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506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董事会决定发行所有债券同时到期的再融资债券,他们必须设立一个偿债基金。偿债基金是一个储蓄账户,他们定期向其中存入资金,以确保在债券到期时能够偿还。董事会决定向该基金存入多少钱。

如果任何一期再融资债券被规定为一次性到期,董事会应在其发行之前或发行之时,规定设立偿债基金并向其中缴款,以支付由董事会确定的金额的债券。

Section § 25061

Explanation
董事会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更改偿债基金的支付金额。

Section § 25062

Explanation
如果偿债基金至少有1万美元,董事会可以通过连续三周在当地报纸上刊登通知来宣布他们想要赎回。他们也可以选择在其他报纸上刊登。

Section § 25063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一个区在赎回其债券时,通知中必须包含的内容。该通知必须包含三项内容:可用于赎回债券的总金额;邀请人们提交要约,向该区出售其自身未偿还的再融资债券;以及这些要约何时何地开启的详细信息。

该通知应载明以下所有事项:
(a)CA 水法典 Code § 25063(a) 可用于赎回债券的金额。
(b)CA 水法典 Code § 25063(b) 邀请提交密封提案,向该区出售其任何未偿还的再融资债券,该偿债基金即为此类债券的支付而设立。
(c)CA 水法典 Code § 25063(c) 提案开启的时间和地点。

Section § 25064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所有响应公共通知提交的提案,必须由委员会在公开会议期间开启,开启时间为通知中提及的时间,或者如果会议延期,则为新的延期时间。

所有响应通知收到的提案,应由委员会在公开会议上,于通知中指定的时间或会议延期后的时间开启。

Section § 25065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允许董事会根据自身判断,选择拒绝他们收到的任何或所有提案。

Section § 25066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区试图出售债券,但没有收到任何好的报价,或者没有出售足够的债券以用尽所有可用资金,那么它可以动用其为偿还这些债券而准备的储蓄资金,私下购买这些债券。

Section § 25067

Explanation
法律规定,任何以高于债券面值的价格向该区出售债券的提议都不能被接受。

Section § 25068

Explanation
任何用偿债基金购买的债券都必须立即销毁或使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