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050(a) 本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太平洋及其丰富的海洋生物资源对加利福尼亚州人民具有重大的环境、经济、美学、娱乐、教育、科学、营养、社会和历史意义。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050(b) 本州政策是确保加利福尼亚州海洋生物资源的保护、可持续利用以及在可行情况下的恢复,以造福本州所有公民。本政策的目标应是实现以下所有事项:
(1)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050(b)(1) 保护海洋生态系统和海洋生物资源的健康和多样性。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050(b)(2) 仅允许并鼓励那些可持续的海洋生物资源活动和利用。
(3)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050(b)(3) 承认不涉及捕捞加利福尼亚州海洋生物资源的美学、教育、科学和娱乐用途的重要性。
(4)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050(b)(4) 承认可持续的休闲渔业和商业渔业以及符合本部分海洋生物资源保护政策的商业水产养殖发展对加利福尼亚州经济和文化的重要性。
(5)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050(b)(5) 支持和促进对海洋生态系统及其组成部分的科学研究,以获取更好的信息作为海洋生物资源管理决策的依据。
(6)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050(b)(6) 基于现有最佳科学信息以及委员会或部门拥有或接收的其他相关信息来管理海洋生物资源。
(7)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050(b)(7) 让所有相关方参与海洋生物资源管理决策,包括但不限于休闲和商业渔业、水产养殖业、沿海和海洋旅游及娱乐业的个人、海洋保护组织、地方政府、海洋科学家以及公众。
(8)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050(b)(8) 通过寻找现有最佳信息并通过海洋资源管理过程向公众提供,促进有关海洋资源和渔业状况或管理的准确信息的传播。
(9)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050(b)(9) 与邻近州以及墨西哥和加拿大协调合作,并鼓励采取区域性方法管理影响海洋生物资源的活动和利用。应特别关注对共享渔业管理的协调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