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海湾保护和有毒物质清理
Section § 13390
这项法律表达了立法机关的意图,即州和区域委员会应制定计划,保护海湾和河口水域,并侧重于当前和未来的益处。这些计划应包括解决有毒污染区域的方案,并确保与旨在保护贝类、鱼类和野生动物免受有毒威胁的联邦法律保持一致。此外,这些计划应设计成能有效利用联邦资金。
Section § 13391
本节要求州委员会专门为加州的封闭海湾和河口制定一项水质控制计划。这项计划被称为“加州封闭海湾和河口计划”,必须遵循此类计划的现有程序。它还包括审查和更新一项1974年的旧水质政策,并将其纳入新计划中。
所有州和区域机构都必须全面实施这项新计划。在新计划最终确定之前,他们必须遵循1974年的政策。区域委员会必须检查并在必要时更新其废水排放规定,以确保其与新政策保持一致。
Section § 13391.5
本节定义了本章中与水质相关的术语。它解释了什么是“封闭海湾”和“河口”,将封闭海湾描述为被独特陆地形态环绕的沿海水域,并列举了旧金山湾等具体海湾。河口是淡水和海水混合的区域,例如萨克拉门托-圣华金三角洲。
它将“健康风险评估”定义为评估人类接触可能在海产品或野生动物体内累积的污染物的情况。“沉积物质量目标”是保护水体使用安全的沉积物污染水平。
“有毒热点”是指海湾、河口或附近水域中,污染程度超出安全水平,对野生动物或人类健康造成危害的区域。最后,“有害物质”的定义与《健康与安全法典》中的定义一致。
Section § 13392
这项法律要求州和区域委员会与卫生和野生动物部门合作,制定一项详细的计划,重点关注水域中的有毒热点。该计划包括识别这些有毒点,规划清理工作,并更新计划以防止新的热点出现和阻止现有热点的污染。
他们还需要找出具体的污染源,并制定预防策略,例如,执行更严格的废物排放规定,采取陆上清理行动,控制污染源,以及减少来自城市和农场的径流。
Section § 13392.5
本节要求负责封闭海湾或河口的各区域委员会,在1994年1月30日之前建立一个数据库,列出所有已知和可能的有毒热点。他们还需要在特定机构的帮助下建立一个监测计划,以跟踪水质、沉积物和水生生物。
这包括组建一个工作组,制定数据一致性指南,并确定需要哪些额外的监测来全面评估有毒热点。此外,委员会必须与州和地方机构以及公众分享这些信息和任何新数据。
Section § 13392.6
Section § 13393
州委员会负责根据之前提交的计划制定保护沉积物质量的规则。这些规则必须遵循水质控制的程序,并依赖化学检测和健康风险评估等科学数据。其目标是保护敏感的水生生物,并防止人类通过食物链接触污染物。
州委员会还必须考虑环境保护局(EPA)发布的有毒沉积物联邦指导方针。如果这些联邦指导方针被认为合适,州委员会可以采纳。如果不行,州委员会将制定符合必要标准的自己的规则。
Section § 13393.5
Section § 13394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加州区域委员会和州委员会制定并提交有毒热点清理计划的时间表和要求。区域委员会必须在1998年1月1日前向州委员会提交其计划,而州委员会则必须在1999年6月30日前向立法机构提交一份全州范围的综合计划。
这些计划必须包括场地排名、污染物详情、成本估算、污染物来源以及可从责任方追回的成本。计划还应详细说明两年内所需的行动和资金、减少现有污染物的努力以及预防新热点的措施。州委员会的计划应包括对清理项目的建议。
Section § 13394.5
Section § 13394.6
这项法律要求州委员会设立一个咨询委员会,以协助执行特定的水资源管理任务。委员会将包括来自行业协会、使用州水域的企业、付费排放者以及关注环境、公共卫生和野生动物的组织的代表。成员们会推选一人担任领导,并每三个月开会一次。尽管成员们没有报酬,但他们可以查阅几乎所有相关文件,并就这些文件的使用向州委员会提出意见。
Section § 13395
Section § 13395.5
Section § 13396
如果你计划疏浚或扰动区域委员会确定的有毒热点区域,你首先需要根据《清洁水法》获得认证或满足废物排放要求。除非已有废物排放要求,否则委员会不能免除此认证。
如果他们在《清洁水法》允许的期限内未给予所需批准,则视为拒绝,但你可以重新申请。自1993年1月1日起,任何涉及污染沉积物的疏浚项目必须满足严格条件,以防止水质问题,避免损害水生生物和环境,并且不得影响联邦保护区或娱乐水域等区域。
Section § 13396.6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片土地专门用于为水禽和其他需要水的野生动物提供栖息地,那么从这片土地向海湾、河口或周边水域排放的个人或实体,无需支付另一项相关法律中提及的费用。
Section § 13396.7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州委员会与州公共卫生部合作,聘请独立承包商研究城市径流对城市海滩游泳者的健康影响。这项研究必须遵守圣莫尼卡湾修复项目设定的指导方针,并将通过现有资源或州预算拨款提供资金。研究结果旨在帮助制定娱乐用水的水质标准。
Section § 13396.9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海岸委员会和洛杉矶地区水质控制委员会与其他多个机构共同组建并参与一个工作组,以解决洛杉矶盆地受污染沉积物的问题。他们必须与美国环境保护局和美国陆军工程兵团等机构合作。
截至2005年1月1日,委员会本应制定一项长期计划,用于管理这些沉积物的疏浚和处置,以保护水质、鱼类和野生动物。该计划应寻找环保的替代方案,并支持流域管理。
鼓励他们争取联邦机构参与制定此计划。此外,每年必须至少举办一次公开研讨会,以更新计划进展并让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