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规定定义
Section § 20512
本节解释说,当“包括”一词用于与水区相关的法律文件中时,它并不自动意味着其他事项被排除在外,除非明确与将土地纳入区域相关。
Section § 20513
本法律将“区”定义为根据加州法律设立的任何灌溉区,但明确将帕洛弗迪灌溉区排除在此定义之外。
Section § 20517
本节将“土地”一词明确定义为所讨论的区域或拟议区域内的土地。此定义不适用于第7部分第2A章或第11部分第2章,在这些章节中可能会使用不同的定义。
Section § 20518
Section § 20524
Section § 20525
“一般区选举”是指各区必须在每个奇数年的十一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二举行的选举。
Section § 20527
本法律规定,“选举人”、“选民”和“投票站委员会”这些术语的含义与《选举法》中的含义相同。然而,根据本法律,要被视为“选举人”或“选民”,他们还必须居住在相关的区域或拟设区域内。
Section § 20527.5
本节阐明了杰克逊谷灌溉区选举的投票权。只有区内的不动产所有者才能投票,他们无需居住在该区即可获得资格。财产所有权通过该区最近一次的评估簿确认,如果该区没有评估,则使用县级评估簿。对于多重所有权的财产,必须书面指定一名所有者用于投票。
拥有财产的公司或遗产可以通过法定代表人投票,例如监护人或遗嘱执行人,他们必须根据州法律任命,控制遗产的不动产,并根据法院许可行使投票权。该代表在投票前必须向选举委员会出示经认证的授权文件,该文件将与选举结果一并归档。
Section § 20527.6
这项法律规定了坎普法尔韦斯特灌溉区内区级选举的投票资格。在这里,选举人或投票人被定义为在该区拥有土地的任何人,不一定是居民。每位土地所有者根据其土地的每美元价值获得一票。
土地所有权详情应来自该区最近一次的评估簿,如果该区没有当前的评估,则应来自县级记录。如果土地是共同拥有,所有所有者必须书面决定由谁投票,或者每人可以投票其所占份额。法定代表人,如公司官员或受托人,如果出示经认证的授权证明,也可以投票。
投票可以亲自进行,也可以通过代理人进行,代理人必须持有书面且经过公证的委任书,并指明选举。这些代理委任书在投票前可以撤销。此外,任何投票人如果在其所代表的选区内拥有土地,就有资格担任董事会成员。
Section § 20527.7
在蒙塔古水利保护区,只有拥有不动产的人才能在区董事选举中投票,无论他们是否居住在该区。所有权证明以最新的县级评估记录为准。如果房产有多个所有者,他们必须指定一人进行投票。
法定代表人,例如公司高级职员或遗产执行人,可以代表公司或遗产拥有的任何房产投票,前提是他们拥有法院批准的授权。他们需要在选举时出示其授权证明。
选民或其代表可以亲自投票,也可以指定代理人代为投票。但每位房产所有者仅限投一票。任何选民也有资格成为该区董事会的候选人。
Section § 20527.8
Section § 20527.9
这项法律规定,在覆盖格伦县和科卢萨县部分地区的普罗维登特灌溉区,只有不动产所有者才能在董事选举中投票。这些所有者无需居住在该区即可投票。县级评估名册是证明财产所有权的最终依据。如果一处房产有多个所有者,他们需要协商并决定由哪位所有者投票。
对于拥有财产的公司或遗产,像官员或遗嘱执行人这样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他们投票。该代表人必须拥有适当的法律授权,出示授权证明,并将其留给选举官员。投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可以亲自投票或通过代理人投票,但每处房产只允许投一票。
此外,本条中定义的任何投票人都有资格成为该区的董事会成员,无论其是否居住在该区。
Section § 20527.10
本法律规定了格伦科卢萨灌溉区内不动产所有者的投票权和程序。只有不动产所有者才能在区选举中投票,他们无需居住在该区;但所有权证明以区的评估名册为准。
如果财产是共同拥有的,必须书面指定一人作为投票人,且此指定变更必须在选举期开始前完成。合格选民名单会在选举前准备好,每位所有者只能投一票。拥有财产的公司或遗产的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投票。
投票可以亲自进行,也可以通过代理人进行。作为土地所有者,个人可以担任区董事会成员。法定代表人必须获得授权并出示其投票授权。法定代表人有特定的权利和责任,包括在选举时出示经认证的授权文件。
Section § 20527.11
本节概述了里奇维尔灌溉区的投票规则。如果您在该区拥有房产或代表房产所有人,您可以在区选举中投票。您无需居住在该区。房产所有人可以亲自投票或通过代理人(指定代表他们投票的人)投票。共有房产的业主必须指定一人代表他们投票。公司或遗产的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投票。
该区会保存一份选民名单,并应在选举前35天将其提供给选举事务员。法律还规定,任何选民都可以被选为该区的董事会成员。本节仅在该区不提供水、电等任何公共事业服务时有效。如果该区开始提供此类服务,这些规则将不再适用,并且该区必须通知州务卿。
Section § 20527.12
这项法律专门适用于詹姆斯灌溉区。它允许区内仅限不动产所有者在区选举中投票,即使他们不住在该区。区的评估名册是证明财产所有权的依据。共同拥有的财产需要所有者书面同意由谁来投票。这种投票权也适用于拥有财产的公司或遗产的代表。选民必须亲自投票或可以指定代理人。财产所有者也可以成为董事会成员,前提是他们是该分区内的土地所有者,除非分区被取消。法定代表人在投票前需要证明其授权。董事会可以决定取消某个选举的投票分区,但未来更改需要选民批准。这项法律仅在区不提供水或电等生活服务时有效,如果开始提供此类服务,它将失效。
Section § 20527.13
这项法律适用于科科伦灌溉区,并规定了区域选举的投票规则。只有区域内的不动产所有者才能投票,即使他们不住在那里。如果一处房产有多个所有者,他们必须指定其中一人投票,并且需要在选举前40天填写一份表格。
区域会提供一份合格选民名单,确保每位所有者只有一票。公司或遗产的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投票。投票可以亲自进行,也可以通过代理人进行。只要选民是其所在分区内的土地所有者,即使不是居民,也可以成为董事会成员,除非分区已被废止。
法定代表人必须出示其授权证明才能投票。所有这些规则在区域不提供居民生活服务(如水或电)的情况下适用。如果区域开始提供这些服务,这些规则将失效,并且区域必须通知州务卿。
Section § 20527.91
这项法律允许大泉灌溉区和普林斯顿-科多拉-格伦灌溉区的业主在区域选举中投票,无论他们是否居住在该区域。县的官方财产评估名册是证明财产所有权的依据。如果一处房产有多个所有者,他们需要书面指定一人进行投票。拥有房产的公司或遗产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投票,但他们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并出示授权证明。投票可以亲自进行,也可以指定代理人代为投票,但每处房产只有一票。符合投票资格的业主也可以成为这些区域的董事会成员。
Section § 20528
Section § 20529
本法律规定,“财产”一词包括所有类型的不动产和动产,例如水、水权和相关工程,以及特许经营权、特许权和相关权利,但在第10部分中,其定义可能有所不同。
Section § 20530
本节定义了水法下何为“工程”,包括水坝、水库、水井以及发电设施等结构和设备。
Section § 20532
Section § 20533
本法律将“处置”一词定义为不仅仅指出售,还包括租赁、签订租赁或出售合同,以及执行与这些交易相关的任何必要行动或法律步骤。
Section § 20536
“评估簿”一词指的是任何包含评估必要详细信息的重要记录。这可以是一本传统的装订成册的簿册,也可以是一个有组织的卡片系统,用于存储评估信息。
Section § 20538
本节将“特定用途评估”定义为一种费用或收费,该费用或收费是根据法律其他部分详细规定的具体指导方针征收的。
Section § 20539
“紧急摊款”是一种特殊费用,可以根据水法典特定部分的指导方针征收。它不是常规收费,而是在相关条款中列出的特定条件下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