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90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禁止在加州水域使用陷阱捕捞鱼类、软体动物或甲壳类动物用于商业目的,除非本条规定明确允许。但是,陷阱可以在海洋中用于捕鱼,但前提是本条明确允许。此外,用于捕捞淡水诱饵鱼的陷阱(如另一节所述)不受这些规定的限制。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0(a) 除非本条明确授权,任何人在本州水域不得使用陷阱捕捞任何有鳍鱼、软体动物或甲壳类动物用于商业目的。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0(b) 陷阱仅可在本条授权的情况下用于在海洋水域捕捞有鳍鱼。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0(c) 按照第8463节规定使用的淡水诱饵鱼陷阱不受本条约束。

Section § 9000.5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理解某些捕鱼法规所需的重要术语。这些术语包括“桶式陷阱”(一种小型塑料桶)和“韩式陷阱”(一种特定类型的塑料圆筒陷阱)。它还解释了“深近岸物种”和“近岸物种”,它们指的是特定法规中确定的某些鱼类。此外,“一般陷阱捕捞许可证”指的是一种有效且未被吊销的商业捕鱼所需许可证。最后,“弹出装置”被定义为一种在设定时间释放浮标的设备。

Section § 9001

Explanation

如果你想在海洋中使用陷阱为商业目的捕捞鱼类、贝类或甲壳类动物(龙虾和珍宝蟹除外),你需要一个名为“普通陷阱捕捞许可证”的特殊许可。这个许可证不能被暂停或取消,费用是35美元。如果你参与操作或协助操作陷阱,或者你的船上载有这些海洋生物和陷阱,你也必须持有这个许可证。但是,如果你捕捞的是龙虾或珍宝蟹,则适用不同的规定。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1(a) 鳍鱼、软体动物或甲壳类动物不得由任何人在海洋水域使用陷阱为商业目的捕捞,除非持有向该人签发且未被暂停或吊销的有效普通陷阱捕捞许可证。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1(b) 任何操作或协助操作任何陷阱以捕捞鳍鱼、软体动物或甲壳类动物(第8275节所定义的龙虾或珍宝蟹除外)的人,或在任何船只、驳船或船舶上载有任何陷阱时,持有或运输鳍鱼、软体动物或甲壳类动物的人,在从事该活动时,必须持有向该人签发且未被吊销或暂停的普通陷阱捕捞许可证。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1(c) 普通陷阱捕捞许可证的费用为三十五美元 ($35)。
(d)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1(d) 本节不适用于根据第9010节捕捞龙虾或根据第9011节捕捞珍宝蟹。

Section § 9001.6

Explanation

如果您持有一般陷阱捕捞许可证,您可以使用特定陷阱捕捞盲鳗,但需要遵守一些规定。您可以使用韩国陷阱或桶式陷阱,但在船上或水中同时持有的韩国陷阱不得超过500个,桶式陷阱不得超过200个。同时,您不能在船上放置其他类型的陷阱。

此外,当您使用这些陷阱时,除了盲鳗,不能捕捞或出售任何其他鱼类。另外,在捕捞盲鳗时,您不能在连接这些陷阱的线上使用浮标弹出装置,甚至不能在船上持有浮标弹出装置。

在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情况下,可根据一般陷阱捕捞许可证捕捞盲鳗: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1.6(a) 根据本条规定,韩国陷阱和桶式陷阱仅可用于捕捞盲鳗。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1.6(b) 在船上或水中,或两者兼有,持有的韩国陷阱总数不得超过500个,或桶式陷阱总数不得超过200个。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1.6(c) 任何持证人不得在船上同时持有韩国陷阱或桶式陷阱以及其他类型的陷阱。当在船上使用或持有韩国陷阱或桶式陷阱时,除盲鳗外,不得捕捞、在船上持有或为商业目的出售任何其他鳍鱼种类。
(d)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1.6(d) 不得在连接韩国陷阱或桶式陷阱的浮标线上使用浮标弹出装置,且商业渔民在捕捞盲鳗时不得在船上持有浮标弹出装置。

Section § 9001.7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在加利福尼亚州,除裸盖鱼和盲鳗外,使用一般陷阱捕捞许可证捕捞鳍鱼的条件。船上每个人都必须持有有效且未被暂停的许可证。捕捞近岸和深水近岸物种需要特殊许可证。

留在水中的陷阱过夜时必须不带诱饵且门打开,除非情况不允许,此时必须通知相关部门。浮标线不能使用弹出装置,陷阱销毁装置必须符合特定规定。对陷阱的设置地点、最大数量和网眼尺寸都有限制。

某些鱼类,如龙虾,禁止用作诱饵。如果船上每个人都持有有效的龙虾捕捞许可证,龙虾可以与鳍鱼一同在船上。

除裸盖鱼和盲鳗以外的鳍鱼,如果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可根据一般陷阱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1.7(a) 船上每人均持有有效且未被暂停或吊销的一般陷阱捕捞许可证。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1.7(b) 如果存在近岸物种,船上至少一人持有有效且未被暂停或吊销的近岸渔业许可证和近岸渔业陷阱捕捞背书。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1.7(c) 如果存在深水近岸物种,船上至少一人持有有效且未被暂停或吊销的深水近岸物种渔业许可证。
(d)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1.7(d) 从日落后一小时到日出前一小时期间,留在水中的鳍鱼陷阱应不带诱饵且门固定打开。如果由于许可证持有者无法控制的原因,在日落后一小时前无法将所有陷阱门固定打开,许可证持有者应立即通知部门。
(e)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1.7(e) 浮标弹出装置不得用于连接鳍鱼陷阱的浮标线,且在根据一般陷阱捕捞许可证捕捞鳍鱼时,不得在船上持有此类装置。
(f)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1.7(f) 用于鳍鱼陷阱的陷阱销毁装置应符合第9003节以及委员会采纳的关于这些装置的现行监管要求。
(g)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1.7(g) 在第6、7、17、18、19、19A、19B、20、20A或21区,不得在任何码头、防波堤或突堤750英尺范围内设置鳍鱼陷阱。
(h)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1.7(h) 在沿大陆海岸的州水域,不得使用超过50个鳍鱼陷阱。
(i)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1.7(i) 根据本节使用的任何鳍鱼陷阱的网眼尺寸不得小于两英寸乘两英寸。
(j)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1.7(j) 以下鱼类不得用作鳍鱼陷阱的诱饵:
(1)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1.7(j)(1) 龙虾。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1.7(j)(2) 巨蟹属螃蟹,但第8282节中规定的石蟹、黄蟹和红蟹除外,这些螃蟹可根据第8282节颁发的石蟹陷阱捕捞许可证的授权用作诱饵。
(3)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1.7(j)(3) 任何其他适用最小尺寸限制的鳍鱼或无脊椎动物,如果其使用或持有状态导致无法确定其尺寸。
(k)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1.7(k) 如果船上每人均持有有效且未被暂停或吊销的龙虾捕捞许可证,并遵守第2章第5条(自第8250节开始)、本条以及根据其通过的法规,则龙虾可在船上持有或从船上卸下,即使船上同时有鳍鱼。

Section § 9001.8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在阿盖洛角和美墨边境之间的特定海域使用陷阱捕捞裸盖鱼的规定。陷阱必须小于六英尺,网目尺寸至少为两英寸乘两英寸,并且只能在水深超过200英寻的海域使用。此外,船上不能同时存放裸盖鱼陷阱和其他商业捕捞渔具,但斑节虾陷阱在开放捕捞期内有特定例外情况。

在圣巴巴拉县阿盖洛角正西方向延伸的线与美国-墨西哥国际边界线之间的海域,裸盖鱼可在一般陷阱捕捞许可证下捕捞,但亦须符合以下所有标准: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1.8(a) 陷阱的最大尺寸不得超过六英尺。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1.8(b) 根据本节规定用于捕捞裸盖鱼的任何陷阱的网目尺寸不得小于两英寸乘两英寸。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1.8(c) 陷阱只能在水深200英寻或更深的海域使用。
(d)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1.8(d) 任何持证人不得在同一艘船上同时持有裸盖鱼陷阱和任何其他商业捕捞渔具,但斑节虾陷阱可在委员会规定的斑节虾陷阱开放捕捞期内持有,且持证人须持有有效且未被暂停或吊销的斑节虾陷阱渔船许可证。

Section § 90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除非获得授权,否则干扰他人标有浮标识别号的捕捞陷阱是违法的。如果你持有通用捕捞陷阱许可证并获得许可,你可以合法地拉起陷阱。部门员工和公共安全人员,如救生员或港口巡逻员,如果陷阱构成安全隐患,可以移动或移除陷阱,但必须将捕获的海洋生物放归大海。他们必须尝试联系陷阱所有者,告知陷阱的取回地点。如果所有者在七天内未认领陷阱,陷阱可以被丢弃。该法律不要求安全机构移除陷阱,也不承担任何损失责任。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2(a) 除(b)、(c)和(d)款另有规定外,故意或鲁莽地干扰、移动或损坏属于他人且根据第9006条标有浮标识别号的任何捕捞陷阱,属非法行为。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2(b) 任何根据第9001条获发通用捕捞陷阱许可证并持有该许可证的人,如果浮标根据第9006条(b)款标有浮标识别号,则可以拉起或提起标有浮标的捕捞陷阱。任何拉起或提起标有浮标识别号(非其本人浮标识别号)的捕捞陷阱的人,必须持有浮标上所标浮标识别号持有人的书面许可。
(c)Copy 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2(c)
(a)Copy 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2(c)(a)款不适用于本部门在履行公务时的雇员。
(d)Copy 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2(d)
(1)Copy 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2(d)(1) (a)款不适用于公共安全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救生员、海上安全官员、港口巡逻员和治安官,他们在履行公务时,如果认为捕捞陷阱构成公共安全隐患,可以移除位于或靠近碎浪区或公共海滩附近的捕捞陷阱、浮标或绳索。如果上述任何人员移除捕捞陷阱、浮标或捕捞陷阱或浮标绳索,任何捕获的海洋生物应立即放归大海。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2(d)(2) 本款所述的任何移除标有浮标识别号的捕捞陷阱及其任何附件的人员,应尝试通过亲自联系、电话、电话答录机留言、美国邮政普通邮件或其他方式联系浮标上标有其许可证或执照号码的人员,告知财产所在地。这些人员对保护捕捞陷阱或附件免受损失或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3)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2(d)(3) 本部门的雇员可以向本款所述的公共安全机构代表披露当前持有许可证或执照人员的姓名、地址和浮标识别号,以协助将捕捞陷阱及其附件归还给其合法所有者或操作者。
(4)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2(d)(4) 如果浮标上标有其许可证或执照号码的人员已根据本款收到通知,但在通知后七天内未取回捕捞陷阱,或者如果在捕捞陷阱被移除后七天内无法识别该人员,该捕捞陷阱可以被丢弃。
(5)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2(d)(5) 本款不为任何州或地方机构设定移除或移动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捕捞陷阱、绳索或浮标的任何义务,且不根据《政府法典》第1篇第3.6部第2部分(自第814条起)产生任何责任。

Section § 900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设立了一个计划,旨在帮助回收丢失或废弃的商业珍宝蟹捕捞笼。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该部门在珍宝蟹工作组的协助下启动了这项计划。

该计划允许持有特殊许可证的人在特定时期(例如螃蟹禁渔期)未经许可收集他人的捕捞笼。许可证需要支付费用,以弥补计划的成本。

许可证持有者回收的任何捕捞笼都将成为他们的财产,但他们必须向原所有者提供以合理费用回购捕捞笼的机会。如果原所有者拒绝,他们可能会面临额外的费用。

部门可以在受控条件下与许可证持有者分享联系方式以保护隐私,并且如果未支付费用,可能会拒绝许可证续期。拟议的计划在实施前会提交给工作组审查。这项计划将于2029年4月1日失效,并可能在2030年完全终止,除非获得延期。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2.5(a) 尽管有第9002条的规定,部门应与珍宝蟹工作组协商,建立一个回收计划,以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提供对丢失或废弃的商业珍宝蟹捕捞笼的回收。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2.5(b) 根据(a)款制定的回收计划应符合以下所有规定:
(1)Copy 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2.5(b)(1)
(A)Copy 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2.5(b)(1)(A) 部门应设立一种回收许可证,授予获得回收许可证的人在以下两个时期内,无需获得他人书面许可,即可回收位于海洋水域中属于他人的珍宝蟹捕捞笼的权力:
(i)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2.5(b)(1)(A)(i) 第8276条所述的珍宝蟹商业捕捞的禁渔期。
(ii)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2.5(b)(1)(A)(ii) 除(i)项所述时期之外的时期,在此期间,如果主任授权回收许可证持有者在此期间回收捕捞笼,则主任根据第8276.1条或根据该条通过的法规限制捕捞珍宝蟹。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2.5(b)(1)(A)(B) 部门可以为个人获得回收许可证设定其认为必要的任何资格。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2.5(b)(1)(A)(C) 部门应要求收取许可证费用,其金额应足以完全弥补但不超过部门在回收计划中的所有合理行政和实施成本。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2.5(b)(2) 尽管有《民法典》第3编第4部第6章(自第2080条起)或任何其他法律的规定,根据回收许可证的授权回收的任何珍宝蟹捕捞笼应成为回收许可证持有者的财产。
(3)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2.5(b)(3) 部门应要求回收许可证持有者通知原捕捞笼所有者其珍宝蟹捕捞笼已被回收,并根据捕捞笼回收和储存的成本,以回收许可证持有者确定的合理回收费用,向原所有者出售该捕捞笼。对于任何拒绝向回收许可证持有者支付回收费用的原捕捞笼所有者,部门应征收每个捕捞笼的费用。部门应将这些每个捕捞笼的费用设定在一个足以弥补部门因处理不遵守渔具回收计划而产生的任何成本的水平,并补偿回收许可证持有者回收、储存和处置属于拒绝支付这些捕捞笼回收费用的原所有者的捕捞笼的合理成本,并且在立法机关拨款后,应将每个捕捞笼的费用收益用于这些目的。部门应根据第713条每年调整每个捕捞笼的费用。
(4)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2.5(b)(4) 尽管有第8022条的规定,部门可以根据其认为必要的条款和条件,向回收许可证持有者发布联系信息,以维护所发布信息的保密性。根据本条发布的任何信息不构成放弃根据《加利州公共记录法》(《政府法典》第1编第10部(自第7920.000条起))披露的任何适用豁免。
(5)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2.5(b)(5) 部门可以拒绝珍宝蟹渔船许可证的续期或转让申请,直到申请人支付根据(3)款征收的任何费用。
(6)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2.5(b)(6) 部门应将根据本条制定的拟议回收计划提交给珍宝蟹工作组审查,并且在工作组有60天或更长时间审查拟议回收计划并提出任何拟议修改之前,不得实施该回收计划。如果工作组建议,主任可以在提交给珍宝蟹工作组审查后不足60天内实施回收计划。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2.5(c) 本条将于2029年4月1日失效,并自2030年1月1日起废止,除非在此日期或之前生效的后续制定法规删除或延长其失效和废止的日期。

Section § 90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每个海洋生物陷阱都必须配备一个销毁装置,该装置旨在当陷阱无法被提起时,能让被困生物逃脱。该装置必须快速发挥作用,通过确保大多数被困物种能够逃脱,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少对海洋生物的伤害。

Section § 90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所有放置在水中的捕捞器必须每96小时检查并清空一次,前提是天气条件允许。捕捞器不能被遗弃在水中。

Section § 9005

Explanation

捕鱼用的所有陷阱或陷阱串都需要用浮标进行识别。截至2020年1月1日,如果认为有必要,部门必须制定法规,对某些渔业实行标准化渔具标记。这些法规将包括针对每个渔业的特定费用,以涵盖与这些渔具标记要求相关的所有行政和实施开支。

每个陷阱或陷阱串都应标有浮标。部门应在2020年1月1日前实施法规,要求在部门认为适当的渔业中实行标准化渔具标记。作为法规的一部分,部门应为根据本节要求实行标准化渔具标记的每个渔业设立费用,并设定和调整每项费用,使其足以完全收回但不超过部门与标准化渔具标记要求相关的所有合理行政和实施成本。

Section § 90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所有用于捕捞鱼类或甲壳类动物的陷阱都必须配备一个用于识别的浮标。标记系统有所不同:龙虾陷阱必须显示所有者的捕鱼许可证号码,后跟字母“P”;珍宝蟹或盲鳗陷阱只需许可证号码;其他有鳍鱼类(裸盖鱼除外)的陷阱需要许可证号码,后跟字母“Z”;而裸盖鱼陷阱则需要许可证号码,后跟字母“B”。

用于捕捞有鳍鱼类或甲壳类动物的每个陷阱都应标有浮标。每个浮标应按以下方式标记以识别操作者: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6(a) 用于捕捞龙虾的陷阱,应标明商业捕鱼许可证识别号,后跟字母“P”。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6(b) 用于捕捞珍宝蟹或盲鳗的陷阱,仅标明商业捕鱼许可证识别号。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6(c) 用于捕捞除裸盖鱼或盲鳗以外的有鳍鱼类的陷阱,应标明商业捕鱼许可证识别号,后跟字母“Z”。
(d)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06(d) 用于捕捞裸盖鱼的陷阱,应标明商业捕鱼许可证识别号,后跟字母“B”。

Section § 9007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如果在水中使用陷阱而没有浮标,或者浮标没有按照要求正确标记,则该陷阱被视为公共妨害。任何有权执行此规定的人都可以移除此类陷阱。

Section § 9008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使用的陷阱违反了本法典或其相关法规的规定,那么该陷阱将被视为一种公害。除非在其他条款中提到了例外情况,否则此类陷阱可以由当局根据特定程序予以没收。

Section § 9010

Explanation

在加州使用陷阱捕捞刺龙虾,你需要一张特殊的龙虾捕捞许可证。龙虾陷阱几乎可以在任何地方使用,但不能靠近私人码头或船坞等结构75英尺以内。金属丝陷阱必须有特定尺寸的矩形网格开口,并为龙虾设置一个坚固的逃生口。逃生口必须符合精确的尺寸要求,并且龙虾应能轻易到达。可以使用金属丝固定逃生口,但对金属丝的尺寸、位置和缠绕方式有严格规定。如果陷阱是由板条或其他材料制成的,它们需要一个侧面开口供龙虾逃生,并符合特定的间距标准。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10(a) 遵守第2章第5条(自第8250节起)的规定,刺龙虾可以使用根据第8254节颁发的龙虾捕捞许可证,通过龙虾陷阱捕捞。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10(b) 尽管有第8660节和第8665节的规定,龙虾陷阱可以在本州任何未另行禁止捕捞龙虾的区域使用,但距离任何私人码头、栈桥、防波堤、突堤或船坞不得少于75英尺。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10(c) 金属丝龙虾陷阱应由矩形金属丝网制成,内网格尺寸不小于11/2英寸乘31/2英寸,其中31/2英寸的尺寸应与陷阱底部平行。金属丝龙虾陷阱应安装至少一个坚固的矩形逃生口,其内部垂直尺寸在所有点上不小于23/8英寸,内部水平尺寸在所有点上不小于111/2英寸。逃生口的水平侧应与龙虾陷阱最末端隔室的底部平行,且逃生口应位于该隔室任何外壁底部23/8英寸以内,并应清晰地供龙虾进出。
(d)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10(d) 尽管有(c)款的规定,可以使用金属丝固定逃生口,这会减小(c)款中规定的逃生口的内部垂直或水平尺寸,但仅当满足以下所有要求时:
(1)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10(d)(1) 金属丝的总直径,包括金属丝上的任何涂层,应小于0.176英寸(使用标准线规(SWG)测量标准,7 SWG线规的直径)。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10(d)(2) 逃生口的每个垂直侧最多可缠绕一圈金属丝。
(3)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10(d)(3) 逃生口的底部水平侧最多可缠绕两圈金属丝。
(4)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10(d)(4) 逃生口的顶部水平侧不得使用金属丝。
(5)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10(d)(5) 每根金属丝应紧密缠绕在逃生口的内表面上,且不得在内表面上缠绕超过一次。在本款中,“紧密缠绕”指金属丝与逃生口内表面之间在任何点上均无空隙。
(e)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10(e) 由板条或其他材料制成的龙虾陷阱,应在最末端隔室的一侧沿全长设有一个允许逃生的开口。逃生开口的间距应不小于23/8英寸,且该间距应与龙虾陷阱底部平行,并位于底部23/8英寸以内。

Section § 901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使用陷阱捕捞珍宝蟹和石蟹的规则。珍宝蟹陷阱可以使用,但必须至少有两个直径超过4又1/4英寸的开口。如果是在合法捕捞季节,石蟹可能会被珍宝蟹陷阱意外捕获,但如果它们不符合法定尺寸,则必须放回。对于石蟹陷阱,它们也需要特定的开口,并且在合法捕捞季节可以意外捕获珍宝蟹,但任何尺寸过小的珍宝蟹都必须放回水中。此外,在使用用于捕捞石蟹的陷阱时,船上不得携带龙虾。

(a)Copy 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11(a)
(1)Copy 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11(a)(1) 依照第2章第6条(自第8275条开始)的规定,珍宝蟹(如第8275条所定义)可使用珍宝蟹陷阱捕捞。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11(a)(2) 珍宝蟹陷阱可有任意数量、任意大小的开口。但是,每个珍宝蟹陷阱在其顶部或侧面应至少有两个内径不小于41/4英寸的刚性圆形开口。如果两个开口都位于陷阱的侧面,则其中至少一个开口应位于陷阱上半部分的至少一半。
(3)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11(a)(3) 依照第2章第6条(自第8275条开始)的规定,可以在根据本款规定用于捕捞珍宝蟹的珍宝蟹陷阱中附带捕捞石蟹,但附带捕捞仅限于合法捕捞这两种物种的季节。附带捕捞的石蟹,如果其不符合第2章第6条(自第8275条开始)的规定,应立即放回其被捕捞的水域。
(b)Copy 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11(b)
(1)Copy 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11(b)(1) 依照第2章第6条(自第8275条开始)的规定,石蟹(如第8275条所定义)可使用石蟹陷阱捕捞。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11(b)(2) 石蟹陷阱可有任意数量、任意大小的开口。但是,由内网格尺寸不小于17/8英寸乘37/8英寸(其中37/8英寸的尺寸与底部平行)的金属网制成的石蟹陷阱,应在蟹陷阱最靠后的隔室的任何外壁上至少有一个内径不小于31/4英寸的刚性圆形开口,并且该开口应位于陷阱上半部分的至少一半。由其他材料制成的石蟹陷阱,应在陷阱最靠后的隔室的顶部或侧面至少有两个内径不小于31/4英寸的刚性圆形开口。如果两个开口都位于陷阱的侧面,则其中至少一个开口应位于陷阱上半部分的至少一半。所要求的刚性圆形开口,不得超出其所在陷阱壁侧面或顶部的平面1/2英寸以上,并且应能让陷阱中的任何螃蟹清晰地进入。
(3)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11(b)(3) 依照第2章第6条(自第8275条开始)的规定,可以在根据本款规定用于捕捞石蟹的石蟹陷阱中附带捕捞珍宝蟹,但附带捕捞仅限于合法捕捞这两种物种的季节。附带捕捞的珍宝蟹,如果其不符合第2章第6条(自第8275条开始)的规定,应立即放回其被捕捞的水域。
(4)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11(b)(4) 任何人在根据本款规定使用船只捕捞石蟹时,不得在船上持有任何龙虾。

Section § 9012

Explanation

你不能在同一天用同一艘船既捕捞螃蟹出售又供个人使用。此外,在特定区域,珍宝蟹笼不能通过共用线相互连接。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12(a) 任何船只不得在同一天内既用于商业目的又用于休闲目的捕捞和上岸螃蟹。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12(b) 在第6、7、8和9区,如果蟹笼通过一根共用线连接到另一个或多个蟹笼,则不得使用该蟹笼捕捞珍宝蟹。

Section § 90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在加州捕捞对虾或虾的规则。如果你有普通捕捞许可证,就可以使用对虾或虾陷阱。陷阱本身在任何方向上都不能超过六英尺,而且开口必须是五英寸或更小。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15(a) 遵守第2章第18条(从第8590节开始),对虾或虾(如第8590节所定义)可根据第9001节颁发的一般陷阱许可证,使用对虾陷阱或虾陷阱捕捞。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15(b) 对虾陷阱或虾陷阱的最大尺寸应为六英尺或更小。对虾陷阱或虾陷阱从外部到内部的每个开口在任何尺寸上都应为五英寸或更小。

Section § 902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您持有一般陷阱捕捞许可证,就可以使用诱饵鱼陷阱捕捞某些种类的鱼,例如加州鳉和泥吸鱼。这些陷阱必须符合特定尺寸:宽度和高度都不能超过12英寸,长度不能超过36英寸,并且入口漏斗的直径不能大于2英寸。

Section § 9022

Explanation
你不能在加州的第10、11和12区使用陷阱捕捞有鳍鱼,除非你使用的是其他特定条款中描述的诱饵鱼陷阱。然而,在这些限制之外,如果你持有一般陷阱许可证,则允许你使用有鳍鱼陷阱捕捞海洋物种。

Section § 902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在加州全年使用陷阱捕捞鲤鱼,但有具体的限制。陷阱尺寸不得超过六英尺,必须由棉线或尼龙线制成,网眼尺寸至少为三点五英寸,但漏斗网和诱饵袋的网眼尺寸不限。陷阱顶部必须只有一个垂直的漏斗网开口,并且只能用谷物或谷物制品作诱饵。如果捕到鲤鱼以外的鱼,必须立即将其放回水中。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23(a) 全年均可在任何区域使用陷阱捕捞鲤鱼,但须遵守 (b) 款规定的限制。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23(b) 陷阱的最大尺寸不得超过六英尺。陷阱应由棉线或尼龙线制成。网眼长度不得小于三点五英寸,但漏斗网和诱饵袋的网眼尺寸不限。陷阱顶部应只有一个垂直的漏斗网开口。陷阱只能用谷物或谷物制品作诱饵。根据本节规定在陷阱中捕获的非鲤鱼类应立即放回水中。

Section § 902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居民随时使用小龙虾陷阱,但前提是这些陷阱只能用来捕捞小龙虾。陷阱的任何尺寸都不能超过三英尺。如果你不小心捕到了小龙虾以外的任何东西,必须立即将其放回水中。如果某些小龙虾陷阱对鱼类有害,或者捕获了太多非小龙虾的动物,委员会可以禁止使用它们。

小龙虾陷阱可在任何区域随时使用,且仅用于捕捞小龙虾。陷阱的最大尺寸不得超过三英尺。任何通过小龙虾陷阱捕获的其他物种应立即放回水中。委员会可以禁止使用会伤害鱼类或不必要地捕获大量非小龙虾鱼类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