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0910

Explanation

本条法律规定,当提议成立一个区域时,监事会必须设立并划定便于选举的选区的边界。

为成立选举之目的,监事会应在拟设的区域内设立适当数量的选举区并划定其边界。

Section § 20911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为拟设区举行组建选举的程序,该程序应尽可能与大选规则保持一致,但有少数例外。关于选举的通知可能有所不同,候选人必须在选举前至少15天向监事会提交提名文件,并且样本选票必须在选举前至少三天邮寄给选民。本章中的其他规定如果与这些规则不一致,也可能有所不同。

组建选举的选区委员会应予任命,拟设区的公职候选人应予提名,应提供选票及其他用品,且选举应尽可能按照有关大选的规定进行,但以下情况除外:
(a)CA 水法典 Code § 20911(a) 选举通知。
(b)CA 水法典 Code § 20911(b) 提名请愿书,该请愿书可在选举前不少于15天提交给监事会书记员。
(c)CA 水法典 Code § 20911(c) 样本选票的邮寄,该邮寄(由县选举官员确定)应在选举前至少三个完整日完成,寄送给每位有权在选举中投票的选民。
(d)CA 水法典 Code § 20911(d) 本章中的其他不一致规定。

Section § 20912

Explanation
这条法律规定,县监事会将承担原本由另一个委员会负责的职责。同样,监事会的书记将履行通常由该委员会秘书完成的职务。

Section § 20913

Explanation
当一个区域成立并举行选举时,会选出管理该区域的官员。但是,如果某些官方职位被合并为一个,那么只有一个人会被选来担任这个合并后的职位。

Section § 20914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在决定是否成立新灌溉区的选举中,选票上应包含哪些内容。选票上会有一个问题,询问是否应成立新灌溉区,后面是“是”或“否”的投票选项。

在为成立选举提供的选票上,应印有大致如下的提案:“拟议的____灌溉区是否应成立?”后面是“是”和“否”字样,并在其后附有封闭的投票空间。

Section § 20915

Explanation

监事会必须在选举后的第二个星期一开会,审查选票。只有当大多数选票支持“灌溉区—同意”时,他们才会考虑设立灌溉区。如果达到这个多数,他们将根据得票最多的人宣布区职位的获胜者。

监事会应在组建选举后的第二个星期一召开会议,清点所投的选票,并且只有在清点后发现组建选举中所有选票的多数是“灌溉区—同意”时,监事会才应清点区职位的候选人选票,并宣布分别获得最高票数的人当选。

Section § 2091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成立区域的选举以公平的方式进行,并且通知已基本按照规定发出,那么选举过程或相关事宜中的任何小错误或非正式性都不会使该选举无效。

如果通知已基本按照规定发出且选举已公平进行,则成立选举的进行或任何相关事宜中的任何非正式性均不得使该选举或其结果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