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鱼类商业性鲑鱼船舶许可证
Section § 8230
这项法律规定,商业鲑鱼捕捞对公众健康和福祉至关重要,但由于过去鲑鱼种群数量的下降,需要对谁可以捕捞鲑鱼以及可以捕捞多少进行限制。这样做是为了帮助保护、维护和增加鲑鱼资源。
法律提到,过去的暖水事件和栖息地破坏严重损害了鲑鱼种群。为了帮助保护鲑鱼,已经实施了禁渔期和分配鲑鱼资源的协议等措施。
此外,过去几个捕捞季节中,相当一部分渔船没有记录捕捞量,而且现有船只数量已经超过了当前允许捕捞量所需。因此,在船队规模降至一定数量以下之前,不会发放新的许可证,但许可证的转让允许新成员进入渔业。
Section § 8231
本节定义了理解商业鲑鱼捕捞许可证相关规则的关键术语。“代理人”是船只所有人指定代表其行事的人。当渔船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即发生“所有权变更”。“商业鲑鱼船只许可证”是一种允许船只捕捞鲑鱼的年度许可证,但它不被视为个人财产。“捕捞潜力”是指船只捕捞鲑鱼的能力。“许可证”特指鲑鱼船只许可证。“已获许可船只”是指目前持有有效许可证的船只。“替代船只”是指旨在接收转让许可证的船只,“转让”是指将许可证授予不同的船只。
Section § 8232
这项法律规定,在船上为商业目的捕捞或持有鲑鱼是非法的,除非遵守某些条件。首先,船只必须注册,并且船主必须持有专门的鲑鱼捕捞许可证。许可证必须放置在船只注册号附近,并且始终可见,除非部门另有规定。
Section § 8232.5
这项加州法规通常规定,在某些船只上为休闲目的捕捞鲑鱼是违法的,但有特定条件除外。如果您持有适当的休闲捕鱼许可证,并且船只也获得了商业载客捕鱼许可,那么您可以进行休闲捕捞,前提是该船只当天没有进行商业鲑鱼捕捞。此外,在克拉马斯管理区,在商业捕捞季关闭后,且在商业捕捞季捕获的鲑鱼必须上岸的时间后24小时,允许进行休闲捕捞。当船只用于这种休闲捕鱼时,它仍被视为用于商业目的。
Section § 8233.4
Section § 8233.5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渔船许可证的转让方式。当船只所有权发生变更时,无论是通过买卖还是法律行动,该船只的许可证都会自动转让给新船主。但是,许可证不能转移到另一艘船上,除非是替代船只,具体细节在相关的特定条款中有所说明。
此外,如果一艘船从商业鲑鱼捕捞业中退役,其许可证可以在特定条件下转让给替代船只。许可证的任何变更仅在当前许可证年度内有效。当许可证转让给新船主时,新船主将获得所有相关的权利和责任。
Section § 8233.8
Section § 8234
这项法律规定了获得商业捕捞鲑鱼船只使用许可证的要求。要获得许可证,必须首先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申请人出示专门为船主或其代理人签发的商业捕捞鲑鱼印花;申请人获得此类印花并支付所需费用;或者船主在当前许可年度的4月1日之前年满70岁。此外,第一张鲑鱼印花必须贴在船主或代理人的捕捞许可证上,而用于额外船只的任何额外印花则需要贴在每艘船只的注册证上。
Section § 8235
如果您拥有一艘获准船只,您需要每年在4月30日之前续期您的许可证。您可以亲自申请,也可以让您的代理人代为办理,只要您支付主管部门规定的费用即可。如果您在4月30日之后续期,您将需要支付滞纳金,除非主管部门未能在3月1日之前接受续期申请,在这种情况下,滞纳金将被免除。
费用由主管部门确定,以支付管理此许可流程的成本。如果您完全错过了续期截止日期,主管部门将不会续期您的许可证,除非是由于他们的日程安排问题。
Section § 8236
本节规定,部门必须在3月1日前向持有许可证的船只的船主发送续期通知和申请。通知将通过一级邮件寄送至船主登记的地址,并寄送给代表商业鲑鱼渔民的团体。部门还必须在其办事处提供空白申请表。
通知中必须包含许可证续期的说明,以及另一节中某些规定的信息。未收到续期通知并不能免除船主按时续期许可证的责任。
Section § 8238
这项法律规定了评估寻求新许可证或将许可证转让给其他船舶的渔船捕捞能力的相关规则。截至1991年1月1日,应建立一个分类系统。对于自2020年1月1日起的转让,部门将根据海事测量师或美国海岸警卫队核实的船舶物理尺寸,评估原始船舶和替代船舶。
Section § 8239
如果您是加州的船只所有人,并且想将您的捕鱼许可证转让给一艘新船,您需要遵循特定的步骤。首先,您需要使用部门提供的表格提交申请,并支付200美元的转让费。您的当前许可证必须有效,并且您应承诺在申请处理期间如有需要会续期。
此外,您必须提供您当前船只和替代船只的所有权证明。另外,一份海事测量报告或海岸警卫队的证明文件需要证明新船的捕捞潜力不高于或低于您的旧船。当您签署申请时,您是在宣誓所有信息真实无误。确保在过去一年内没有提出过类似的转让申请,或者类似的转让申请没有被拒绝且未做任何更改。最后,如果您不是唯一的船只所有人,请确保合法所有人或任何抵押权人同意此次转让。
Section § 8239.1
Section § 8239.6
如果您获得了使用替代船只的许可证,它在您原船只的许可证最初签发或上次续期的当年剩余时间内有效。您只能在该特定期间内使用替代船只。
Section § 8240
法律规定,如果原始船只被欺诈性地报告为丢失、被盗或毁坏,部门将不会为替代船只签发许可证。同样,如果申请中包含虚假或误导性信息,部门也不会签发许可证。如果许可证到期且未续期,部门不能为替代船只或新所有人签发新许可证,除非在到期前完成续期,即使有转让申请待处理。最后,部门可以基于任何可能导致当前许可证暂停或吊销的理由拒绝签发许可证。
Section § 8242
如果你想加入商业鲑鱼捕捞行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获得许可证:一种是购买一艘已经有许可证的船只,并告知有关部门所有权变更;另一种是按照其他章节中提到的具体规定申请新的许可证。
Section § 8243
本法律条款旨在管理获准渔船的数量。如果持有许可的船只少于2,500艘,负责部门可以签发新的许可。这些新许可必须符合另一项法规(具体是第8238节)中规定的船只分类。
Section § 8244
如果你想在加州以个人、合资企业或公司的身份申请新的捕鱼许可证,你每年只能使用部门提供的表格申请一次。你必须在2月1日前将填好的申请表和所需费用提交给部门,才能获得下一年度的许可证资格。这笔费用不可退还,至少35美元,用于支付许可证办理的成本。此外,部门还会检查你船只的捕鱼潜力和你获得许可证的资格。
Section § 8245
本法律概述了通过每年三月第一个星期五举行的抽签系统签发新的、原始捕捞许可证的流程。申请人必须支付所需费用,并证明他们拥有一艘与申请中指定的船只相符的船只。如果成功,他们有90天时间提交所有权证明,并可能获得90天的延期。如果他们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确立船只所有权,其许可证将失效。如果申请人未能在截止日期前获得或证明拥有合适的船只,部门不承担责任。
Section § 8246
这项法律解释了当商业鲑鱼捕捞特权面临暂停或吊销风险时会发生什么。如果有人收到通知,告知其捕捞特权可能被暂停或吊销,委员会可以在决定最终确定之前,与他们达成协议,以和解或撤销该行动。这可能包括当事人支付罚款,或者将其吊销减为暂停。如果有人违反了此类协议的条款,他们的捕捞特权在听证后可能会被暂停或吊销。即使特权被暂停或吊销,他们的捕捞许可证仍必须续期,否则将失效。但是,如果他们面临根据另一节明确提及的民事损害赔偿诉讼,则不能进行协商。
Section § 8246.2
本法律要求一个委员会,在部门的协助下,制定规则以决定某些违规行为的民事罚款。在制定规则时,他们必须考虑几个因素: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违规者是否出于善意、任何过去的违规行为、对渔业造成的损害以及恢复渔业的成本。任何罚款必须在达成协议后30天内支付。
Section § 8246.4
如果有人通过欺诈手段获得了商业鲑鱼渔船许可证,委员会将在发出通知并给予听证机会后吊销该许可证。
Section § 8246.6
Section § 8246.7
本法律解释了委员会何时可以撤销许可证的吊销、续期许可证或批准许可证转让。它列出了四种可能发生这种情况的具体情况:
(1) 许可证未能按时续期是由于死亡、疾病或服兵役等原因,且没有合理的方式让其他人代为续期。(2) 留置权人因不知情许可证未续期而遭受损失。(3) 有证据证明在吊销许可证期间的欺诈指控是没有根据的。(4) 许可证转让被武断地拒绝。
此外,与这些问题相关的每项上诉都将单独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