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710

Explanation

如果您计划在萨克拉门托河或圣华金河及其支流附近进行任何涉及建造或改造堤坝、路堤或运河的施工工作,您必须在开工前获得委员会的批准。这适用于在这些河流或其溢流区域上或附近进行的任何与垦殖、防洪、排水或类似工程相关的项目。

任何垦殖、防洪、排水、改良、疏浚或其他工程计划,凡涉及或拟在萨克拉门托河或圣华金河的河床中、沿岸或近岸,或其任何支流或与之相连的水域,或其任何邻近土地上,或其任何溢流盆地内,或任何易受其溢流影响的土地上,进行任何堤坝、路堤、运河或其他开挖工程的建造、扩建、护岸或改造,均须在施工开始前获得委员会批准。

Section § 8710.1

Explanation
本法律指出,第8710条的规定不适用于在开垦土地上进行的灌溉或排水工程,除非这些工程实际位于、穿过或紧邻由委员会管理的防洪工程。

Section § 8710.5

Explanation
如果加州的灌溉区、排水区、堤防区或防洪区想要获得某些项目的批准,它们需要遵守特定的规定。这些规定与萨克拉门托和圣华金排水区内垦区进行的围垦项目所适用的规定相同。

Section § 871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任何计划除非获得董事会批准,否则无效。此外,未经董事会许可,任何与该计划相关的工作都不能开始。

Section § 87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未经主管委员会的批准,不得切割或改动沿河或分洪道(旁路)的任何堤坝(为防止河流泛滥而修建的堤岸),或任何属于防洪计划一部分的堤坝。

Section § 8713

Explanation

如果您在法律中提到的特定地点拥有堤坝,您可以对其进行改进,例如加高、加宽或加固。但是,在开始任何工作之前,您必须首先将您的计划、规范和施工方法提交给委员会审批。工程也需要在委员会的监督下进行。

在本条提及的任何地点,任何现有堤坝的所有者可以加高、加宽或加固该堤坝,但前提是在工程开始前,施工计划、规范和方法须提交给委员会并获得其批准,且工程须在委员会的监督下进行。

Section § 871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防洪工程超出了某个区域已批准的防洪计划的要求,那么任何人不能因此向委员会或排水区要求支付费用或赔偿。

任何人不得就根据第8713条进行的工程中,超出委员会最终采纳和批准的该地区防洪计划要求的部分,通过评估或其他方式,向委员会或排水区提出任何赔偿索赔。

Section § 87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堤坝在汛期面临洪水威胁,可以对其进行保护或加固,以防止其受损或被毁坏。

任何现有堤坝在汛期面临洪水损害或毁坏危险的紧急情况下,可以得到保护或加固。

Section § 8716

Explanation
如果有紧急工作要做,你必须立即通知理事会。

Section § 8717

Explanation
如果进行了任何紧急工作,该工作必须事后由委员会审查并批准。如果委员会不批准,他们可以要求更改或拆除该工作。

Section § 8718

Explanation

如果您想修改指定防洪管理区域内的任何堤坝、堤岸或结构,您必须首先获得相关委员会的批准。

任何由委员会采纳的溢洪道或分洪道内的堤坝、堤岸或其他结构,未经委员会许可,不得升高、加宽、加固或改动。

Section § 871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任何人在未经委员会许可的情况下进行施工或允许施工继续存在,并且违反了本条的规定,这就被视为一种公共妨害。委员会可以代表州人民提起法律诉讼,以制止或解决这种妨害。

Section § 8720

Explanation
如果任何人违反了本条中列出的规定,他们可能会被控犯有轻罪,这是一种较轻的罪行。

Section § 87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一个项目的计划或规范,经董事会批准,可以在项目开始之前或进行期间的任何时候进行更改或修改。

Section § 8722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董事会根据其自身判断,随时修改或更改项目的计划或规格。

Section § 872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拒绝任何计划,如果他们认为该计划可能损害或破坏防洪项目。具体来说,如果该计划可能对现有防洪工程产生负面影响,或干扰这些项目的运作,委员会可以拒绝批准。

如果委员会判断该计划将或可能出现以下情况,委员会可以拒绝批准任何此类计划:
1. 损害或破坏委员会或立法机关通过的任何防洪计划所必需的任何工程,或
2. 干扰委员会或立法机关通过的任何防洪计划的成功执行、运行或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