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296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区(县)董事会为任何合法目的借款,无需举行选举。他们可以发行年利率最高为 5% 的凭证。然而,这些借款的未偿还债务总额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超过二十万美元。

各区(县)经其董事会,除其他权力外,可以为任何合法目的借款,年利率不超过 5%,并为此发行可在未来日期支付的凭证。无需举行授权此类借款或发行凭证的选举,但任何时候未偿还的此类债务本金总额不得超过二十万美元 ($200,000)。

Section § 22961

Explanation

区域的董事会可以利用征收费用或其他收入设立一笔储备金。这笔资金可用于应对紧急情况、进行更换或实现任何其他合法目的。

董事会可从征收费用或其他收入中设立一项储备金,用于本区域的紧急情况、重置或其他合法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