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155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一个区应有五个分区,除非有新的命令另有规定。这个新的命令可能来自关于组建该区的请愿书的最终决定,根据本特定条款发出的命令,或根据同一章第2条发出的命令。

每个区应包含五个分区,除非以下最新规定另有规定:
(a)CA 水法典 Code § 21550(a) 组建请愿书最终听证会的命令。
(b)CA 水法典 Code § 21550(b) 根据本条规定发出的命令。
(c)CA 水法典 Code § 21550(c) 根据本章第2条规定发出的命令。

Section § 2155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董事应由他们所代表的团体或区域选举产生。但是,如果有更近期的官方决定或命令,无论是与团体组建相关还是其他情况,它将优先于这项一般规则。

Section § 21552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区可以改变其分区的结构。它可以有三个或五个分区,并改变董事的选举方式。选举可以在整个区进行,也可以在特定分区内进行,如果需要,这些变更可以同时进行。

Section § 2155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地方机构组建委员会在将灌溉区合并或重组为一个单一区划时,增加董事会董事的人数,董事会规模可能为 7、9 或 11 名成员。这些董事应是来自被合并区划的现有董事会成员。在新董事会成员的初始任期届满后,董事会规模应减少至符合法律要求的人数,除非委员会另有决定。

此外,如果董事会发生空缺,且当时董事人数超过五名,董事会可以选择不填补该空缺,从而减少董事总人数。此决定必须告知监事会。“合并”、“区划”和“重组”等术语均根据《政府法典》的特定条款进行定义。

(a)CA 水法典 Code § 21552.1(a) 尽管有第 21550、21551 和 21552 条的规定,地方机构组建委员会在批准区划合并或将两个或更多区划重组为一个单一灌溉区时,可根据《政府法典》第 56886 条 (k) 款和 (n) 款的规定,将合并或重组后的区划的董事会董事人数增至 7、9 或 11 名,这些董事应为截至合并或重组生效日期时,待合并或重组区划的董事会成员。
(b)CA 水法典 Code § 21552.1(b) 在合并区划或如 (a) 款所述重组区划的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后,即在合并或重组生效日期后首次任期届满的成员,董事会成员总数应予减少,直至其人数等于合并或重组区划主要法案所允许的人数,或地方机构组建委员会在批准合并或重组时可能指定的任何更大数量。
(c)CA 水法典 Code § 21552.1(c) 除了《政府法典》第 1780 条授予的权力外,如果合并区划或如 (a) 款所述重组区划的董事会发生空缺,且此时董事总人数超过五名,董事会可经董事会剩余成员多数票决定不填补该空缺。在此情况下,董事会总成员人数将减少一名。董事会一旦决定不填补空缺,应将其决定通知监事会。
(d)CA 水法典 Code § 21552.1(d) 就本条而言:“合并”指《政府法典》第 56030 条所定义的合并;“区划”或“特别区划”指《政府法典》第 56036 条所定义的区划或特别区划;“重组”指《政府法典》第 56073 条所定义的重组。

Section § 2155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说,董事会可以改变区域内董事的选举方式,或者将董事人数从三人增至五人。要实现这一点,必须由大多数土地所有者(他们也拥有大部分土地的价值)提交一份请愿书。这需要在区域的普选前至少85天完成。

Section § 2155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如何提交一项提案,以改变区内的分区数量或董事的选举方式。这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实现:

(a) 如果在区总选举前至少120天,提交一份由至少500名拥有20%土地价值的土地所有权人签署的请愿书。

(b) 如果董事会在选举前至少90天通过一项决议。

(c) 如果董事会召集一次特别选举来审议该提案。

董事会应在一次区总选举或一次特别选举中,提交一项关于改变分区数量或董事选举方式或两者兼有的提案,当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
(a)CA 水法典 Code § 21554(a) 在区总选举前至少120天,一份载明该提案的请愿书,由至少500名土地所有权人签署,且这些所有权人同时拥有占所有土地价值至少20%的土地所有权,并提交至区办公室。
(b)CA 水法典 Code § 21554(b) 在区总选举前至少90天,董事会通过一项载明该提案的决议并提交。
(c)CA 水法典 Code § 21554(c) 董事会通过决议召集一次在该区举行的特别选举,以提交载明在该决议中的提案。

Section § 2155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每当在普通区选举中提交提案进行投票时,所发出的通知必须包含一份清晰的声明,概述正在提议的变更内容。这确保了选民在选票上看到提案时,能了解他们正在投票的内容。

Section § 21555.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如何发布根据第21554条召集的特别选举通知。通知必须说明选举的目的、日期、时间,以及每个区选区的投票地点。通知应在每个选区的三个公共场所张贴至少20天,并在当地报纸上每周刊登一次,持续三周。

选举的进行和结果的宣布应与一般区级选举类似。

(a)CA 水法典 Code § 21555.5(a) 根据第21554条召集的特别选举通知,应当指明选举目的、举行选举的日期、时间和各选区的投票地点,并且应当在该区内的每个选举选区内的三个公共场所张贴至少20天,并在县内出版的报纸上每周刊登一次,至少连续三周。
(b)CA 水法典 Code § 21555.5(b) 选举的举行以及结果的确定和宣布,应当尽可能地符合一般区级选举的规定。

Section § 2155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任何进行投票的提案都必须在选票上清楚地列明,并且投票过程应尽可能地遵循债券选举所使用的相同程序。

Section § 21557

Explanation
如果一项提案在整个区内和其大多数分区内都获得多数票,则董事会必须实施提案中概述的变更。

Section § 2155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一项官方命令改变了某个区域内董事的选举方式,那么未来所有这些董事的选举都必须遵循该命令中指定的新方式。

Section § 21559

Explanation
如果一项决定改变了一个区域的分区数量,董事会必须立即重新划分该区域,使其符合新的分区数量。

Section § 21560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区内的选区数量发生变化,所有现任董事的任期将在下一次区选举之后的十二月第一个星期五结束。新当选的董事人数将与新的选区数量相符。在他们的首次会议上,他们将遵循《选举法》中另一条款规定的具体程序,决定各自的任期长度。

Section § 2156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杰克逊谷灌溉区的董事应由整个选区提名和选举,而不是由特定的区域或分区。此外,如果董事职位出现空缺,需要根据另一项法律规定的规则来填补,具体来说是《政府法典》第 (1780) 条。

Section § 21562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区没有分区,并且只有三名董事会成员,它可以将董事人数增加到五名,而无需设立分区。为此,该区必须遵循本条中概述的特定程序。

Section § 2156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与阿尔塔灌溉区有关,允许其董事会和区划进行变更。董事会可以通过决议,将董事人数从五名增加到七名。董事会做出决定时,除非是关于休会的投票,否则至少需要四名董事同意。

当董事会改变董事人数时,必须调整分区边界,以确保人口平等并符合联邦选举法,同时要考虑地理和社区利益等因素。在董事选举前的180天内,分区边界不得更改,且边界变更不影响现任董事的任期。

在通过任何决议之前,董事会必须通过报纸广告提前至少45天发出通知。如果30天内有10%的合格选民提交请愿书反对该决议,则该决议不会立即生效。本节仅在某项特定的议会法案未颁布或未生效的情况下才生效。

(a)CA 水法典 Code § 21562.5(a) 本节适用于阿尔塔灌溉区。
(b)CA 水法典 Code § 21562.5(b) 尽管有第21550节的规定,该区的董事会可以根据本节通过一项决议,将董事人数及其选出的分区从五名增加到七名。
(c)CA 水法典 Code § 21562.5(c) 尽管有第21383节的规定,如果根据本节将区董事人数从五名增加到七名,则构成董事会法定人数并就所有问题(暂停会议动议或休会至指定时间的动议除外)达成一致所需的董事人数为四名。
(d)Copy CA 水法典 Code § 21562.5(d)
(1)Copy CA 水法典 Code § 21562.5(d)(1) 董事会应通过决议调整任何分区的边界,以使这些分区在可行范围内人口相等,并符合经修订的《美国法典》第42篇第1973节的适用规定。在确定区边界时,董事会可以考虑以下所有因素:
(A)CA 水法典 Code § 21562.5(d)(1)(A) 地形。
(B)CA 水法典 Code § 21562.5(d)(1)(B) 地理。
(C)CA 水法典 Code § 21562.5(d)(1)(C) 领土的凝聚性、毗连性、完整性和紧凑性。
(D)CA 水法典 Code § 21562.5(d)(1)(D) 该区的共同利益。
(2)CA 水法典 Code § 21562.5(d)(2) 该决议的通过需要不少于多数董事的投票。
(3)CA 水法典 Code § 21562.5(d)(3) 在任何领土并入该区之时或之后,董事会应通过决议指定该并入领土所属的分区。
(4)CA 水法典 Code § 21562.5(d)(4) 在任何董事选举前的180天内,不得更改分区边界。
(5)Copy CA 水法典 Code § 21562.5(d)(5)
(A)Copy CA 水法典 Code § 21562.5(d)(5)(A) 分区边界的变更不应影响任何董事的任期。
(B)CA 水法典 Code § 21562.5(d)(5)(A)(B) 如果分区边界得到调整,其边界已调整的分区的董事,应继续担任其原分区编号所代表的分区的董事,直至该职位因任期届满或其他原因而空缺,无论该董事是否居住在调整后的分区边界内。
(6)CA 水法典 Code § 21562.5(d)(6) 边界已调整的分区职位的继任者应是该分区的居民和选民。
(7)CA 水法典 Code § 21562.5(d)(7) 本节的任何内容均不应被解释为禁止或限制该区调整任何分区的边界,只要该区的管理机构认为人口发生了足够的变化,使其认为有必要调整任何分区的边界,或只要有任何领土被添加到该区或从该区中排除。
(e)Copy CA 水法典 Code § 21562.5(e)
(1)Copy CA 水法典 Code § 21562.5(e)(1) 在考虑根据 (b) 小节通过决议之前,董事会应就其拟对该决议采取行动的公开听证会提供至少45天的通知。公开听证会的通知应通过在该区领土所在的每个县和建制市的普通发行报纸上刊登至少八分之一版面的展示广告,连续刊登三周,以符合《政府法典》第6063节的规定。公开听证会应在首次刊登通知后至少45天举行。
(2)CA 水法典 Code § 21562.5(e)(2) 第 (1) 款要求的通知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内容:
(A)CA 水法典 Code § 21562.5(e)(2)(A) 一份声明,说明董事会将审议一项决议,将该区的董事人数及其选出的分区从五名更改为七名。
(B)CA 水法典 Code § 21562.5(e)(2)(B) 感兴趣的人士可以联系以获取有关该决议的更多信息的个人电话号码和地址。
(C)CA 水法典 Code § 21562.5(e)(2)(C) 公开听证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