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区可以设立准备金,用于支付任何未偿债券的利息或本金。如果第 (24955) 节中提及的估算以及第 (24962) 节中规定的确定债券金额的命令,规定从收益债券销售所得中拨出指定金额设立收益债券准备金,那么,该区在出售任何仅凭收益偿付的债券时,可以设立该收益债券准备金,并从该债券的销售所得中拨出不超过该指定金额的款项存入该准备金,该准备金应由收益维持,并仅用于在没有其他可用资金的情况下支付该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资金资金一般规定
Section § 24475
本法律条款规定,区域资金必须划分为四种特定类型的基金:债券本金基金、债券利息基金、建设基金和普通基金。每种基金都有其独特的用途,旨在管理区域不同的财务需求。
区域资金分配 债券本金基金 债券利息基金
Section § 24476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设立一个准备金,以确保有资金支付任何未偿债券的利息或本金。在计算债券销售收入时,可以将指定金额拨入这个准备金。这个准备金主要由收入支持,专门用于在没有其他可用资金时支付债券。
准备金 利息支付 本金支付
Section § 24478
这项法律要求司库按照再融资计划的规定,从任何金融基金中取出为偿还债务而预留的资金(即偿债基金)。司库必须根据计划或其任何变更中规定的时间表和条款执行此操作,确保资金按计划用于偿还债务。
偿债基金 再融资计划 修改
Section § 24479
如果有额外的可用资金,在董事会批准的情况下,这些资金可以转入一个专门用于偿还再融资债券的基金。
现有并可用于支付至再融资债券偿债基金的盈余资金,经董事会命令,可存入该基金。
盈余资金 再融资债券 偿债基金
Section § 24481
这项法律规定,当使用偿债基金的资金购买联邦和州债券时,这些债券及其产生的任何收益都必须作为该基金的一部分保留。它们将一直保留在那里,直到董事会决定出售它们对该区最有利。
用偿债基金购买的联邦和州债券及其产生的收益,应作为偿债基金的一部分持有,直至董事会认定出售该等债券或其中任何债券符合该区的最佳利益。
偿债基金 联邦债券 州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