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9025.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指出,加州政府认为,规范商业延绳钓渔业有助于有效管理渔业。其旨在有序发展渔业,保护海洋资源,并确保商业和休闲捕捞是可持续且令人愉快的。

立法机关认定并声明,为了本州人民以及加利福尼亚州海洋资源和渔业的最佳利益,商业延绳钓渔具的使用应受到监管,以确保渔业的有序发展、可存续资源的维护,以及商业和休闲捕捞的可持续且令人满意的渔获。

Section § 902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在加州不同渔区使用拖钓线和手钓线的规则。通常,你可以在任何地方使用最多带有两个鱼钩的拖钓线或手钓线。然而,在特定渔区(包括渔区 6、7、10、16、17、18、19 和 19A 的部分区域,以及金门大桥以西的渔区 11 的部分区域),你可以使用带有两个以上鱼钩的拖钓线。 “拖钓线”被定义为由移动中的船只拖曳的、带有一个或多个鱼钩的钓线。此外,在渔区 10、11、12 和 13 的某些区域,商业渔民最多只能使用四条钓线,每条钓线最多两个鱼钩;如果船上有多于一名渔民,则总共不得超过六条钓线,每条钓线也最多两个鱼钩。

Section § 9026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在某些特定区域使用定置线,但严格禁止将钩子放置在高于锚或海底100英尺以上的位置。这意味着,虽然你可以在这些区域使用定置线捕鱼,但对钩子可以设置在底部以上的高度有具体限制。

定置线可用于第 (6)、(7)、(10)、(17)、(18) 和 (19) 区。使用钩子高于锚或海底100英尺以上的定置线是违法的。

Section § 902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加州海岸附近特定区域,商业渔船使用超过150个鱼钩是违法的。在这些区域内,单根渔线不能连接超过15个鱼钩,渔线之间也不能相互连接,但用于捕捞加州大比目鱼的拖钓线最多可以有30个鱼钩。所有未连接到船只的渔线都必须系浮标,并且商业捕鱼许可证号必须清晰地标记在浮标上。这项规定适用于特定渔猎区内离岸一英里以内的水域,但在洪堡县和马林县有一些具体的例外情况。

(a)Copy 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27(a)
(1)Copy 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27(a)(1) 尽管有第9026、9028或9029条的规定,在(b)款所述区域内,当使用根据本条授权的渔线时,在一艘船上使用超过150个鱼钩为商业目的捕捞鱼类是违法的。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27(a)(2) 在(b)款所述区域内,任何一根渔线上不得连接超过15个鱼钩,且不得将一根渔线连接到另一根渔线,当这些渔线根据本条用于商业捕鱼时,但用于捕捞加州大比目鱼的单根拖钓线可连接不超过30个鱼钩。
(3)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27(a)(3) 根据本条使用的、未连接到在(b)款所述区域内捕鱼的船只上的每根渔线,应当系浮标,且根据第7850条颁发给使用该渔线的许可证持有人的商业捕鱼许可证识别号,应当标记在每个浮标的上半部分,并清晰可见,数字高度至少为两英寸。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27(b) 本条仅适用于渔猎区6、7和10内离岸一英里以内的水域,但不包括洪堡县吉切尔溪(Gitchell Creek)向磁方位203度延伸的线与假海角(False Cape)向磁方位252度延伸的线之间的渔猎区7内的海域,且不包括马林县雷耶斯角(Point Reyes)岬角西端最西点向磁方位245度延伸的线与马林县博利纳斯角(Point Bolinas)向正西磁方位延伸的线之间的渔猎区10内的海域。

Section § 9027.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在加州特定区域进行商业捕鱼时可以使用多少鱼钩。具体来说,在渔猎区17、18和19的海岸线一英里范围内,一艘船上使用超过150个鱼钩是违法的。此外,任何一根渔线上不能超过15个鱼钩,并且在商业捕鱼时,渔线之间不能相互连接。

每根未连接到船只的渔线都必须系有浮标,浮标上应清晰显示商业捕鱼许可证号码。对于捕捞特定鱼类(如大比目鱼或鲨鱼)的人员有例外情况;如果此类鱼类占捕获量的至少80%,则康塞普申角以南的鱼钩限制不适用。

(a)Copy 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27.5(a)
(1)Copy 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27.5(a)(1) 尽管有第9026、9028或9029条的规定,在(b)款所述区域内,当使用根据本条授权的渔线进行商业捕鱼时,在一艘船上使用超过150个鱼钩是违法的。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27.5(a)(2) 在(b)款所述区域内,任何一根渔线上不得连接超过15个鱼钩,并且在根据本条进行商业捕鱼时,渔线之间不得相互连接。
(3)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27.5(a)(3) 根据本条使用的、未连接到在(b)款所述区域内捕鱼的船只的每根渔线,都应系有浮标,并且根据第7852条颁发给使用该渔线的许可证持有人的商业捕鱼许可证识别号码,应以不小于两英寸高的数字标记在每个浮标的上半部分,并清晰可见。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27.5(b) 本条仅适用于渔猎区17、18和19内陆地海岸线一英里范围内的水域。
(c)Copy 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27.5(c)
(a)Copy 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27.5(c)(a)款不适用于在康塞普申角以西延伸线以南捕捞大比目鱼、白海鲈、鲨鱼、鳐鱼或魟鱼的人员,如果船上人员所持有的鱼类中,按数量计算,至少80%是大比目鱼、白海鲈、鲨鱼、鳐鱼或魟鱼。

Section § 902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使用长度超过 900 英尺的渔线(例如拖钓线和手钓线)是非法的,除非它们是其他特定条款中描述的固定线,或者它们是联邦法规允许的深层浮标渔具的一部分。

Section § 902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在加州某些渔区使用特定类型的锚定渔线,但有规定。渔民只有在不捕捞特定鲨鱼或剑鱼、渔线长度不超过 3,000 英尺且渔线上三分之一处没有鱼钩的情况下才能使用这些渔线。此外,与渔线一起使用的任何浮标,其水线以上必须清晰显示渔民的身份识别号码。此身份识别号码即为该渔民的商业捕鱼许可证号码。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29(a) 尽管有第 9028 条规定,一端锚定在海底、另一端在水面连接到渔船或浮标的渔线,可在第 6、7、10、17、18 和 19 区使用。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29(b) 根据 (a) 款规定允许使用的渔线,不得在以下任何情况下使用:
(1)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29(b)(1) 用于捕捞短鳍鲭鲨(鲣鲨)、长尾鲨、剑鱼或马林鱼。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29(b)(2) 如果渔线从锚点到水面船只或浮标的长度超过 3,000 英尺。
(3)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29(b)(3) 如果任何鱼钩附着在渔线的上三分之一处。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9029(c) 根据 (a) 款规定使用的渔线水面一端所附的浮标,应在其水线以上,以至少两英寸高的数字显示渔民的身份识别号码。就本条和第 8601.5 条而言,“渔民的身份识别号码”是指根据第 7850 条规定颁发的商业捕鱼许可证号码。

Section § 9029.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加州特定区域(渔猎区7或10)的大陆海岸线一英里内,从周五日落到周日日落,以及州法定节假日期间,使用某些类型的渔线(固定线、垂直钓线或拖钓线)进行商业捕鱼是违法的。固定线是指两端都固定住的线,而垂直线是一端固定在海底,另一端连接到船或浮标的线。但是,如果你是商业捕捞鲑鱼或加州大比目鱼,则不受此规定的限制。

尽管有第9025.5、9026和9029条的规定,在渔猎区7或10的大陆海岸最近陆地点的1英里范围内,从周五日落到下周日日落,或从州法定节假日的前一日日落到该节假日日落,使用固定线、垂直钓线或拖钓线为商业目的捕捞鱼类是违法的。就本款而言,“固定线”是指两端固定在海底且不能随潮汐或水流漂移的钓线;“垂直钓线”是指一端固定在海底,另一端在水面连接到渔船或浮标的钓线。本条不适用于为商业目的捕捞鲑鱼或加州大比目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