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入程序可通过请愿书启动。一份请愿书,可由任何数量的独立文书组成,应提交给秘书。
区域纳入请愿启动的纳入程序
Section § 72672
要将土地并入一个区域,请愿书必须由拥有该拟并入区域内60%土地的人签署。此外,这些土地的价值必须至少占所有拟并入土地总价值的50%。
土地并入 请愿书要求 土地所有权人
Section § 72673
要将一个区域并入改善区,需要提交一份申请书。这份申请书必须描述该区域,可能需要引用区秘书处保管的地图。它还必须说明兼并的条款和条件,这些条款和条件由董事会决议设定。最后,它应请求董事会正式承认该区域为改善区的一部分。
兼并申请书应包含以下所有内容:
(a)CA 水法典 Code § 72673(a) 拟兼并区域的描述。该描述可通过引用区秘书处存档的地图进行,该地图应作为拟兼并区域范围所有细节的依据,或可通过任何其他明确方式进行。
(b)CA 水法典 Code § 72673(b) 董事会此前通过决议确定的拟兼并区域的兼并条款和条件。
(c)CA 水法典 Code § 72673(c) 请求董事会宣布该区域并入改善区。
兼并申请书 改善区 区域描述
Section § 72674
如果你想把一个区域并入某个行政区,你需要提交申请并附上一张保付支票。这张支票的金额应足以支付该区处理和公布你的申请,以及准备和提交所有必要法律文件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兼并申请书 保付支票 偿付费用
Section § 72675
本节规定,一旦兼并请愿书提交,秘书有10天时间审查该请愿书,并确保其已获得业主所需的签名。如果需要,董事会可以授权秘书雇用额外人员来核查签名,并必须为这些工作人员安排报酬。
兼并请愿书 业主 签名核实
Section § 72677
本法律解释了如何认证一份关于土地划入的请愿书。如果秘书确定有足够多的业主签署了这份请愿书,那么它就会被认定为有效。反之,如果签署人数不足,它就会被认定为无效。
如果秘书经审查发现划入请愿书已由规定数量的产权所有人签署,他应证明该请愿书是充分的。如果他发现未按规定签署,他应证明该请愿书是不充分的。
划入请愿书 产权所有人 业主
Section § 72678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秘书宣布一份扩大区域的请愿书不完整或有欠缺,它可以被修正并重新提交。你从收到此通知之日起有10天时间提交一份更新的请愿书或额外的请愿书来解决这些问题。
兼并请愿书 不充分的请愿书 补充请愿书
Section § 72680
一旦提交额外请愿书的截止日期已过,并且所有这些请愿书都已审查完毕,如果将某个区域添加到某个区域的请愿书是完整的,秘书必须迅速发布和张贴关于该请愿书的听证通知。
兼并请愿书 提交截止日期 请愿书审查
Section § 72680.1
如果拟并入区域的所有土地所有者都签署了请愿书,委员会就可以无需发出通知或举行公开听证会,直接进行并入程序。但是,他们仍然必须遵守本条中提到的所有其他规定。
并入请愿书 土地所有者 产权持有人
Section § 72681
如果该区有报纸,兼并请愿书必须在董事会会议前,依照《政府法典》第6066条的规定,在该报纸上刊登两次。刊登内容必须包括请愿书的文本以及会议时间和地点的详细信息。如果请愿书分为多个部分,你只需刊登一个完整版本。
兼并请愿书 公布要求 区报纸
Section § 72684
这项法律允许居住在某个区域或改善区内,或在该区域或改善区内拥有应税财产的人,参加听证会并就请愿书表达他们的看法。理事会必须在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听证会,但如果需要,他们可以选择在以后的日期继续举行听证会。
区域听证会 改善区 应税财产所有者
Section § 72685
听证会结束后,如果理事会认为将某个区域并入改善区会有好处且不会造成损害,他们就可以通过一项决议来批准这项并入。
这项决议必须清楚地描述新并入的区域,可以参考秘书处存档的地图,并且应该明确说明之前已经决定的所有并入条款和条件。
听证会结束后,如果理事会根据听证会上提交的证据认定拟并入改善区的区域将因此受益,且拟并入区域的改善区也将因此受益且不会因此受损,理事会可以决议方式批准该并入。
该决议应描述所并入的区域,该描述可以通过引用秘书处存档的地图进行,该地图应作为所并入区域范围所有细节的依据,或可以任何其他明确方式进行。该决议还应说明理事会此前通过决议确定的并入条款和条件。
并入批准 受益认定 并入决议