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6550

Explanation
各县的地区检察官必须每年检查各区收取评估费的相关职责是否已履行。如果他们发现这些职责已被疏忽,他们必须通知监事会或负责的县官员。

Section § 26551

Explanation
如果县监事会或县官员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没有开始履行他们被要求履行的职责,地方检察官必须上法庭,强制他们履行。

Section § 26552

Explanation
地方检察官负责通知其他官员,并确保在评估和收取税费方面,各项任务的正确顺序得到遵守。

Section § 26553

Explanation
如果地区检察官在收取债务款项方面没有正确履行职责,任何人都可以向总检察长投诉。总检察长将对此进行调查,如果他们认为有问题,就会介入以确保工作得到妥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