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5900

Explanation
如果本区内至少3%的土地所有者(无论是从人数还是土地价值来看)反对将某些土地纳入本区,并且即使在撤回部分签名后,他们的抗议仍然有效,那么董事会必须听取该抗议。如果董事会也认为将这些土地纳入本区不符合本区的最佳利益,他们就必须正式记录这一决定,并划定相关土地的边界。

Section § 75901

Explanation
一旦董事会决定更改某个区域的边界,他们必须安排一次选举,让该区域内的人们对这一更改进行投票。他们还需要确定选举日期,并通过发布通知确保所有人都能知晓此事。

Section § 75902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团体希望通过选举将土地并入某个区域,董事会可能会要求他们提供一份承诺或担保(即“承诺书”),以支付选举费用,前提是如果他们并入土地的请求被拒绝。

Section § 759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相关的选举都必须遵循第 3 章(从第 74790 条开始)中详细说明的程序。这些程序包括发布选举通知、举行选举、管理投票结果以及宣布最终结果。选举的所有环节都必须严格按照这些规定进行。

选举通知应予发出和公布,选举应予举行和实施,其投票结果应予提交和核对,选举结果应予确定和宣布,以及所有相关事宜应予办理,其方式应按照本分部第 6 部分第 3 章(自第 74790 条起)的规定。

Section § 7590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要求,任何关于区划边界变更的通知,都应当足够清晰地描述这些变更,以便人们能够容易地理解和遵循。

Section § 75905

Explanation
根据本法律,当举行关于是否变更边界的选举时,选票上必须清楚地列出“赞成变更边界”或“反对变更边界”等选项,以便选民清楚他们投票的内容。

Section § 75906

Explanation
如果大多数选民拒绝改变区域边界,董事会必须拒绝纳入新土地的请求,并完全停止该程序。

Section § 75907

Explanation
如果选民在选举中批准改变区域边界,董事会必须根据之前的决定正式命令进行变更。该命令将描述区域的新边界,董事会将安排对其需要明确界定的任何部分进行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