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区域可以,通过其理事会在发行任何拟议发行的债券之时或之前通过的决议,规定在这些债券的固定到期日之前进行提前赎回。
债券一般规定可赎回债券
Section § 25301
本法律解释了可赎回债券如何通过决议批准的特定方式提前赎回或偿付。它们可以按照决议确定的顺序赎回,无论是按数字顺序还是通过随机抽签(抽签方式)。赎回可以在债券正式到期之前的任何付息日进行。此外,债券可以按其原始价值加上利息赎回,或根据决议中规定的具体条款赎回。
可赎回债券除了允许的其他方式外,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赎回:
(a)CA 水法典 Code § 25301(a) 按照决议规定的数字顺序或抽签方式。
(b)CA 水法典 Code § 25301(b) 在其固定到期日之前的任何付息日。
(c)CA 水法典 Code § 25301(c) 不超过其票面价值和应计利息,或按照决议中规定的条款。
可赎回债券 赎回 数字顺序
Section § 25302
本法律条款要求,当债券被要求赎回时,必须在一份广为阅读的报纸上发布通知。该通知应连续三周每周刊登一次,并且该报纸必须是在办公机构所在县印刷和出版的。
债券赎回 通知刊登 普遍发行的报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