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604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解散一个区域的请愿书获得批准,监事会必须安排一次特别选举。这次选举将让该区域的合格选民决定该区域是否应该解散。

Section § 7604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指出,当解散某个实体(例如区域或机构)的请愿书提交并获得监事会批准时,必须制定一项决议。该决议将正式召集选举,并确定选举举行的日期。

Section § 76042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如何组织和进行解散一个区的选举。它指出,选举过程将遵循与设立该区时相同的程序。主要区别在于,选票上将有供选民选择的选项,即“解散区—同意”或“解散区—不同意”。

该选举应以与设立选举所规定的相同方式进行公告、举行,并制作和计票其结果,但该选举所使用的选票应包含“解散区—同意”或“解散区—不同意”字样,或具有同等含义的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