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监事会可以从县的普通基金或其他适当基金中拨款和支出资金,用于修建工程、改进设施、堤坝或拦水坝,以防止县内溪流和河流的溢流和洪水,并且为此目的可以在县外修建工程、改进设施、堤坝或拦水坝。
县域防洪县域外防洪工作
Section § 8102
这项法律允许在水道(例如渠道、溪流或河流)上进行工程。这些水道可以是跨越多个县的,也可以是对于单个县的防洪至关重要的。其核心目的是确保无论水域是跨县还是仅限于本县,都能有效开展必要的洪水管理工作。
根据本条规定进行的工程,可在流经或位于一个以上县的渠道、溪流或河流上进行;或者,当该工程对于控制本县洪水是合理必要时,可在不位于或不流经两个或更多县的渠道、河流或溪流上进行。
防洪 渠道 溪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