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应当通过决议,根据《选举法》第21编第8章(自第22000条起)的规定,调整任何选区的边界。
选举重新划定区划边界
Section § 74431
如果董事会想要改变分区的边界,他们必须首先宣布他们的意图,并大致描述拟议的变更。他们还必须设定一个公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在该听证会上,区域内的土地所有者可以提出反对意见或建议不同的变更。
边界变更 分区边界 董事会通知
Section § 74432
如果一个区内有更改分区边界的意向,必须在预定听证会前,在报纸上每周刊登一次通知,持续两周。通知应刊登在该区所在每个县的报纸上。
在听证会上,董事会将听取任何异议或请愿。考虑这些之后,董事会可以根据对该区有利的原则,决定是否更改边界。
更改分区边界的意向通知,应在指定听证时间之前,在该区任何部分所在各县出版的一份或多份报纸上,每周至少刊登一次,持续两周。
在指定听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听证可能延期的时间和地点,董事会应听取提交给董事会的所有异议和请愿,并且,董事会可以对其认定符合该区最佳利益的分区边界进行此类更改。
边界变更 通知刊登 区划
Section § 74433
本法律规定,如果一块土地被从一个区中移除,该区的理事会有权重新划定该区内的分区和投票区的边界。他们必须在区内任何选举举行前至少30天完成此项工作。
土地排除 区边界 选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