商后制定的建议,内容涉及为改善加州船员安全而进行的任何计划变更,或者,说明不应继续该计划的理由。

Section § 678.11

Explanation

如果您想在加州驾驶带发动机的船只,您需要一张名为“船只操作员卡”的特殊卡片。这项规定将根据年龄分阶段实施:从 2018 年开始,20 岁及以下的人员需要办理,之后逐步扩大到更年长的群体,直到 2025 年,所有人都需要办理。

有一些例外情况,例如,如果您来自其他州或国家,在加州短期停留;您在持有该卡的人员监督下操作;您正在参加比赛;租赁船只;持有商业捕鱼执照;或持有某些执照,例如美国海岸警卫队操作员执照。此外,完成特定的经批准的船只课程也可以免除此要求。

(a)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11(a) 依照 (b) 款规定的时间表,任何人不得在受本州管辖的水域内操作由发动机驱动的船只,无论发动机是否为主要推进动力来源,除非该人持有依照第 678 条 (b) 款由该部门颁发的船只操作员卡。
(b)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11(b) 任何人均须依照以下时间表遵守 (a) 款规定:
(1)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11(b)(1)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20 岁或以下的人员。
(2)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11(b)(2)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25 岁或以下的人员。
(3)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11(b)(3)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35 岁或以下的人员。
(4)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11(b)(4)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40 岁或以下的人员。
(5)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11(b)(5)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45 岁或以下的人员。
(6)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11(b)(6)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50 岁或以下的人员。
(7)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11(b)(7)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60 岁或以下的人员。
(8)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11(b)(8)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所有人员,不分年龄。
(c)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11(c) 本条不适用于以下任何情况:
(1)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11(c)(1) 居住在其他州或外国,正在操作船只且符合以下任一要求的人员:
(A)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11(c)(1)(A) 该人员暂时使用本州水域,期限不超过 60 天,并符合其居住州(如有)的适用要求。
(B)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11(c)(1)(B) 该人员暂时使用本州水域,期限不超过 90 天,并符合其居住国(如有)的适用要求。
(2)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11(c)(2) 在一名 18 岁或以上人员的直接监督下操作船只的人员,该监督人员持有依照第 678 条 (b) 款颁发的船只操作员卡,或依照 (6) 款规定无需持有船只操作员卡。
(3)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11(c)(3) 在有组织的帆船赛、船只比赛或滑水比赛中操作船只的人员。
(4)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11(c)(4) 操作租赁船只的人员。
(5)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11(c)(5) 持有有效商业捕鱼执照的人员。
(6)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11(c)(6) 持有由美国海岸警卫队颁发的、适用于执照持有人操作水域的有效海事操作员执照的人员,或持有依照经修订的《1978 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颁发的有效证书的人员。
(7)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11(c)(7) 已成功完成经和平警员标准与培训委员会批准的船只课程的人员。

Section § 678.15

Explanation

如果您违反本条规定,将被视为一项称为“违规”的轻微违法行为。首次违规,您可能面临最高 100 美元的罚款;再次违规,罚款会增加,第二次最高 250 美元,之后每次最高 500 美元。但是,如果您能证明在收到罚单时持有有效的船舶操作员卡,这些罚款可以免除。

除了支付罚款,如果您被判有罪,还必须参加并通过一项经批准的划船安全课程。如果您是 18 岁或以下,您的父母或监护人可能需要同意您才能报名参加。您必须在定罪之日起七个月内,通过经批准的证明方式,证明您已完成该课程。

(a)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15(a) 违反本条规定属于违规。
(b)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15(b) 任何人因违反本条规定被判违规的,应按以下方式处罚:
(1)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15(b)(1) 初次定罪,处以不超过一百美元 ($100) 的罚款。
(2)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15(b)(2) 第二次定罪,处以不超过二百五十美元 ($250) 的罚款。
(3)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15(b)(3) 第三次或后续定罪,处以不超过五百美元 ($500) 的罚款。
(c)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15(c) 根据 (b) 款对船舶操作员处以的罚款,如果船舶操作员提供证据证明其在收到传票时持有有效的船舶操作员卡,则应予以免除。
(d)Copy 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15(d)
(1)Copy 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15(d)(1) 除 (b) 款规定的罚款外,法院应命令被判违反本条规定的人完成并通过部门根据第 668.3 节批准的划船安全课程。
(2)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15(d)(2) 如果根据 (1) 段被命令完成并通过划船安全课程的人年龄为 18 岁或以下,法院可以要求该人获得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才能报名参加该课程。
(3)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78.15(d)(3) 任何被法院根据 (1) 段命令完成划船安全课程的人,应在其定罪之日起七个月内向法院提交课程完成和通过的证明。该证明应采用经部门批准的格式,并且能够通过美国邮政服务或经认证的其他传输方式提交给法院或经部门批准的州或地方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