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局内设有渔猎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宪法第四条第20款设立。
渔猎委员会组织
Section § 101.5
本节解释说,随着加州人口的增长和对野生动物管理科学理解的扩展,加州渔猎委员会的角色变得更加复杂。法律建议在任命新的委员会成员时应考虑特定的素质和经验。这些包括候选人增强多样性的能力、在野生动物管理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在公共政策和决策方面的背景、承诺出席会议以及对自然资源科学的理解。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1.5(a)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多年来,随着加州人口规模和多样性的增加,以及对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和基于生态系统的管理需求的科学知识的扩展,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和职责已显著扩大。委员会成员应代表加州人民做出复杂的公共政策和生物学决策。委员会由《加州宪法》设立,其中不包含委员遴选和任命的任何标准或资格。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1.5(b) 因此,立法机关旨在鼓励州长和参议院规则委员会在遴选、任命和确认委员会委员时考虑以下最低资格:
(1)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1.5(b)(1) 被任命者在多大程度上能增强委员会的背景多样性和地域代表性。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1.5(b)(2) 被任命者在州或联邦层面的野生动物和自然资源管理项目方面的明确兴趣、背景和熟悉程度。
(3)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1.5(b)(3) 被任命者在公共政策决策方面的过往经验,包括涉及公众参与的政府程序。
(4)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1.5(b)(4) 被任命者准备并出席委员会会议和小组委员会会议的承诺,以及遵守所有适用的州利益冲突法律的承诺。
(5)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1.5(b)(5) 被任命者对活体自然资源管理基础科学的接触和经验程度。
(6)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1.5(b)(6) 被任命者对自然资源问题和相关科学学科的知识多样性,包括但不限于户外休闲。
野生动物管理 委员会多样性 自然资源专业知识
Section § 102
这项法律规定了委员会每年如何选出其领导层。委员们需要多数票(至少三票)才能每年选出一位主席和一位副主席。同样,只要有多数委员(至少三票)同意,就可以随时罢免任何一位领导。如果出现空缺,将在下一次会议上填补,新选出的领导将完成前任的剩余任期。重要的是,任何政策都不能规定领导人必须按资历选出,也不能以其他特定理由阻止某人成为领导。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a) 委员们应每年从他们当中选出一人担任主席,一人担任副主席,须经至少三名委员同时投票通过。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b) 主席或副主席可随时经至少三名委员投票通过,被免去主席或副主席职务。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c) 如果主席或副主席职位出现空缺,委员会应在委员会下一次定期会议上填补该空缺。选出的继任主席或副主席应任职至前任未届满的任期结束,直至根据 (a) 款进行的年度选举。
(d)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d) 委员会不得采纳或执行任何规定主席和副主席按资历选出的政策或规定,委员会也不得采纳或执行任何其他会使任何委员不符合被选为委员会主席或副主席资格的政策或规定。
委员会领导层 年度选举 主席选举
Section § 103
委员们因履行公务的每一天工作获得100美元报酬,每月最高不超过500美元。他们在履行职责时产生的任何必要开支也会得到报销。
这些报酬和报销费用来自渔猎保护基金。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3(a) 每位委员应针对其在依法履行公务时所履行的每一天实际服务获得一百美元($100),但任何一位委员的此项报酬在任何一个日历月内不得超过五百美元($500)。除此报酬外,委员们还应获得其在履行职责时实际发生和必要的费用。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3(b) 本节规定的报酬和费用应从渔猎保护基金中支付。
委员报酬 每日服务费率 月薪上限
Section § 105
这项法律要求从委员会成员中成立一个专注于海洋资源的委员会。该委员会必须向主委员会报告其活动,并就海洋资源问题提出行动建议。如果可能,他们应参加相关的部门会议,特别是在制定重要的海洋资源管理文件时。
海洋资源委员会 海洋资源管理 委员会成员
Section § 106
这项法律要求委员会设立一个由至少一名委员会成员组成的野生动物资源委员会。该委员会的职责是让委员会了解其工作,并就非海洋资源问题提出建议。如果可能的话,它还应参与讨论重要野生动物管理计划的部门会议。
野生动物资源委员会 委员会成员 非海洋资源事项
Section § 106.5
本节规定,必须成立一个部落委员会,由至少一名委员会成员组成,负责处理与部落相关的问题。该委员会必须定期报告其活动,并就委员会审议的所有部落事务提出建议。如果可能,委员会或其代表应出席讨论重要部落管理文件的会议。
部落委员会 委员会成员 部落事务
Section § 107
这项法律要求委员会成员(委员)遵守一套行为准则,其中包含几项关键原则。首先,他们必须忠实、公正地履行职责。他们必须以公众的最佳利益行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不滥用权力。
法律还强调了公众信任的重要性,以及委员会在野生动物和自然资源项目中的作用,敦促委员们以增强公众信心的方式行事。此外,委员不得从事损害州法律或政策的行为。最后,如果委员在某项事务中拥有经济利益,则禁止他们利用自己的职位来影响相关决定。
委员行为准则 公众利益 基本公平
Section § 110
本节规定,委员会每年必须至少举行八次会议,前提是有足够的差旅资金。他们还可以举行额外会议以收集意见。这些会议的日期和地点需要在1月1日之前或首次会议前60天公布。会议应向公众开放,并在全州范围内举行,最好是在州立设施中。在规划时,委员会应考虑部门的建议、狩猎和捕鱼季节以及其他监管机构的日程安排。会议的公开通知应广泛传播并符合《行政程序法》。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10(a) 委员会每年应举行不少于八次例会,前提是委员会有足够的差旅资金,包括部门差旅资金。委员会还可以举行特别会议或听证会,以听取部门和公众的额外意见。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10(b) 委员会应在该年1月1日之前,或在首次会议召开前60天(以两者中较早者为准),公布该年度会议的日期和地点。会议地点应向公众开放,并遍布全州。在可行的情况下,会议应在州立设施中举行。在确定例会日期和地点时,委员会还应考虑以下因素:
(1)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10(b)(1) 部门的建议。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10(b)(2) 捕鱼和狩猎季节的开放和结束日期。
(3)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10(b)(3) 其他州和联邦监管机构的日程安排,其法规影响本州的鱼类和野生动物管理。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10(c) 委员会应以能够广泛传播并符合《行政程序法》(《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章第三点五(自第11340条起))的方式,向公众发布例会日程通知以及会议日期和地点变更通知。
委员会会议 年度会议 特别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