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3625

Explanation
当提出成立改善区的请求时,董事会需要进行一项调查,以评估任何计划中的改进项目。

Section § 23626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如果调查发现某些改进项目可行时需要做些什么。董事会必须准备三项内容:改进项目的详细计划和规格;成本估算,其中可包括用于额外财务保障的准备金;以及一份关于如何根据改进项目将带来的利益,将成本分摊给每个地块的声明。

如果调查显示改进是可行的,董事会应安排准备以下文件:
(a)CA 水法典 Code § 23626(a) 当请愿书提议修建改进项目时,拟修建改进项目的计划和规格。
(b)CA 水法典 Code § 23626(b) 拟议改进项目的成本估算,其中可包括不超过拟议改进项目总成本10%的金额,以设立一个准备金,用作支付改进区就拟议改进项目成本所征收的评估款而发行的任何债券的本金和利息的额外担保。
(c)CA 水法典 Code § 23626(c) 拟议改进项目成本的拟议评估款声明,该评估款将根据拟议改进项目将给每个地块带来的利益,分配给拟议改进区内的每个地块(无论这些地块是否出现在最近一次均衡化的区评估账簿上)以及拟议改进区内的区属土地(无论其是否出现在最近一次均衡化的区评估账簿上)。

Section § 23627

Explanation
本节要求,任何与项目相关的计划、规范、成本估算和拟议评估都必须提交给区秘书办公室。这些文件应可供任何感兴趣的人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