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70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除非用于必要的科学研究(即为恢复或研究受保护物种而进行的努力),否则不得捕获或持有受完全保护的哺乳动物。除合法的科学目的外,不得颁发任何许可证或执照来捕获这些哺乳动物。如果提议进行此类研究,部门必须通知相关方,并给予他们30天时间提供反馈。这里的科学研究不包括项目缓解措施。但是,合法进口的受完全保护的哺乳动物可以在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下持有。

法律列出了受完全保护的特定哺乳动物,包括莫罗湾袋鼠鼠、大角羊,以及太平洋露脊鲸和南方海獭等其他几种。

(a)Copy 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4700(a)
(1)Copy 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4700(a)(1) 除本节或第2081.7、2081.15或2835节另有规定外,任何时候均不得捕获或持有受完全保护的哺乳动物。本法典或任何其他法律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解释为授权颁发捕获受完全保护哺乳动物的许可证或执照,且此前颁发的任何许可证或执照均不得为此目的具有任何效力。但是,部门可以授权为必要的科学研究而捕获受完全保护的哺乳动物,包括为恢复受完全保护、受威胁或濒危物种所做的努力。在授权捕获受完全保护的哺乳动物之前,部门应努力通知所有受影响和感兴趣的各方,以征求对拟议授权的信息和意见。该通知应在《加州法规公告登记册》上发布,并提供给已书面通知部门其对受完全保护物种感兴趣的每个人,并已向部门提供了电子邮件地址(如有)或邮寄地址。受影响和感兴趣的各方应在通知在《加州法规公告登记册》上发布后30天内,提供有关拟议授权的相关信息和意见。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4700(a)(2) 在本分节中,“科学研究”不包括作为项目(如《公共资源法典》第21065节所定义)的特定缓解措施而采取的行动。
(3)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4700(a)(3) 合法进口的受完全保护的哺乳动物可以在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下持有。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4700(b) 以下是受完全保护的哺乳动物:
(1)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4700(b)(1) 莫罗湾袋鼠鼠 (Dipodomys heermanni morroensis)。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4700(b)(2) 大角羊 (Ovis canadensis),但第4902节 (b) 款规定的纳尔逊大角羊(亚种 Ovis canadensis nelsoni)除外。
(3)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4700(b)(3) 北象海豹 (Mirounga angustirostris)。
(4)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4700(b)(4) 瓜达卢佩毛皮海狮 (Arctocephalus townsendi)。
(5)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4700(b)(5) 环尾猫 (genus Bassariscus)。
(6)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4700(b)(6) 太平洋露脊鲸 (Eubalaena sieboldi)。
(7)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4700(b)(7) 盐沼收割鼠 (Reithrodontomys raviventris)。
(8)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4700(b)(8) 南方海獭 (Enhydra lutris nereis)。
(9)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4700(b)(9) 狼獾 (Gulo lusc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