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37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强调,加州大部分水来自地下水源,这些水源很容易受到污染。它声明,州政府对水井的一切事务进行监督至关重要——包括它们的选址、建造和维护方式,以及如何封闭——因为这些行为会影响地下水的水质,进而影响加州居民的健康和安全。

Section § 13701

Explanation

本法律强调了由建造不当或废弃的井造成的地下水污染问题。这些井包括水井、阴极保护井、地下水监测井和地热交换井。地表污染物或来自低质量地下水的污染物可能沿井套管向下或横向流动,到达可利用的地下水并对其造成污染。这给全州带来了重大的健康和经济挑战。

州立法机关认定并宣布以下各项:
(a)CA 水法典 Code § 13701(a) 建造不当和废弃的水井、阴极保护井、地下水监测井和地热交换井,可能导致地表受污染的水沿井套管向下流动,从而污染可利用的地下水。
(b)CA 水法典 Code § 13701(b) 建造不当和废弃的水井、阴极保护井、地下水监测井和地热交换井,可能导致来自某一地下水层中不可利用或低质量的地下水沿井套管流向可利用的地下水层,从而污染可利用的地下水。
(c)CA 水法典 Code § 13701(c) 地下水污染给本州许多地区带来严重的公共健康和经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