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16.3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野生动物违规者协定法律中使用的重要术语。它解释了“委员会”、“传票”和“遵守”等术语的含义,这些术语与处理休闲捕鱼、狩猎或诱捕中的违规行为有关。

“委员会”是管理该协定的机构。“传票”是您违反野生动物法律时收到的法律通知,“遵守”是指您对传票的回应方式,可以通过出庭或支付罚款。

“定罪”包括任何与野生动物犯罪相关的法院判决,“州”广义上指美国或加拿大的州或省等地区。其他定义描述了“许可证”、“居住州”以及与野生动物管理相关的术语,如“野生动物违规行为”和“野生动物法”。这些术语有助于确保协定中的所有参与州使用相同的语言和程序。

为本章之目的,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16.3(a) “委员会”指根据第716.8条设立的协定管理委员会。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16.3(b) “传票”指野生动物执法人员或其他执法人员就与休闲捕鱼、狩猎或诱捕相关的野生动物违规行为向某人发出的任何传唤书、起诉书、罚单、罚款评估书或其他官方文件,其中包含要求该人作出回应的命令。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16.3(c) “担保物”指为确保因野生动物执法人员或其他执法人员就野生动物违规行为发出传票而需出庭受审所交存的任何现金或其他保证金。
(d)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16.3(d) “协定手册”指参与州使用和采纳的手册,其中规定了在参与州管理野生动物违规者协定中应遵循的程序。
(e)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16.3(e) “遵守”,就传票而言,指通过出庭或出庭于法庭或审裁处,或通过支付罚款、罚金、费用和附加费(如有)来回应传票的行为。
(f)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16.3(f) “定罪”指定罪,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与休闲捕鱼、狩猎或诱捕相关的罪行的法院定罪,该罪行受法律、条例或行政规章禁止,涉及被指控犯有此类罪行的人为确保出庭而交存的任何保释金、保证金或其他担保物的没收,支付罚款评估,不抗辩答辩,以及法院施加的延期或缓期执行的判决。
(g)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16.3(g) “法院”指法院,包括治安法官法庭和治安法庭。
(h)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16.3(h) “居住州”指某人主要居住地所在的州。
(i)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16.3(i) “发出州”指向违规者发出野生动物传票的参与州。
(j)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16.3(j) “许可证”指任何许可证、执照、使用权或其他公共文件,授予持有人休闲捕鱼、狩猎或诱捕的特权,该特权受参与州的法律、条例或行政规章管辖。
(k)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16.3(k) “许可机构”,就本州而言,指该部门,该部门是法律授权颁发或批准休闲捕鱼、狩猎或诱捕许可证或执照的州机构。
(l)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16.3(l) “参与州”指任何通过立法成为野生动物协定成员的州。
(m)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16.3(m) “个人具结”指某人在野生动物传票发出时作出的协议,即该人将遵守传票的条款。
(n)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16.3(n) “州”指美国的任何州、领地或属地、哥伦比亚特区、波多黎各自由邦、加拿大各省以及其他国家。
(o)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16.3(o) “暂停”指任何或所有许可证特权的撤销、拒绝或取消,包括申请、购买或行使任何休闲捕鱼、狩猎或诱捕许可证所赋予的利益的特权。
(p)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16.3(p) “传票条款”指传票上明确载明的条件和选项。
(q)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16.3(q) “野生动物”指所有动物物种,包括但不限于哺乳动物、鸟类、鱼类、爬行动物、两栖动物、软体动物和甲壳动物,这些物种在参与州内被定义为“野生动物”并受法律、条例或行政规章保护或以其他方式管辖。“野生动物”定义中包含的物种因州而异,为本协定目的确定某物种是否为“野生动物”应以参与州的法律为依据。
(r)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16.3(r) “野生动物法”指为管理野生动物资源及其利用而制定和颁布的任何法律、法规、条例或行政规章。
(s)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16.3(s) “野生动物执法人员”指在本州被授权对野生动物违规行为发出传票的任何个人。
(t)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16.3(t) “野生动物违规行为”指违反为管理野生动物资源及其利用而制定和颁布的、与休闲捕鱼、狩猎和诱捕相关的法律、条例或行政规章,并已启动起诉程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