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9395

Explanation
如果债券选举中超过半数的票数赞成,董事会必须安排为排水区制作、签署债券,并将其送交州司库,金额应与选举期间指定的金额一致。

Section § 939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每张发行的债券价值必须至少为100美元,但不能超过1000美元。

Section § 9397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董事会发行的任何债券需由董事会主席签署并由其秘书见证。债券应附有董事会印章,并且必须按照到期顺序编号。它们的日期也应是1月1日或7月1日。

Section § 9398

Explanation
发行的债券利率由董事会决定,但每年不能超过6%。利息每年支付两次,分别在1月1日和7月1日,当你出示正确的息票时,在州财政部办公室支付。

Section § 9399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每张债券都必须附有用于支付每期利息的息票。这些息票上应有主计长的印鉴签名。

每期利息的息票应附在债券上,并应带有主计长的印鉴签名。

Section § 94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州司库出售或交付债券时,必须首先取下并注销所有已逾期的息票。然后,这些已注销的息票会移交给董事会或其秘书。

Section § 9401

Explanation
州司库必须向董事会提供一份经认证的清单,详细列出已出售或已交付的债券。这份清单应包括债券的序列号、面额、到期时间、销售价格,以及下一次利息支付的到期日。

Section § 94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州司库在被要求时,向某个委员会或其秘书提供一份报告。该报告应包含他已支付的所有债券和利息息票的详细信息,以及任何已提交兑付但因资金不足而未能支付的债券或息票,并附上提交日期。

州司库应在收到要求时,向董事会或其秘书证明并提交一份报表,列明其已支付的所有债券及其利息息票,以及所有已提交兑付但因资金不足而未支付的债券或息票,并附上提交日期。

Section § 94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排水区发行的债券,一旦获得指定委员会或官员的批准,就被认为是安全的投资。这些债券可以由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以及本州的监护人、财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等个人或实体购买,或用作贷款的抵押品。

依照本部分发行的排水区债券,经本州任何法律授权进行调查和批准的任何委员会或官员调查和批准,且经该批准,该债券被宣布为储蓄银行的合法投资,可由持有法律允许其投资或贷款资金的下列任何实体合法购买或作为贷款质押物接收:
(a)CA 水法典 Code § 9403(a) 银行。
(b)CA 水法典 Code § 9403(b) 信托公司。
(c)CA 水法典 Code § 9403(c) 保险公司。
(d)CA 水法典 Code § 9403(d) 监护人和财产管理人。
(e)CA 水法典 Code § 9403(e) 遗嘱执行人。
(f)CA 水法典 Code § 9403(f) 遗产管理人和特别遗产管理人。
(g)CA 水法典 Code § 9403(g) 本州或本州内任何县、市、市县合一政府或其他市政机构或法人团体的任何公职人员。

Section § 94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董事会取消债券发行程序,如果债券在授权后一年内未售出或处置。董事会可以通过发布一份正式命令,将其记录在会议记录中,并将一份经认证的副本发送给受债券评估影响地区的县财务主管来做到这一点。

Section § 9405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允许董事会决定摊款的支付时间和金额,并根据本分部第4部分的规定,按需分期支付。

董事会此后可根据其不时决定,并按照本分部第4部分的规定,分期催缴该摊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