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指旧金山湾区区域水系统融资管理局。
总则和定义定义
Section § 81606
本节定义了“主供水销售合同”一词的含义。它特指一份名为“和解协议和主供水销售合同”的文件,该文件日期为1984年7月1日,涉及旧金山与圣马特奥县、圣克拉拉县和阿拉米达县某些地区之间的供水销售。
“主供水销售合同”指题为“旧金山市县与圣马特奥县、圣克拉拉县和阿拉米达县的某些郊区购买者之间的和解协议和主供水销售合同”的文件,日期为1984年7月1日。
主供水销售合同 和解协议 旧金山供水合同
Section § 81608.5
本节将“公共实体”定义为旧金山以及周边某些县中与旧金山签订购水协议的实体。这包括阿拉米达、圣马特奥和圣克拉拉县的多个城市和水区,它们都属于此安排的一部分。
“公共实体”是指旧金山以及阿拉米达县、圣马特奥县和圣克拉拉县中根据2009年7月供水协议或任何后续供水合同从旧金山购买水的公共实体,其中包括阿拉米达县水区、布里斯班市、伯灵格姆市、沿海县水区、戴利城、东帕洛阿尔托市、埃斯特罗市改善区、瓜达卢佩谷市改善区、海沃德市、希尔斯伯勒镇、门洛帕克市、半岛中部水区、米尔布雷市、米尔皮塔斯市、山景城、北海岸县水区、帕洛阿尔托市、普里西马山水区、红木城、圣布鲁诺市、圣何塞市、圣克拉拉市、森尼韦尔市和韦斯特伯勒水区。
旧金山供水 阿拉米达县水区 圣马特奥水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