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0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该部门将资金用于与野生动物(包括鸟类、哺乳动物、爬行动物、两栖动物和鱼类)的保护相关的研究和调查。它涵盖了研究生物过程以及收集有关这些动物及其栖息地的数据等活动。

部门应支出必要的资金,用于生物学研究和现场调查,以及收集和传播有关鸟类及其巢穴和蛋、哺乳动物、爬行动物、两栖动物和鱼类的养护、繁殖、保护和永续的统计数据和信息。

Section § 1000.6

Explanation

本节强调了北海岸商业捕鱼业和旅游业因鲑鱼捕捞季节规定变化而面临的挑战。法律承认,目前仅关注克拉马斯河的鲑鱼计数方法无法提供全面情况,因此鳗鱼河和史密斯河等其他河流也应进行计数。它指示部门使用现有方法和失业渔民对这些河流的鲑鱼进行计数,并将这些计数纳入渔业季节的决策中。此外,一项为期三年的计划将在克拉马斯河测试声纳鱼类计数,以确定这些设备的准确性,并要求在1990年前向立法机关报告结果。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00.6(a)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以下所有事项:
(1)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00.6(a)(1) 北海岸的商业捕鱼业受到联邦和州机构关于鲑鱼资源健康状况以及随之而来的捕捞季节缩短或关闭的决定的严重影响,进一步冲击了该地区本已不景气的经济。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00.6(a)(2) 北海岸的休闲捕鱼业是该地区旅游业的支柱,可能会因鲑鱼捕捞季节的限制而受到重大影响。
(3)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00.6(a)(3) 仅在克拉马斯河上确定鲑鱼回游数量的方法不足以确定北加州水域鲑鱼资源的整体健康状况,也无法据此对这些水域的商业、休闲和印第安鲑鱼渔业做出相关决定,因为它没有考虑到鳗鱼河和史密斯河的回游数量。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00.6(b) 部门应使用现有评估方法,评估鳗鱼河、史密斯河以及克拉马斯河水系的鲑鱼回游数量,并尽可能雇用失业渔民在部门人员的监督下进行计数。委员会和部门应在所有关于确定州水域商业和休闲捕鱼季节的报告、建议和决定中,以及向太平洋渔业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提出的所有建议中,使用这些数据。该计划应作为1985年渔业恢复法案(由1985–86届常会参议院第400号法案添加到《渔业和狩猎法典》Division 3的Chapter 8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2760))项下的优先资助项目。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00.6(c) 部门应在克拉马斯河水系安装声纳鱼类计数设备,作为一项为期三年的测试计划,以确定这些设备的准确性,并应在January 1, 1990之前向立法机关提出关于其准确性以及是否应在其他河流系统安装的建议。在测试期间,克拉马斯河水系应继续采用现有评估方法作为对照机制。

Section § 1001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部门可以出于各种重要原因捕获或获取动物、鱼类、植物及其巢穴或蛋。这些原因包括科学研究、增加其种群数量的努力、保护公共卫生和安全、减轻动物痛苦,或满足执法需要。

Section § 1002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加州部门发放许可证,用于为科学、教育或繁殖目的捕获或持有野生动物,例如哺乳动物、鸟类、鱼类和植物。许可证的类型和有效期各不相同,费用会进行调整以覆盖行政成本。标准许可证有效期为36个月,申请费100美元,许可证费300美元,同时还提供特殊学生许可证以及用于鸟类环志和展览等特定活动的免费许可证。

法律规定,这些许可证不需要标准的捕鱼或狩猎许可证,并且在城市反对的区域或对于受其他法律保护的物种无效,除非有特定的许可。许可证不可转让,未能遵守报告要求可能导致吊销。本节不授权违反动物虐待法的行为。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02(a) 部门可以发放许可证,须遵守部门认为合宜的限制和规定,以在本州任何地方为科学、教育或繁殖目的捕获或持有哺乳动物、鸟类及其巢穴和鸟蛋、鱼类、两栖动物、爬行动物,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植物或动物生命。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02(b) 部门可以发放自签发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的许可证,但须支付一百美元 ($100) 的不可退还申请费和三百美元 ($300) 的许可证费,费用根据第713条进行调整。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02(c) 尽管有 (b) 款规定,部门可以免费发放自签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的许可证,仅授权鸟类环志以及公共动物园、科学或教育机构展示活体或死亡野生动物标本。
(d)Copy 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02(d)
(1)Copy 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02(d)(1) 部门可以发放特殊学生许可证,自签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但须支付二十五美元 ($25) 的不可退还申请费和五十美元 ($50) 的许可证费,费用根据第713条进行调整,发放给任何大学水平学校的学生或商业捕鱼班的学生,这些学生经导师要求在学校监督下收集用于实验室工作的标本,并与野生动物研究课程或代表公众进行野生动物调查和研究相关。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02(d)(2) 商业捕鱼班学生根据许可证捕获的所有鱼类,应当按照州法律捕获,但第7850、7880和7881条不适用。商业捕鱼班学生根据许可证捕获的所有鱼类,只能出售给根据第8032或8033条规定获准从商业渔民处接收鱼类的人,或捐赠给慈善机构。出售鱼类所得的所有资金,应当仅用于支持商业捕鱼班。
(e)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02(e) 许可证持有人无需持有休闲捕鱼或狩猎许可证,即可在本州为科学、教育或繁殖目的收集任何鱼类、两栖动物、爬行动物、水生动物或植物、鸟类或哺乳动物。
(f)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02(f) 本条中的任何内容均不授权任何违反《刑法典》第597条的行为。
(g)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02(g) 如果任何城市已向部门提交反对捕获的意见,则根据本条发放的许可证不授权从该城市边界内的本州海洋水域捕获鱼类或哺乳动物。
(h)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02(h) 根据第713条对 (b) 款和 (d) 款中规定的不可退还申请费和许可证费的调整,适用于2013年1月1日或之后签发的许可证。
(i)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02(i) 部门可以通过法规调整 (b) 款和 (d) 款中规定的费用金额,以充分收回但不超过部门与这些许可证相关的所有合理行政和实施成本。
(j)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02(j) 对于根据《加州濒危物种法》列为受威胁或濒危的物种,如果实体持有根据第2081条签发的针对相关物种和拟议活动的有效许可证或谅解备忘录,则无需根据本条取得许可证。
(k)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02(k) 对于第3511、4700、5050或5515条中列出的完全受保护物种,如果实体持有部门签发的针对相关物种和拟议活动的有效谅解备忘录,并依照各自的条款,则无需根据本条取得许可证。
(l)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02(l) 根据第1002条签发的许可证或修订,不得在个人或实体之间转让。
(m)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02(m) 如果许可证持有人未能提交许可证中要求的信息或报告,部门应当吊销现有许可证,并可能在后续年份拒绝向该个人或实体发放许可证。

Section § 1002.5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签发科学研究许可证的流程。部门可以向各种实体发放许可证,并指定一名负责人,称为“主要科学研究员”。

临时工或志愿者可以在这些许可证下工作,但必须获得部门批准并受到适当监督。如果未经批准工作,将受到处罚。

办理这些许可证需要付费,如果部门签发成本较高,费用可能会更高。此外,许可证可以修改以增加或删除临时工。此类修改需支付 100 美元的申请费。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02.5(a) 部门可以根据第 1002 条,以主要科学研究员或被许可实体或个人的名义,向部门认定的适当的公共、私人或非营利实体或个人签发许可证。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02.5(b) 部门在收到被许可人的通知后,可以批准个别临时雇员或志愿者在许可证下工作。被许可人应对任何经批准在许可证下工作的临时雇员或志愿者进行充分监督。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02.5(c) 允许临时雇员或志愿者在未经部门根据本节规定批准的情况下在许可证下工作的被许可人,须遵守第 12000 条的规定。
(d)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02.5(d) 部门应根据第 1002 条 (b) 款收取签发本节授权的许可证的费用。如果部门认定签发本节授权的许可证的成本高于根据第 1002 条签发许可证的成本,部门可以收取高于第 1002 条 (b) 款规定的金额的许可证费用,以弥补这些额外成本。
(e)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02.5(e) 部门可以修改根据本节签发的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删除在许可证下工作的个别临时雇员或志愿者,但须支付一百美元 ($100) 的不可退还申请费,该费用将根据第 713 条或部门通过的法规进行调整。

Section § 10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运输通过科学研究或繁殖许可证获得的动物、植物或其部分。但是,要这样做,你必须首先获得负责部门的书面批准。运输时还需要附上许可证持有人的姓名、地址和许可证号码等详细信息。

根据第1002条规定签发的科学或繁殖许可证所获取的哺乳动物、鸟类及其巢穴和蛋、鱼类及其卵、爬行动物、两栖动物、软体动物、甲壳动物,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植物或动物生命,如果事先获得部门的书面批准,并且运输附有持有科学或繁殖许可证的人的姓名、地址和许可证号码,则可以在州内或州外任何地方运输或运送。

Section § 10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一个特定部门捕获并出售鸟类和哺乳动物。这些动物的价格由一个委员会设定,销售对象是那些在该州内从事这些动物驯养和销售的人。

该部门可以捕获并出售鸟类和哺乳动物,价格由委员会确定,出售给在本州从事其驯养和销售的人员。

Section § 10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该部门在展销会、体育爱好者展会和其他公共活动中展示关于渔业和野生动物的教育材料。他们还可以将这些材料提供给公众使用,例如在学校或公民团体中。

为了弥补成本,他们可以接受金钱或服务的捐赠,并可能收取门票费或使用其展品或材料的费用。

为了在展销会或体育爱好者展会上展示渔猎教育材料以及进行其他公共展示,并使关于渔猎的保护教育材料可供任何公共使用,包括展销会、体育爱好者展会、学校和公民组织,本部门可以: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05(a) 代表本州接受任何个人提供的金钱和服务捐赠,以支付本部门因此可能产生的费用。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05(b) 收取门票或对在展销会、体育爱好者展会或由公民组织使用的任何部门材料或展品收取使用费。

Section § 100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某个部门接受来自县的个人财产赠与。这些赠与必须是用渔猎法违规所得的罚款购买的。该部门必须在接受此类赠与前30天通知财政部。

Section § 10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相关部门检查船只、市场、商店以及其他可能存放或出售鸟类、哺乳动物、鱼类和爬行动物等动物的场所。他们还可以检查承运人运输的、装有这些动物的容器或包裹,但不能检查检查时个人穿着的衣物。

部门可以检查以下各项: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06(a) 所有船只、市场、商店和其他建筑物,住宅除外,以及所有容器,检查时个人实际穿着的衣物除外,凡是可能储存、放置或持有鸟类、哺乳动物、鱼类、爬行动物或两栖动物以供出售或储存的场所。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06(b) 所有由任何普通承运人持有以供运输的、装有鸟类、哺乳动物、鱼类、爬行动物或两栖动物的箱子和包裹。

Section § 100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该部门引进、繁殖和分享不同种类的鸟类、哺乳动物或鱼类。

Section § 100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该部门调查影响鸟类、哺乳动物或鱼类的任何疾病或问题。他们还必须设立并维护实验室,以协助这项研究。

Section § 100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州政府部门在私人土地上取得通道,以便公众可以到达开放狩猎和捕鱼的区域。但是,他们不能使用征用权,这意味着他们不能强制土地所有者为这些通道放弃他们的土地。此外,该部门可以使用其现有资金建造围栏、标志和其他必要的结构来保护这些通道。

部门可以为州取得越过私人土地的通行权,以便向公众提供通往对公众开放的狩猎或捕鱼的土地或水域的通道,只要委员会认定此类通行权对于此类公共使用是必要的。此类通行权不得通过征用权程序取得。
部门可以建造或促使建造必要的围栏、标志和其他构筑物,以保护任何此类通行权,且建造费用应从部门现有资金中支付。

Section § 10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部门在获得批准后,出售放牧许可证,或清除其拥有土地上的多余植物或产品。

该部门经总务部批准,可以出售放牧许可证,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在该部门所购置土地上生产的过剩植被或其他产品。

Section § 1011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部门为某些与土地使用和教育课程相关的活动购买保险。它涵盖了允许部门将其土地用于狩猎、捕鱼、保护或娱乐的土地所有者的责任。它还涵盖了开展猎人教育课程的雇员或授权人员的责任。任何保险费用将从渔猎保护基金中支出。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11(a) 部门可为下列任何目的购买保险:
(1)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11(a)(1) 为其自身以及同意允许部门将其土地用作合作狩猎、捕鱼、保护或娱乐区域的土地所有者,针对因这些狩猎、捕鱼、保护或娱乐区域的运营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11(a)(2) 为其雇员或部门授权开展猎人教育培训课程的其他人员,针对因该培训而产生的任何公共责任或财产损害。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11(b) 根据 (a) 款购买保险的费用应作为正当费用,并应从渔猎保护基金中支付。

Section § 10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部门为其员工购买保险。当员工作为观察员登上船只时,如果发生受伤或死亡,保险会提供保障。

Section § 101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相关部门租赁土地或获得土地使用权,以便建造和运营渔网、鱼道、渔堰或渔阱等设施。该部门可以同意保护土地所有者,使其免受因这些运营活动而产生的任何问题。他们还可以购买保险,以应对以这种方式使用土地可能产生的任何损失或费用。

在任何租赁、地役权或通行权协议中,如果部门为建造、运营或维护渔网、鱼道、渔堰或渔阱而租赁不动产或获得不动产的地役权或通行权授予,部门可以同意就因该租赁、地役权或通行权所授权的使用而产生的任何事由,赔偿并使出租人或授予人免受损害。总务部可以购买保险,以保护部门免受因该等租赁、地役权或通行权而产生的损失或费用。

Section § 101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加州公园和娱乐部与联邦政府达成协议,管理某些娱乐或渔业和野生动物改善设施,那么加州渔业和野生动物部可以接管与渔业和野生动物相关的运营。他们还将承担所有相关费用,但前提是他们获得州立法机关批准的资金。

如果州立公园和娱乐部根据第89-161号公法与联邦政府签订合同,管理娱乐开发或渔业和野生动物改善设施,且该合同经《公共资源法典》第5006.6条授权,则州渔业和野生动物部有权运营、维护和更换那些被指定为渔业和野生动物改善设施的设施,并承担该运营、维护和更换的所有费用,但须经立法机关拨款。

Section § 1015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在评估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时,部门必须评估其将如何影响鲑鱼和硬头鳟种群。他们还必须检查项目是否包含增强这些鱼类资源的计划。部门必须在委员会会议上报告其调查结果,并确保在分享意见之前,不超过一次定期会议的间隔。

Section § 101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部门如何管理威胁野生动物的油坑。如果发现油坑有害但并非立即构成危险,部门将通知州石油和天然气监督员进行清理。如果油坑构成即时和严重危险,部门将通知监督员采取紧急行动。委员会将制定规则,界定“有害”的含义,以及在这些情况下哪些属于“野生动物”。

此外,法律还明确指出,本规定不限制部门的其他法律执行权力。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16(a) 凡部门认定,根据《公共资源法典》第3780条定义,油坑对野生动物有害,但尚未构成对野生动物的即时和严重危险时,部门应立即通知州石油和天然气监督员此情况,以便其可根据《公共资源法典》第3783条采取行动,清理或消除此情况。部门在发出此通知时,应具体说明有害情况。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16(b) 凡部门认定,根据《公共资源法典》第3780条定义,油坑对野生动物构成即时和严重危险时,部门应立即通知州石油和天然气监督员此情况,以便其可根据《公共资源法典》第3784条采取行动,清理或消除此情况。部门在发出此通知时,应具体说明即时和严重危险。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16(c) 委员会应颁布实施本条规定所需的规章制度,包括为本条目的对“有害”一词的合理定义。立法机关的意图是,部门应将此处使用的“野生动物”一词的定义作为此类规章制度的一部分予以采纳,该定义应规定合理的排除条款,以符合实现本条的野生动物保护目的。
(d)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16(d) 本条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解释为限制部门在执行或管理其被授权或要求执行或管理的任何州法律规定方面的权力或职责。

Section § 1017

Explanation

本节强调了预防和处理鱼类和野生动物保护与可能影响这些资源的活动之间冲突的重要性。为此,部门可以在做出任何正式决定之前举行非正式协商。这些非正式讨论产生的费用,例如支付调解员或协调员的费用,可以使用部门的资金支付。本法规不改变部门的整体权力。“正式行动”在此定义为对规章、协议或许可证的更改。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17(a) 本州政策旨在预见并解决鱼类和野生动物资源及其栖息地的管理、养护和保护与可能影响它们的私人和公共活动之间潜在的冲突。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17(b) 因此,部门在采取任何正式行动之前,可以使用此类非正式协商程序,以协助实现本政策。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17(c) 部门在参与非正式协商程序中产生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担任调解员、讨论协调员或召集人角色的中立方收取的费用,均可正当从部门为此目的合法可用的任何资金中列支。
(d)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17(d) 本节授予的权力无意且不应被解释为增加、减少、重复或取代部门或委员会根据本法典或任何其他法律规定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力。
(e)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17(e) 在本节中,“正式行动”指任何规则、规章或命令的通过、修订或废止;签订、修订或取消协议;以及任何许可证、执照或其他权利的签发、暂停或撤销。

Section § 1018

Explanation

部门主管需要与联邦政府合作,尽力保护加州克恩县伊莎贝拉水坝和水库附近的濒危和受威胁物种及其栖息地。这样做的目的是在保护这些物种的同时,根据现有协议,确保水坝能够继续用于防洪和蓄水。这项法律不会以任何方式改变《加州濒危物种法案》的宗旨。

局长应在可行范围内尽最大可能利用部门资源,与联邦政府协调,以促进物种的保护,包括根据1973年联邦《濒危物种法案》(16 U.S.C. Sec. 1531 et seq.)和《加州濒危物种法案》第3部第1.5章(自第2050条起)被列为濒危物种或受威胁物种的物种,及其在克恩县伊莎贝拉水坝和水库所在地的栖息地,以便利这些设施根据国会授权以及美国与各地方公共机构之间于1964年10月23日签订的协议规定,持续用于防洪和水资源保护储存。
本节的任何内容均无意以任何方式修订、修改或改变《加州濒危物种法案》的宗旨。

Section § 101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一个部门为2002年1月1日之后获得的任何土地制定管理计划草案,并且这些计划必须在18个月内准备好供公众审查。这取决于立法机关是否提供资金。每年2月1日之前,该部门必须向立法机关两院的财政委员会提交一份他们在过去两个财政年度内获得的土地清单,以及管理计划的进展情况。这些委员会利用这些清单来指导他们对该部门的预算决策。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19(a) 以立法机关为此目的拨款为前提,对于其管辖范围内于2002年1月1日或之后获得的宗地,该部门应在记录日期后的18个月内准备管理计划草案供公众审查。
(b)Copy 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19(b)
(1)Copy 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19(b)(1) 在每年的2月1日或之前,该部门应向立法机关两院的财政委员会提交一份在过去两个财政年度内获得的土地清单以及每次收购的管理计划状态。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19(b)(2) 立法机关的每个财政委员会应在其对该部门的预算决策中考虑第(1)段所述的清单。

Section § 1020

Explanation

部门和委员会的任务是制定一项战略计划,该计划将基于某些提案。这些提案可能来自之前提交给州长和立法机构的战略愿景、关于战略规划的新法律,或者部门自己的改革想法。

他们可以聘请外部顾问来协助制定这项计划,但这些顾问合同必须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终止。此外,这些合同不必遵守某些公共合同规定。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0(a) 部门和委员会应当制定一项战略计划,以实施源自以下任何一项的提案:
(1)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0(a)(1) 根据《政府法典》第12805.3条制定并提交给州长和立法机关的战略愿景。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0(a)(2) 任何与战略愿景过程相关的已颁布立法。
(3)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0(a)(3) 部门自身的改革提案。
(b)Copy 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0(b)
(1)Copy 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0(b)(1) 部门和委员会可以聘请顾问,以协助根据(a)款制定战略计划。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0(b)(2) 根据(1)项签订的合同应不迟于2015年12月31日终止。
(3)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0(b)(3) 根据(1)项签订的合同应豁免于《公共合同法典》第2分部第2部(自第10100条起)。

Section § 10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部门采取行动帮助保护帝王蝶及其栖息地,例如恢复栖息地、开展教育项目以及与私人土地所有者建立合作关系。部门可以与联邦机构和非营利组织等其他团体合作,支持这些保护工作。

在开展这项工作时,部门应利用现有最佳科学,并遵循特定做法,例如种植本地乳草和蜜源植物、管理入侵物种,以及通过多样化的树木布局创建适宜的栖息地以满足帝王蝶的需求。

重要的是,土地所有者没有义务签订保护帝王蝶的协议,并且不能以缺乏此类协议为由拒绝发放许可证或要求超出现有法律规定之外的额外措施。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1(a) 部门可以采取可行措施来保护帝王蝶及其赖以成功迁徙的独特栖息地。这些措施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在部门土地上进行栖息地恢复、教育项目以及与私人土地所有者签订自愿协议。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1(b) 部门可以与联邦机构、非营利组织、学术项目、私人土地所有者以及其他采取行动保护帝王蝶并帮助其成功迁徙的实体合作,包括帝王蝶联合倡议(Monarch Joint Venture)。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1(c) 根据本节采取行动保护帝王蝶及其栖息地时,部门应使用现有最佳科学,并酌情且可行地考虑以下所有事项:
(1)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1(c)(1) 使用区域或地方适宜的本地乳草物种恢复或重新种植帝王蝶幼虫栖息地。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1(c)(2) 使用区域或地方适宜的本地蜜源植物物种恢复或重新种植成年帝王蝶栖息地。
(3)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1(c)(3) 使用符合综合病虫害管理原则的当前最佳管理实践,控制威胁本地乳草物种的非本地杂草物种,并控制病虫害,这些实践对帝王蝶及其栖息地构成低风险。
(4)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1(c)(4) 在恢复或建立冬季栖息地时,纳入多样化的树种、结构和布局,以符合帝王蝶对温度、光照、湿度、风和其他微气候特征的偏好。
(5)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1(c)(5) 增加合作伙伴数量并充分利用合作关系,以利用住宅和机构景观区、农业非耕地、交通走廊和保护地役权来创建、恢复或增强帝王蝶栖息地。
(d)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1(d) 项目申请人或土地所有者未签订保护帝王蝶的自愿协议,不得作为拒绝许可或协议的理由,也不得作为要求超出根据其他适用法律(包括但不限于《加州环境质量法》(《公共资源法典》第13部(第21000节起)))为减轻项目影响所需额外缓解措施的理由。

Section § 1022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规允许委员会颁发实验性捕捞许可证(EFP),用于研究、教育、测试、养护或探索性捕捞等活动,即使这些活动通常是被禁止的。这些许可证必须遵守相关政策,确保海洋资源得到保护,如果造成损害,可以被撤销。底拖网捕捞通常在EFP下是被禁止的,但在某些特定条件下,持有适当许可证的除外。EFP持有者仅免除其许可证中提及的特定法典条款,并且他们必须报告其研究结果。许可证通常有效期为一年,且不得为相同目的连续签发超过四年。部门必须在线更新这些许可证的信息,并每五年报告其有效性。可能会收取许可证费用以弥补政府成本。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2(a) 委员会可以授权,为研究、教育、有限测试、数据收集、补偿性捕捞、养护工程或探索性捕捞,或这些目的的任何组合,由部门签发实验性捕捞许可证(EFP),授权进行本法典或根据本法典通过的任何法规另行禁止的商业或休闲海洋捕捞活动,至少须遵守以下所有规定:
(1)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2(a)(1) 根据EFP进行的活动应当符合第7050条规定的政策以及任何适用的渔业管理计划。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2(a)(2) EFP须遵守委员会认为保护海洋资源所必需的条件,如果继续使用会对任何资源或资源分配造成不利影响,或对已建立的渔业或其他海洋生物资源造成其他不利影响,则应予撤销。
(3)Copy 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2(a)(3)
(A)Copy 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2(a)(3)(A) 除分段(B)另有规定外,根据EFP进行的活动不得涉及在该州海域进行底拖网捕捞。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2(a)(3)(A)(B) 如果EFP是签发给持有根据第8494条或第8842条签发的许可证的人,且根据EFP进行的活动仅限于适用许可证授权进行底拖网捕捞的地点,则根据EFP进行的活动可能涉及底拖网捕捞。
(4)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2(a)(4) EFP仅免除持证人遵守EFP中规定的本法典条款和根据本法典通过的法规。所有其他适用法律和法规仍应有效。
(5)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2(a)(5) 许可证应根据分段(b)中建立的程序签发。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2(b) 委员会应通过法规建立一个快速程序,用于部门审查、公众通知和评论、委员会批准以及部门迅速签发EFP,且该程序应符合第7059条。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2(c) 在EFP授权的活动完成后,或根据委员会规定的条款定期,根据EFP进行捕捞的人应向委员会和部门提交一份最终报告,总结EFP的研究和发现,以及因该活动而产生的任何科学报告或其他出版物。
(d)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2(d) 除非委员会另有规定,根据本条签发的EFP有效期为一年。但是,部门不得为相同目的连续四年以上签发EFP。
(e)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2(e) 部门应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公布并每年更新有关已批准EFP活动的信息,包括受影响的渔业和区域信息、实验目的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f)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2(f) 在2025年1月1日或之前,以及此后每五年,部门应完成并向相关立法委员会提交一份报告,总结已批准的EFP以及EFP计划对加州渔业可持续性、捕捞效率和减少加州渔业兼捕的益处。
(g)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2(g) 委员会可以收取必要的许可证费用,以完全收回但不超过部门和委员会与EFP相关的所有合理的实施和行政成本。
(h)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2(h) 就本条而言,以下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1)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2(h)(1) “补偿性捕捞”是指为收回与支持渔业管理的资源调查和科学研究相关的成本而进行的捕捞,或作为参与这些研究的激励而进行的捕捞。补偿性捕捞可包括在这些调查或研究之前、期间或之后进行的捕捞。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2(h)(2) “养护工程”是指研究鱼类行为以及开发和测试新的渔具技术和捕捞技术,旨在促进目标物种的有效和可持续捕捞,或减少附带影响,例如兼捕和对栖息地的不利影响,或两者兼有。
(3)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2(h)(3) “EFP”是指实验性捕捞许可证。
(4)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2(h)(4) “探索性捕捞”是指为收集数据或进行其他研究而进行的捕捞,通常旨在提供可为新渔业的潜在开放或目前禁止捕捞区域提供信息。

Section § 102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设立一个试点项目,旨在收集野生动物与车辆碰撞的数据。目标是在三个选定的、此类事件频发的地点,帮助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该项目可能涉及与其他机构的合作,并且,一旦完成,该部门必须报告调查结果,并讨论建立一个更大范围的全州报告系统是否可行,包括成本估算。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3(a) 经立法机关拨款后,该部门可以制定一个试点项目,以收集和整理关于野生动物与车辆碰撞的信息和数据,从而支持通过根据第9章(自第1850条起)批准的区域性保护投资策略、《街道和公路法》第1部第4章第2.5条(自第800条起)的预先缓解计划,或为减少车辆碰撞造成的野生动物损失而实施的任何政策或项目所开展的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该试点项目最多应在由该部门确定为野生动物与车辆碰撞高发区的三个地理上分散的地点进行。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3(b) 在制定试点项目时,该部门可以与其他负责从道路上清除死亡野生动物的州机构协调,以确定收集的关于野生动物与车辆碰撞数据的范围。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3(c) 试点项目结束后,该部门应向委员会报告研究期间确定的野生动物与车辆碰撞数量、额外数据收集的障碍以及建立全州野生动物与车辆碰撞报告系统的可行性。报告应包括实施全州野生动物与车辆碰撞报告系统的成本估算。

Section § 102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部门在2027年1月1日前完成一项研究,旨在指导清理和恢复大麻种植造成的环境损害。该研究必须包括技术建议,例如利用遥感技术来发现公共土地上的非法大麻种植,以及创建此类活动地图数据集的步骤,并指出任何开发障碍。部门可以与非政府组织或教育机构合作进行这项研究。研究完成后,其结果将在部门网站上公布。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4(a) 部门应开展一项研究,以建立大麻种植地修复项目的框架,旨在为清理、补救和恢复由大麻种植造成的环境损害提供指导,并应在2027年1月1日前完成该研究。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4(b) 作为研究的一部分,部门应完成以下两项工作:
(1)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4(b)(1) 制定技术建议,以应对在公共土地上发现非法大麻种植的侦察挑战,例如遥感技术和全面的全州测绘能力。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4(b)(2) 概述创建综合数据集的步骤,该数据集应包括地方、州或联邦机构制作的任何非法大麻种植地图,并识别开发该综合数据集的任何障碍。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4(c) 部门可与非政府组织或教育机构签订协议,由该实体开展本节要求的研究。
(d)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4(d) 研究完成后,部门应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公开发布研究结果。

Section § 10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该部门每年向加州立法机构报告非法大麻种植的情况,记录侦察、清除、复垦和恢复这些地点的努力。

报告必须评估非法大麻种植趋势,计算清除的废物量,并提出恢复受影响流域的方法。它必须概述已资助的恢复项目,并报告在公共和私人土地上开展的行动。

报告每年都需要提交,直到2036年1月1日,并且必须向公众公开。该法律本身将于2040年1月1日废止。

(a)Copy 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5(a)
(1)Copy 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5(a)(1) (A) 部门应在2027年1月1日或之前,以及此后每年,向立法机构提交一份关于非法大麻种植的报告,包括涉及该部门的侦察、清除、复垦和恢复行动,以及在公共和私人土地上受大麻种植影响的流域中修复栖息地退化和其他环境损害的努力状况。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5(a)(1)(B) 作为根据本款规定编写的报告的一部分,部门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i)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5(a)(1)(B)(i) 对非法侵入大麻种植点或综合体的数量进行评估,以识别非法种植趋势。
(ii)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5(a)(1)(B)(ii) 灌溉管线长度、清除的无害废物、垃圾和设备重量的总结,以及按种植点划分,在河道内清除的河流结构的数量和类型。
(iii)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5(a)(1)(B)(iii) 对实施恢复措施以实现受大麻种植影响流域的有效流域规模恢复的机会进行评估,以及以符合州和联邦本土物种恢复计划的方式,用恢复措施补充与大麻相关的复垦和恢复活动以实现有效流域规模恢复的机会。
(iv)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5(a)(1)(B)(iv) 大麻恢复拨款计划每年资助的恢复项目清单,以实现受大麻种植影响流域的有效流域规模恢复。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5(a)(1)(C) 报告中包含的衡量标准应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共土地和私人土地上以及总共进行了多少次侦察、清除、复垦和恢复行动。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5(a)(2) 根据第(1)款规定需向立法机构提交的最后一份报告应是2036年1月1日或之前到期的报告。部门应根据请求向相关方提供根据本节完成的报告。
(b)Copy 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5(b)
(1)Copy 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5(b)(1) 根据第(a)款提交的报告应符合《政府法典》第9795节的规定提交。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025(b)(2) 根据《政府法典》第10231.5节,本节于2040年1月1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