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93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本立法章节的官方名称是《索尔顿海修复法案》。此外,它指定了州政府根据州长2015年5月的指示制定的索尔顿海综合管理计划,该计划将被命名为《约翰·J·贝努瓦索尔顿海修复计划》。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930(a) 本章应被称为《索尔顿海修复法案》,并可引用此名称。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930(b) 根据州长2015年5月的指示制定的州政府索尔顿海综合管理计划,应被称为《约翰·J·贝努瓦索尔顿海修复计划》,并可引用此名称。

Section § 2931

Explanation

加州立法机构希望恢复索尔顿海的生态系统,并保护依赖该生态系统的野生动物。他们计划根据一项优选的恢复方案来实施,该方案是通过一项研究和选择过程制定的。该项目将由专门为此目的拨付的资金以及其他州和联邦资金资助。

该优选方案旨在实现三个主要目标:为鱼类和野生动物创造稳定的栖息地,减少恢复活动造成的空气污染,以及保护水质。恢复区域包括索尔顿海及其周围的农业用地,以及从帝王谷和科切拉谷流入索尔顿海的水道。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931(a)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加利福尼亚州应着手恢复索尔顿海生态系统,并永久保护依赖该生态系统的野生动物。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931(b) 本次恢复应以根据第2081.7节所述的恢复研究和替代方案选择过程所制定的优选替代方案为基础,并使用根据该节规定提供的资金存入索尔顿海恢复基金以及立法机关和联邦政府提供的其他资金。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931(c) 优选替代方案应在最大可行范围内实现以下目标:
(1)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931(c)(1) 恢复索尔顿海所依赖的鱼类和野生动物的历史水平和多样性的长期稳定的水生和岸线栖息地。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931(c)(2) 消除恢复项目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3)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931(c)(3) 保护水质。
(d)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931(d) 为恢复计划之目的,索尔顿海生态系统应包括但不限于索尔顿海、索尔顿海周围的农业用地,以及帝王谷和科切拉谷内向索尔顿海输水的支流和排水渠。

Section § 293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为了修复项目而建造将淡水与高盐水(或很咸的水)分离的设施,不需要《水法典》规定的常规批准、检查或费用。此外,索尔顿海中,在1988年北美垂直基准面以下负220英尺或更低位置的任何屏障,都不会被视为水坝。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931.5(a) 为实施本章规定的修复活动而建造将淡水与高盐度水(或高盐水)分离的设施,不受《水法典》第3部(自第6000条起)的审查、批准、检查或任何相关费用的约束。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931.5(b) 索尔顿海中,基于1988年北美垂直基准面,位于负220英尺等高线以内或以下的任何屏障,均不应被视为水坝。

Section § 293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设立了萨尔顿海水域修复基金,由一名主任管理。基金中的资金用于环境和工程研究,以帮助修复萨尔顿海水域并保护依赖该水域的鱼类和野生动物。它包括针对萨尔顿海水域及附近生态系统的保护工作,以及实施首选的修复策略。此外,它还涵盖与这些修复工作相关的行政、技术和公共宣传费用。

特此设立萨尔顿海水域修复基金,该基金由主任管理。存入该基金的款项,经立法机关拨款后,将用于以下目的: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932(a) 与萨尔顿海水域修复以及保护依赖该水域的鱼类和野生动物相关的环境和工程研究。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932(b) 实施保护依赖萨尔顿海水域的鱼类和野生动物物种所需的保护措施,包括根据第2081.7条进行的适应性管理措施。这些保护措施应限于萨尔顿海水域和科罗拉多河下游生态系统,包括科罗拉多河三角洲。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932(c) 实施首选的萨尔顿海水域修复方案。
(d)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932(d) 与制定和选择首选萨尔顿海水域修复方案相关的行政、技术和公共宣传费用。

Section § 2932.2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从《水法》提供的特定资金中,至少八百五十万美元必须用于与恢复索尔顿海及其相关流域有关的项目。这些项目可能包括购买土地、提供拨款或其他有助于振兴这些地区的直接行动。

Section § 2932.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说,来自《公共资源法典》特定部分的资金被分配用于索尔顿海的恢复项目。这些资金必须按照2007年报告中概述的计划使用,并侧重于栖息地创建和环境研究等初期项目。资源局是负责这些行动的主要机构,它与其他州政府部门合作。除非在2009年1月1日之后建立了新的管理结构,否则资源局将继续担任此角色。本法律并未决定是批准还是否决报告中的恢复计划。

Section § 2932.5

Explanation
根据第2932条设立的专项基金中的资金,只能用于由加利福尼亚州实施的环境或其他减缓措施。这意味着任何由其他实体或团体进行的减缓工作都不能使用这笔基金的资金。

Section § 293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水资源部与供水商签订协议,买卖水。这是为了实现水法规另一部分中定义的具体目标而做出的努力。

 水资源部可与供水商签订合同,购买和出售根据《水法》第1745.02条提供的水,以实现本章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