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可以实施一项加州神鹫保护项目,该项目具有以下目标: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3850(a) 栖息地保护,与部门现有的法律权限保持一致。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3850(b) 野外研究,包括死亡率研究。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3850(c) 圈养繁殖计划。
(d)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3850(d) 神鹫放归计划。
这项法律允许该部门开展一个项目,以保护和保存加州神鹫。主要目标是保护它们的栖息地,进行野外研究以了解它们的死亡情况,实施圈养繁殖计划,并将神鹫放归野外。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相关部门与联邦与州联合秃鹫恢复小组合作,制定一项计划,以实现《濒危物种法案》第3850节中提及的与秃鹫保护相关的特定目标。根据这项计划,部门必须制定行动、研究和项目,重点是保护秃鹫栖息地和开展野外研究。部门也可以聘请外部机构来执行这些任务。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存在野生动物的繁殖计划或放归计划,它们必须遵守负责部门设定的特定指导方针。
这些计划也必须由该部门进行监督。此外,参与这些计划的动物园必须每年提交两次详细报告,说明这些计划的进展情况。
本节解释说,“北加州秃鹫恢复计划”是一项旨在根据美国鱼类及野生动物管理局1996年的计划或其更新版本来恢复加州秃鹫种群的特定努力。它指出,如果根据特定的环境法规,在该计划下对加州秃鹫的捕获(捕捉或处理)不需要额外批准,并且主管发现相关许可证与该计划的目标一致,那么这些活动将免于某些法律禁令。
© 2021 - 2025 Legalfina Inc. 版权所有。
LDA License #172 (Alameda County)
35111F Newark Blvd #314, Newark, CA
408-673-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