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且恶意地割、毁坏或损坏属于他人的十总吨及以上船只者,犯有轻罪。
航行罪行
Section § 307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用船只系泊或附着在浮标或航标上(除非是指定的系泊浮标),他们可能会被处以最高100美元的罚款,这属于轻微违法行为。此外,如果有人故意移除、损坏或毁坏官方设置在加州通航水域的浮标或航标,这将被视为一项轻罪。
船只系泊 浮标附着 航标损坏
Section § 308
这项法律规定,将船只系泊到浮标或灯塔上是违法的,除非是美国海岸警卫队在本州水域放置的、专门标记用于系泊的浮标。损坏或摧毁海岸警卫队放置的任何浮标或灯塔,无论它们是在水中还是在陆地上,也是违法的。违反这些规定将被视为轻罪。
任何人将任何种类的船只系泊到由美国海岸警卫队授权放置在本州水域的浮标或灯塔上(指定系泊浮标除外),或以任何方式用船只挂靠在上述浮标或灯塔上,或故意移除、损坏或摧毁任何此类浮标或灯塔或其任何部分,或砍伐、移除、损坏或摧毁由该机构在本州陆地上设立的灯塔,每次违法行为均构成轻罪。
船只系泊 浮标附着 灯塔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