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3425

Explanation

如果地方机构希望为其债券获得担保,它必须提交一份包含特定详细信息的申请。申请中需要描述计划建设的设施,解释融资计划(包括债务总额和债券的最长还款期限),并明确偿还债券本金和利息的收入来源。此外,还必须包含州委员会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州委员会可能会允许这份申请与申请州政府管理的其他资金的申请合并提交。

本章规定的地方机构债券担保申请应包括:
(a)CA 水法典 Code § 13425(a) 拟建设施的描述。
(b)CA 水法典 Code § 13425(b) 拟建设施的融资计划,包括拟发行地方机构债券的债务金额和最长到期期限,以及用于支付债券本金和利息的收入来源的识别。
(c)CA 水法典 Code § 13425(c) 州委员会要求的其他信息。
州委员会可以规定,该申请可以与州委员会管理的其他任何资金来源的申请合并提交。

Section § 13426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州委员会在获得财政总监批准后,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为地方机构的债券发行提供担保。 这些条件包括:确保设施对公众健康是必要的并符合区域水务计划;设施满足申请人的需求;债券发行在财务上是健全的;以及对于再生水设施,有一个可行的使用计划。 州委员会还可以设定对这些担保进行优先级排序的标准。

Section § 13427

Explanation

如果您想获得州委员会的担保,您必须签署一份协议,承诺做到以下几点:迅速完成您的项目,妥善启动和维护项目,发行债券以支付费用,积极收取任何必要的费用或税款,并遵守州委员会制定的任何其他规定。

除非申请人与州委员会签订协议并同意遵守以下规定,否则不得向其提供任何担保:
(a)CA 水法典 Code § 13427(a) 迅速推进并完成拟议项目。
(b)CA 水法典 Code § 13427(b) 在项目完成后开始运营,并按照适用法律规定妥善运营和维护该工程。
(c)CA 水法典 Code § 13427(c) 发行债券,并征收罚款、费用、评估费或税款,以支付申请中所述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d)CA 水法典 Code § 13427(d) 勤勉并迅速地收取这些征收款项,包括在拖欠或违约时及时行使可用的法律补救措施。
(e)CA 水法典 Code § 13427(e) 按照州委员会可能要求的其他规定行事。

Section § 13428

Explanation

本法律设立了清洁水债券担保基金,这是一笔资金池,州委员会可以随时使用,无需等待州的年度预算决定。这笔基金专门用于支持清洁水项目。

尽管有《政府法典》第13340条的规定,本法案特此设立的清洁水债券担保基金中的资金,持续拨付给州委员会,不受财政年度限制,用于本章规定的目的。

Section § 13429

Explanation
洁净水债券担保基金里的钱,如果不需要用来支付担保债券,就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投资。这些投资产生的任何利润,只要联邦法律允许,都必须存回基金里。

Section § 1343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州委员会担保债券的金额不能超过清洁水债券担保基金中现有资金的10倍。每次委员会决定根据水法典的某个特定条款提供担保时,都会做出这项决定。

Section § 1343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确保,因清洁水项目债券担保而支付的任何款项,不得超过清洁水债券担保基金中可用的金额。它还明确指出,州及其机构没有义务支付超出基金金额的款项,也不会通过增税或动用州资源来弥补任何资金短缺。

Section § 1343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州委员会对担保的债券发行收取年费,该费用不得超过债券本金金额的0.1%。他们也可以选择收取更少的费用。收取的费用将存入净水债券担保基金。

Section § 13433

Explanation
本节要求州委员会制定规则,规定何时可以从清洁水债券担保基金支付款项。如果地方机构的债券准备金账户资金不足,或者地方机构未能按时支付债券款项,州委员会就可以这样做。 如有必要,州委员会可以对地方机构提起诉讼,以确保它们提高服务费、收取必要的费用,甚至出售财产,从而维持其债券准备金账户并防止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