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3863(a) 自然资源局局长应正式设立禽流感工作组,以协助制定第3862节所述的计划。禽流感工作组应利用已制定的国家规程作为早期检测的指导,该规程旨在指导各州制定具体计划,即“亚洲H5N1高致病性禽流感野外候鸟早期检测系统”。禽流感工作组还应继续、加强并促进部门、其他州政府部门和加州大学已开展的工作,以协调野生鸟类高致病性禽流感的信息沟通和应对计划。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3863(b) 禽流感工作组应由以下所有成员组成:
(1)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3863(b)(1) 自然资源局局长,或其指定代表。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3863(b)(2) 主任,或其指定代表。
(3)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3863(b)(3) 食品和农业局局长,或其指定代表。
(4)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3863(b)(4) 州公共卫生官员,或其指定代表。
(5)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3863(b)(5) 紧急服务局局长,或其指定代表。
(6)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3863(b)(6) 由加州大学董事会任命的一名代表。
(7)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3863(b)(7) 由自然资源局局长任命的两名来自合格研究机构或其他合格非政府组织的代表。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3863(c) 主任应主持禽流感工作组。
(d)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3863(d) 禽流感工作组的多数成员应构成开展业务的法定人数。
(e)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3863(e) 禽流感工作组的职责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1)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3863(e)(1) 制定加州野生鸟类禽流感病毒的检测和应对策略。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3863(e)(2) 促进州和联邦机构之间关于禽流感监测计划的沟通。
(3)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3863(e)(3) 制定公众宣传和教育策略。
(f)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3863(f) 禽流感工作组可以咨询其他可能受野生鸟类禽流感影响的公共和非营利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