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938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明确规定了选举日当天投票站的开放时间,即从上午9点到下午5点。

选举日当天,各投票站的投票点应从上午9时开放至下午5时。

Section § 9386

Explanation

投票结束后,选举委员会必须将所有选举材料,如选票和名单,移交给选举官员。选举官员随后有两项主要任务:他们需要清点选票并宣布结果,并且还要为委员会准备一份证书,显示结果以及与债券发行问题相关的票数。

投票结束后,选举委员会应将所有选票、投票名单、选举中投出的选票清单以及选举中使用的所有文件和纸张交付给选举官员。县选举官员应执行以下两项任务:
(a)CA 水法典 Code § 9386(a) 着手清点选票并宣布结果。
(b)CA 水法典 Code § 9386(b) 准备一份证书,向委员会显示结果以及赞成和反对发行债券的票数。

Section § 9387

Explanation
董事会审查来自各选举委员会的选举证书,确定选举的总体结果,并将其正式记录在排水区的档案中。

Section § 9388

Explanation
选举结果经委员会宣布后,任何对选举有利害关系的人有10天时间来质疑结果。这种质疑可以基于任何县的投票或选举程序问题。为此,他们必须在该相关县的高等法院提起诉讼。

Section § 938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在前一条款规定的允许时间内没有人对该决定提出质疑,那么委员会对结果的宣布就成为最终决定,并且不能再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