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4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水权许可证可能被撤销的原因。如果许可证持有人未开始、未勤勉地进行或未完成其项目,或者未按预期使用水,他们的许可证可能会被收回。

许可证可以通过两种主要方式被撤销:一种是,在就延长时限举行听证会后,如果认定该人未能满足许可证的要求。另一种方式是通过调查(不举行听证会),然后通知许可证持有人。如果他们未及时请求听证,其许可证可能会被撤销。如果他们确实请求了听证但仍未能提供充分理由,许可证可以在听证会后被撤销。

(a)CA 水法典 Code § 1410(a) 如果工程未开始、未尽职尽责地进行并完成,或者水未按许可证的设想并根据本分部以及委员会的规章制度用于有益用途,则存在撤销许可证的理由。
(b)CA 水法典 Code § 1410(b) 许可证可以应许可证持有人的请求或根据以下任何一种程序被撤销:
(1)CA 水法典 Code § 1410(b)(1) 如果在就延长完成项目并将水用于有益用途的申请举行听证会后,委员会发现存在撤销许可证的理由,委员会可以撤销该许可证。
(2)CA 水法典 Code § 1410(b)(2) 如果在除延长时限申请听证会之外的调查后,似乎存在撤销许可证的理由,委员会应以书面形式发出拟撤销通知,以密封、预付邮资的挂号信形式邮寄给许可证持有人最后已知的地址。如果许可证持有人未能在第1410.1条规定的时间内请求听证,委员会应撤销许可证并宣布该水可供占用。在听证会后,当许可证持有人根据第1410.1条请求听证时,委员会在发现存在理由的情况下,可以撤销许可证并宣布该水可供占用。

Section § 1410.1

Explanation
如果水权许可证即将被吊销,许可证持有人将收到一份通知,说明吊销原因。该通知还将警告许可证持有人,如果他们想对吊销提出异议,必须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申请听证。如果他们在此期间未申请听证,委员会可在不举行听证的情况下吊销许可证。

Section § 1410.2

Explanation
如果你的许可证在没有听证的情况下被吊销,你有90天时间可以请求委员会取消吊销。如果你有充分的理由,委员会可能会把许可证还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