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定应发行债券金额的命令之后,董事会应召集一次债券选举,向选民提交一项提案,内容是是否应批准该命令中确定的金额的债券,当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
(a)CA 水法典 Code § 21925(a) 董事会如此决定。
(b)CA 水法典 Code § 21925(b) 董事会收到一份请求举行选举的请愿书,该请愿书由以下任一主体签署:
(1)CA 水法典 Code § 21925(b)(1) 拥有土地所有权的人数过半,且这些人也拥有所有土地价值过半的所有权。
(2)CA 水法典 Code § 21925(b)(2) 五百人或以上,其中每人均为选民或土地所有权人,且这些请愿人包括拥有所有土地价值不低于百分之二十的所有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