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163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域每年在特定截止日期前设定一项供水可用性费用。区域必须遵循某些程序,包括通知公众并举行听证会。即使水没有实际使用,只要水是可用的,这项费用也可以收取。

Section § 7163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土地的备用评估费或可用性收费,每年每英亩不能超过十美元 ($10)。如果土地小于一英亩,则整个地块每年的费用不能超过十美元 ($10)。

Section § 7163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利福尼亚州河滨县某些水区对备用水服务或可用水服务收取的费用上限。最高收费标准为每年每英亩30美元,或对于不足一英亩的地块每年30美元。任何超出每年每英亩10美元或每小地块10美元的收费金额,必须专门用于该区的改善。这项规定适用于几个特定的水区,旨在解决它们独特的水管理挑战。

尽管有第71631条规定,在位于东部市水区、河滨县西部市水区、埃尔西诺谷市水区、迪亚布罗角市水区、拉蒙娜市水区、彩虹市水区或赫米特湖市水区内的任何改善区,备用评估费或可用性收费对于征收该费用的土地,每年每英亩不得超过三十美元 ($30),或对于不足一英亩的地块,每年不得超过三十美元 ($30)。在任何此类改善区内,任何备用评估费或可用性收费中,每年每英亩超过十美元 ($10) 或对于不足一英亩的地块每年超过十美元 ($10) 的部分所得,应仅用于该改善区的目的。
本条仅适用于东部市水区、河滨县西部市水区、埃尔西诺谷市水区、迪亚布罗角市水区、拉蒙娜市水区、彩虹市水区和赫米特湖市水区,是必要的,因为这些区域内存在独特而特殊的水管理问题。

Section § 71631.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圣迭戈县奥泰市水区内,备用评估费或可用性费用每年每英亩不得超过三十美元 ($30)。对于不足一英亩的地块,该费用每年上限为十美元 ($10)。任何每年每英亩超过十美元 ($10) 的资金,必须仅用于改善区的目的。这项法律旨在解决该区独特的水管理问题。

尽管有第 (71631) 条的规定,在圣迭戈县奥泰市水区内的任何改善区,对征收该费用的土地,备用评估费或可用性费用每年每英亩不得超过三十美元 ($30);对于不足一英亩的地块,每年不得超过十美元 ($10)。在任何此类改善区内,任何备用评估费或可用性费用中每年每英亩超过十美元 ($10) 的收益,只能用于该改善区的目的。
本节仅适用于圣迭戈县奥泰市水区,其必要性在于该区内区域存在独特而特殊的水管理问题。

Section § 71631.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圣路易斯雷伊市水区每年可以收取最高每英亩30美元的备用水费或可用水费。对于不足一英亩的地块,每年最高收取30美元。这些费用收到的钱必须专门用于管理当地的水源供应和保持水质。这项规定只适用于这个水区,因为它面临独特的水管理难题。

Section § 7163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说,在通过条例设定备用评估或可用性费用之前,董事会必须遵循一个特定程序,该程序包括发出通知、允许提出异议和举行听证会,正如另一部特定政府法典所规定的。如果这些费用之前已经设立,则可以每年以相同费率继续收取,无需重复整个程序。然而,如果计划引入新的、更高的或更长的费用,董事会必须再次进行通知和听证程序。

设定备用评估或可用性费用的条例,应由董事会依照《政府法典》第53753节中的通知、异议和听证程序通过,并且仅在通过一项决议之后,该决议应列明拟通过条例设立的特定收费或评估计划,并在就该决议举行听证会之后方可生效。
如果在设立备用评估或可用性费用时遵循了本节当时规定的程序,董事会可以通过条例,依照本条规定在连续几年内以相同费率继续收取该费用。如果提议新的、增加的或延长的评估,董事会应遵守《政府法典》第53753节中的通知、异议和听证程序。

Section § 7163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地方政府条例设定供水可用性费用,该费用可以根据土地使用方式、用水量以及在该区域获取水的难易程度而有所不同。

Section § 7163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八月的第三个星期一之前,董事会必须书面告知县监事会和县审计员,区内哪些土地需要缴纳备用费的详细信息。他们还必须明确每块土地在当前财政年度的收费金额。

Section § 7163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县级监事会在设定财产税时,必须包含一项称为“备用费”的额外费用。这笔费用的金额由董事会决定,并加到每块土地的常规税款中。

Section § 71636

Explanation
在加利福尼亚州,负责征税的县级官员还必须为各区收取“备用费”。这些费用与常规县税一并收取,并且必须直接支付给相关区。

Section § 71637

Explanation
如果某个区域因为财产获得了好处而对该财产征收费用,那么这些费用就会成为该财产上的留置权。这种留置权的处理方式与税收留置权相同,并且可以按照与州税和县税留置权相同的方式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