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295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的每个水区每年都必须计算并征收足够的资金,以支付多项财务义务。这些义务包括区内未偿债券的年利息和本金、任何其他即将到期的债务,以及区下一年的预计开支。这项评估必须在董事会均衡会议结束后15天内完成。这确保了该区有足够的资金来履行其未来一年的财务承诺,除非已有其他法律安排来支付这些费用。

各区通过其董事会,每年在其作为均衡委员会的会议结束后15天内,应当征收足以筹集以下各项的评估费:
(a)CA 水法典 Code § 22950(a) 本区任何未偿债券的年利息,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b)CA 水法典 Code § 22950(b) 本区未偿债券到期时的本金,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c)CA 水法典 Code § 22950(c) 本区在未来12个月内到期或将到期的债务,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d)CA 水法典 Code § 22950(d) 一笔款项,连同本区的其他收入,将足以支付本区未来12个月的预计经常性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