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169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通过购买、接受赠与、租赁或其他方式,获取各种类型的财产,例如土地或物品。该区随后可以根据需要,使用、享用、出租或处置这些财产。

Section § 7169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地区在水务工程和水力发电方面可以做什么。它允许地区获取、建造、维护和运营供水系统及其组成部分,例如管道和水库,以便向社区供水。它还赋予地区升级或修理任何现有水务工程的权力。此外,地区还可以开发和管理用于水力发电和输电的设施。

地区可以:
(a)CA 水法典 Code § 71691(a) 取得或签订合同取得水厂或供水系统、水、水权、土地、权利和特权。
(b)CA 水法典 Code § 71691(b) 建造、维护和运营管道、输水管线、水库、工程、机械以及其他对储存、输送、供应或以其他方式利用水用于水厂或供水系统以造福本地区有益或必要的财产。
(c)CA 水法典 Code § 71691(c) 完成、扩建、增建、修理或以其他方式改进本地区已取得的任何水厂或供水系统。
(d)CA 水法典 Code § 71691(d) 经营和管理水厂或供水系统。
(e)CA 水法典 Code § 71691(e) 依照第71662条和第71663条的规定,建造、维护和运营本地区对提供、发电和输送水力发电有益或必要的工程、设施改进和财产。

Section § 7169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地区租赁,并可能在以后购买与水相关的基础设施,例如蓄水、输水或配水设施。这些可以包括现有水厂或整个供水系统,并且他们可以从个人、公共公司或机构租赁。

地区可以从任何个人、公共公司或机构租赁,并附带购买或其他方式的特权,全部或任何部分的蓄水、输水或配水设施、现有水厂或供水系统。

Section § 7169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赋予区域使用征用权,这意味着如果需要向该区域供水,他们可以征收私人财产。如果他们这样做,他们不仅要支付被征收或损坏的财产的费用,而且还要承担移动、重建或搬迁任何公用事业设施(例如铁路、管道或电缆)到新地点的费用。

区域可以行使征用权,征收为向该区域或其任何部分供水所需的任何财产。区域在行使该权力时,除了对财产的征用、损害或毁坏造成的损失外,还应支付拆除、重建或搬迁任何需搬迁至新地点的公用事业设施的结构、铁路、主管道、管道、导管、电线、电缆或电杆的费用。

Section § 7169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区域使用征用权,这意味着如果区域的运作需要,他们可以合法地征用私人财产。如果他们征用财产,他们还必须支付现有公共事业设施(如电线或管道)的任何必要拆除或搬迁费用。但是,区域不能在未经县政委员会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征用权征用其边界以外的财产,除非是为了在区域已有辖区的县内或相邻县获取通行权。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必须提前两周通知县政委员会,并说明他们需要的财产。

区域可以行使征用权,征用履行其任何职权所需的任何财产。区域在行使该权利时,除了对财产的征用、损害或毁坏造成的损失外,还应支付因公共事业的任何结构、铁路、干线、管道、导管、电线、电缆或电杆需要搬迁到新位置而产生的拆除、重建或搬迁费用。
区域不得根据本节为任何目的征用区域边界以外的财产,除非其首先获得该财产所在县的县政委员会的同意;但是,区域可以根据本节,为获取区域辖区所在的任何县或与该县相邻的任何县的通行权而征用区域边界以外的财产,无需获得该县县政委员会的同意。
当区域拟根据本节,为获取区域辖区所在的任何县或与该县相邻的任何县的通行权而征用区域边界以外的财产时,它应在征用该财产前至少两周,向该财产所在县的县政委员会发出书面通知。该书面通知应包含对拟征用财产的描述。

Section § 7169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域在各种类型的通道(例如河流、街道或铁路)上建造水利工程等结构。然而,在施工期间,该区域必须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施工完成后,他们必须将交叉区域恢复到原有状态,或确保它们仍然可用且安全。

区域可以沿并穿过任何水流、水道、街道、大道、公路、运河、沟渠或水槽,或穿过工程路线可能相交或交叉的任何铁路,修建工程。此类工程的建造方式应能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并且区域应尽可能将交叉口和交汇处恢复到其原有状态,或以一种不会不必要地损害其使用功能的方式进行恢复。

Section § 71696

Explanation
当一个区的建设项目,例如运河或管道,需要与公司的土地相交或穿越时,该公司必须与该区合作建立这些穿越点,并允许必要的通行权。

Section § 71697

Explanation
本法允许区域在街道、公路和州有土地上设置、建造和维护区域基础设施,享有与城市类似的特权。对于符合特定法典的重建区域,只要区域的工作是为了支持特定非建制区(需满足特定条件,例如至少100英亩、被城市包围、划为商业或工业用途)的开发,则无需地方许可。此外,当区域在这些区域提供开发相关设施时,地方的建筑、分区及其他法规不适用。

Section § 7169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一个区使用一条现为或将来成为州公路的公共公路时,它必须遵守《街道和公路法典》第1部第3章中概述的特定规定。

Section § 7169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公有公用事业机构不得向市政水区内因类似服务而存在债券债务或与美国签订合同债务的土地提供供水服务,除非该水区的选民批准了该债务,并且该水区已准备好提供该服务。 但是,存在例外情况:如果该区域的选民少于 12 人,公用事业机构可以在获得多数业主同意和水区批准的情况下提供服务。如果选民达到或超过 12 人,则服务可以在特别选举中获得多数票批准后开始,该选举的进行方式类似于倡议措施。

Section § 71700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公有公用事业机构开始向一个已经由市政水区提供服务的土地供水,而该市政水区有未偿债务且这些债务由水费收入覆盖,那么该公用事业机构必须向该区支付其本应从水费收入中用于偿还这些债务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