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1461

Explanation

如果你所在的县设有市政水区,县选举官员可以在选票上专门印制一个部分,用于选举市政水区的“董事会成员”。这部分将类似于无党派官员的选举格式。它会有一个标题写着“市政水区”,以及一个副标题,其中有空间标明分区号,指导选民选出一位董事。选票上会列出候选人姓名,如果选民愿意,也有空白处可以填写候选人姓名。

在设有区的县中,县选举官员可以在为董事选举选民提供的正式选票上印制标题,其形式与《选举法》为无党派官员规定的形式相同。该标题应标明“市政水区”,副标题为“董事会成员,第________区(此处填入区号)——选一人”,其下方应列出该区该分区董事职位的候选人姓名,并留有适当的空白处,供选民根据需要填写候选人姓名,并在该空白处对面设置一个投票方框。

Section § 71462

Explanation
在董事选举中,只有在其特定选区内正式登记并属于该区相关区划的选民,才能从投票站工作人员那里领取选票。

Section § 7146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一个区域只有部分落在特定选区内的地方,选举官员必须为选民提供两种不同的选票。一种选票是给居住在该选区内的选民的,包含与该选区相关的信息。另一种选票是给不属于该选区的选民的,不包含该选区的事项。

在仅部分位于某个选区内的投票站,县选举官员应向投票站委员会提供两种选票,其中一种应包含第71461节中规定的事项,供该选区的选民使用;而另一种则不应包含第71461节中规定的事项,并应提供给该投票站内非该选区选民的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