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和狩猎总则取得与占有 总则
Section § 2000
Section § 2000.3
Section § 2000.5
如果你在路上开车时,不小心撞到鸟类、哺乳动物、爬行动物或两栖动物,根据这项法律,这不被视为违法行为。但是,你不允许保留这些动物。州或地方机构可以把这些动物从路上移走。这项规定不适用于从第2050条开始的另一套法律中的某些保护措施。
Section § 2000.6
这项法律允许设立一个试点项目,人们可以通过在线方式免费获得野生动物打捞许可证,以收集在加利福尼亚州道路上被车辆意外撞死的特定动物(鹿、麋鹿、叉角羚、野猪)的肉供食用。该过程需要通过网络门户报告动物和事故的详细信息。这不允许杀死受伤的动物,除非由授权人员进行。该项目旨在不迟于2022年1月启动,并运行至2029年1月,排除濒危和某些受保护物种的打捞。
Section § 2001
这项法律规定,在指定季节之外狩猎或捕获动物,或超过合法狩猎或持有的最大数量(即捕获限额或持有量限额),都是非法的。如果有人违反这些规定,他们可以根据本具体法律或详细规定这些限额的其他法律受到指控。
此外,持有鱼类、爬行动物或两栖动物是非法的,除非是在捕获它们的开放季节期间,或在该季节结束后紧随的10天内。在这10天期间内,通常的持有规定仍然适用。
对于猎禽和哺乳动物,你只能在它们的开放季节期间持有,除非有其他具体法规另有规定。
Section § 2002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鸟类、哺乳动物、鱼类、爬行动物或两栖动物的捕获或获取方式违反了本法典或任何相关法规的规定,那么持有这些动物的任何部分都是非法的。
Section § 2003
在加州,通常情况下,在竞赛中捕获猎禽、哺乳动物、鱼类、爬行动物或两栖动物是不能提供奖品的,除非你持有特殊许可证。部门可以为不损害资源的钓鱼比赛颁发许可证。如果比赛旨在教授钓鱼知识,可以免除青少年或残疾参赛者的费用。跳蛙比赛和太平洋钓鱼比赛是例外,不需要许可证。猎禽或哺乳动物的比赛如果奖品价值低于500美元,则允许进行。对于在部门管理土地上举办的活动,男性和女性类别的奖品报酬必须相同。
Section § 2003.5
Section § 2003.6
这项法律允许部门启动“认养湖泊计划”,私人团体可以通过该计划自愿帮助改善鱼类栖息地和资源。对于这项计划,需要由部门、私人团体以及管理该湖泊的机构定期制定和更新一项计划。该计划必须与部门和管理机构的目标保持一致。
Section § 2004
本法律规定,在捕猎或钓鱼(如鸟类、哺乳动物、鱼类、爬行动物或两栖动物)时,损坏任何类型的财产(例如破坏围栏或不关门)是违法的。你也不能粗心大意地伤害牲畜,或因疏忽而导致此类破坏发生。
Section § 2005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除非有特定例外情况,否则使用人造光源狩猎或捕获猎禽、哺乳动物或鱼类是违法的。法律还禁止在动物常见的区域,如果你携带武器,使用聚光灯或车头灯等光源照射,无论你是否实际狩猎这些动物。夜视设备也禁止用于狩猎。然而,存在一些例外情况,例如海洋捕鱼、小型手持手电筒以及某些农业土地活动。此外,违反本法律的猎人,除非由治安官逮捕,否则不得被捕。
Section § 2006
这项法律规定,在停放或行驶在公共道路上的任何车辆内持有已上膛的步枪或霰弹枪是违法的。如果枪膛里有实弹,枪就被认为是上膛的,但如果子弹只在弹匣里,则不算上膛。然而,这项规定不适用于在执勤或往返执勤的警察或军事人员。
Section § 2007
这项法律规定设置或使用陷阱枪是非法的。陷阱枪是指一种装有子弹的枪支,它被改装成当被绳索或类似装置触发时会自动开火。
Section § 2009
本节规定,故意干扰他人合法从事射击、狩猎、捕鱼、驯鹰、猎犬训练或诱捕等活动是违法的。如果有人违反此规定,可根据第12000节受到处罚;在两年内再次违反并被定罪的,可能被控轻罪,并可能面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然而,本法律不影响执法人员履行公务,也不影响土地所有者从事耕作或限制非法侵入等正常活动。干扰行为可能包括吓跑动物、设置未经授权的标志或障碍物,或放置诱饵以扰乱狩猎。根据本节规定,行为人必须具有干扰的特定意图才能承担责任。
Section § 2010
本法律规定,使用或持有一支口径大于10号的霰弹枪,或者一支一次能装载超过六发弹药的霰弹枪,用于捕猎哺乳动物或鸟类,都是违法的。如果霰弹枪通过插入堵塞物来限制其容量,那么其合法容量将根据改装后能装载多少发弹药来确定。
野生动物委员会可以举行公开听证会,制定关于霰弹枪弹药容量的规定,这些规定可能比此处规定的更严格,或者旨在与联邦法律保持一致。
Section § 2011
这项法律规定,伤害或带走他人已经拥有的鸟类或哺乳动物是违法的。这里的“拥有”包括实际占有,也包括已经打伤动物并正在积极追捕的情况。如果有人正在追捕他们打伤的动物,该动物仍被视为在其占有之下。
Section § 2011.5
这项法律规定,除非获得狗主人的书面许可,否则从猎犬身上取下任何项圈(包括电子或无线电设备)是违法的。“猎犬”被定义为在合法狩猎区域内积极参与狩猎或接受狩猎哺乳动物或鸟类训练的狗。然而,此规定不适用于正在履行职责的执法人员、动物管理人员,或正在帮助受伤狗的个人。
Section § 2012
在加利福尼亚州,如果您持有任何狩猎或捕鱼的许可证或标签,或者您捕获了任何鸟类、哺乳动物、鱼类、爬行动物或两栖动物,那么在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人员要求时,您必须出示这些物品。这同样适用于用于捕获这些动物的任何工具或装备。
Section § 2014
加州旨在保护其自然资源,包括鸟类、哺乳动物、鱼类、爬行动物或两栖动物,使其免受非法或疏忽造成的损害。对于非法或疏忽伤害这些生物的个人,州政府可以提起诉讼。如果案件进入法庭,赔偿金额将与所造成的损害成比例。法律诉讼必须在损害发生地的县提起,如果涉及水污染,州水资源控制委员会可能会介入。
本法律的例外情况包括:为农业病虫害防治而采取的行动、灌溉系统中鱼类的破坏,或合法清除破坏农作物的动物。如果地方机构已根据与水相关的法律受到处罚,则不能再根据本条就同一事件面临进一步的损害赔偿。此类诉讼追回的款项将存入鱼类和野生动物污染账户。“地方机构”指任何政府实体,如市或县。
Section § 2015
在加州,餐馆或餐饮场所通常不允许持有那些不能合法出售的鸟类、哺乳动物、鱼类、两栖动物或爬行动物。但是,也有一些例外情况。如果某人合法捕获或持有这些动物,或者他们正在为合法捕获者准备这些动物,那么这条法律就不适用。此外,如果动物附有标签,上面注明了捕获者的姓名、地址、捕获日期和动物种类,也是允许的。这项法律主要是为了规范餐饮场所中某些动物的持有。
Section § 2016
这项法律规定,未经土地所有者或其代表的书面许可,进入他人土地进行射击或捕猎动物和鸟类(包括水禽)是违法的。这项规定适用于以下情况:土地已被耕种或围有围栏,或者沿边界和入口处张贴有禁止非法侵入或狩猎的警告标志。这些标志必须频繁张贴,至少每英里三个。然而,这项法律不限制公众使用通航水域进行狩猎、捕鱼或其他公共目的的权利,这项权利受到州宪法的保护。
Section § 2018
Section § 2019
Section § 2020
Section § 2021
Section § 2021.5
这项法律阐明了加州关于持有和使用鲨鱼鳍的例外情况。它允许持有执照的个人持有、食用或捐赠鲨鱼鳍,只要这与他们捕捞或捕获鲨鱼的许可证相符。为制作动物标本而销售或持有鲨鱼身体部位也是允许的。此外,海洋保护委员会必须每年报告被认证为可持续海产品的鲨鱼物种。
Section § 2022
本节规定,在加利福尼亚州买卖、或意图销售而持有象牙或犀牛角是违法的,除非适用某些例外情况,例如作为乐器或具有可证明历史的古董一部分的物品。善意教育或科学机构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能获得豁免。任何违反此法律的人都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包括罚款和可能的监禁,具体取决于所涉物品的价值以及是初犯还是再犯。违法者还可能面临涉及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罚款将用于支持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举报并导致定罪的举报人可能会获得奖励,但执法人员除外。任何被查获的象牙或犀牛角将被没收用于教育目的或销毁。
Section § 2023
这项法律禁止在加州销售、分销和制造毛皮产品。该规定针对全部或部分由毛皮制成的产品。
豁免情况包括旧毛皮、宗教用途、传统部落习俗和联邦授权的活动。
违规行为将导致民事罚款,首次违规罚款500美元,屡次违规最高可达1000美元。每件违规产品将单独处罚。
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而非刑事指控,罚款将用于资助野生动物保护。
豁免销售需要强制记录,但违反此要求不承担刑事处罚。
Section § 2024
这项法律旨在打击景天属植物(加州原生植物,俗称“长生草”)的非法盗采和销售。盗采行为威胁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功能,而景天属植物在亚洲黑市上尤其受到追捧。该法律规定,未经适当许可,移除、销售或交易景天属植物均属非法,并对违规行为设定了处罚。初犯可面临最高5万美元的罚款和监禁,而再犯则可面临最高50万美元的罚款。持有特定执照或许可证的人员可获得法律豁免。此外,法律还要求支付重新种植费用,并规定一旦定罪,被查获的植物将被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