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233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该部门查阅任何由债券资金资助的区项目的施工计划、规范和记录。如果他们认为对公众或该区有利,他们还负责进行调查并向董事会提交报告。

在任何区工程建设期间,凡资金来源于任何债券发行收益的工程,该部门应有权查阅所有施工计划、规范和记录,并应不时向董事会进行该部门认为符合公众或该区利益的调查和报告。

Section § 22336

Explanation
当一个区使用出售债券的资金来支付建设工程时,秘书必须在每次董事会会议后一周内,向部门发送工程进展报告和支付详情。

Section § 22337

Explanation

每年,在该区公布其财务状况后,董事会需要向该部门提交几份文件以供审查。这些文件包括该区的财务报表、一份关于其工程状况的报告、一份关于其灌溉计划成功实施情况的说明,以及董事会认为重要的任何其他相关事项。该部门随后将审查这些文件并向董事会提出任何必要的建议。

每年在公布该区财务状况报表后,董事会应立即将以下所有文件送交至该部门,该部门应审查这些文件并向董事会报告其认为适当的任何建议:
(a)CA 水法典 Code § 22337(a) 财务报表副本。
(b)CA 水法典 Code § 22337(b) 一份说明该区建造或购置的任何工程总体状况的报告。
(c)CA 水法典 Code § 22337(c) 一份说明该区采纳的灌溉计划是否正在成功实施的报表。
(d)CA 水法典 Code § 22337(d) 一份说明董事会认为适当的任何其他事项的报表。

Section § 22338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该部门随时调查一个区的活动。它可以向区当局索取其所需的任何信息,并且如果它认为有必要,可以根据其调查结果撰写报告。

部门可随时对任何区的事务进行审查,或要求该区当局提供其所需的任何信息,并就此作出其认为适当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