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何召集选举以授权发行该区收益债券的条例或决议中,董事会可插入一项条款,表明其打算为债券提供进一步担保,即征收有限税(说明税率限制),该税款将不时征收,以弥补任何一年中用于支付债券本金和利息的承诺收入已不足或预计将不足以支付该本金和利息,或弥补为该债券设立的任何准备金已用于或将用于支付或提供支付该本金或利息的情况。如果插入了此类条款,并且债券获得了百分之五十一 (51%) 的赞成票授权,董事会可在规定发行此类债券的条例或决议中插入关于此类有限税征收的条款以及为执行此类条款可能必要或便利的条件、条款和契约。本节授权的有限税征收总额在任何一年内不得超过每一百美元 (100) 评估价值七十五美分 (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