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外虹鳟鱼在第1 1/2区内,其销售或持有数量不得超过该区虹鳟鱼的每日捕捞限额。
特定鱼类淡水鱼一般规定
Section § 8431
这项法律允许从加州以外带入的哲罗鲑或虹鳟在州内持有和销售。但是,它们必须按照委员会制定的规定进行检查和加标签。提交鳟鱼进行检查和加标签的人必须承担相关费用。
哲罗鲑 虹鳟 州外鱼类
Section § 8433
本法律条款明确指出,当前条款中的规定不适用于根据第12分部(自第15000条起)指导方针养殖的鳟鱼。
本条中的任何内容均不适用于依照第12分部(自第15000条起)养殖的鳟鱼。
鳟鱼养殖豁免 第12分部条款 第15000条
Section § 8435
本法律条文规定,鲶鱼不得在加州出售,除非它们是从州外进口的,或根据从第15000条开始的特定法规养殖的。
不得出售鲶鱼,除非是州外进口的鲶鱼,或根据第12部(从第15000条开始)养殖的鲶鱼。
鲶鱼销售限制 进口鲶鱼 本地鲶鱼养殖规定
Section § 8436
这项法律规定,太阳鱼科的鱼类,例如萨克拉门托鲈鱼、翻车鱼、黑鲈和太阳鱼,不能出于商业目的捕捞、持有、出售或购买。但是,对于根据法律另一部分规定的特定条例养殖的鱼类,则有例外。
太阳鱼科 萨克拉门托鲈鱼 翻车鱼
Section § 8436.5
本节允许太阳鱼科的死鱼进口到加利福尼亚州并进行销售。这些鱼必须是在允许其销售的另一个州或国家合法捕获的。此外,它们必须附有适当的文件,例如提货单,以表明鱼的来源。
Centrarchidae 太阳鱼科 进口
Section § 8437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在加州哪些淡水鱼类可以用于商业目的捕捞。允许捕捞的鱼种包括细线鲱等特定鱼类,以及来自七鳃鳗、胡瓜鱼、亚口鱼、鲤鱼、鳉鱼、胎鳉、银汉鱼、慈鲷、鲻鱼、杜父鱼、刺鱼和虾虎鱼等不同科属的鱼类。这些活动必须遵守委员会制定的法规。
依照委员会通过的法规,以下淡水鱼类可用于商业目的捕捞: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437(a) 细线鲱 (Dorosoma petenense)。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437(b) 以下科属的物种:
(1)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437(1) 七鳃鳗 (Petromyzontidae)。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437(2) 胡瓜鱼 (Osmeridae)。
(3)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437(3) 亚口鱼 (Catostomidae)。
(4)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437(4) 鲤鱼或鲦鱼 (Cyprinidae)。
(5)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437(5) 鳉鱼 (Cyprinodontidae)。
(6)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437(6) 胎鳉 (Peociliidae)。
(7)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437(7) 银汉鱼 (Antherinidae)。
(8)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437(8) 慈鲷 (Cichlidae)。
(9)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437(9) 鲻鱼 (Mudilidae)。
(10)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437(10) 杜父鱼 (Cottidae)。
(11)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437(11) 刺鱼 (Casterosteidae)。
(1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437(12) 虾虎鱼 (Gobiidae)。
淡水鱼 商业捕捞 细线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